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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1-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重庆市璧山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报告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璧山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20年,全面落实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关于重庆市璧山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报告》和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方案的决议,较好地服务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一是持续贯彻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激发企业活力,释放企业潜能。全面推进“减、免、缓、退、抵”等优惠政策落地,推进个税专项扣除、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和增值税减免,落实社保、电费、气费等降费政策,全年减税5.07亿元,降费11.14亿元(其中社保降费10.2亿元,水电气降费0.94亿元)。二是加大税源培育,支持实体经济,做好税源把控,紧跟财政增收源头,注意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收征管,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确保不因疫情原因征收过头税。

(二)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助推全区经济复苏。为降低疫情影响,我区始终坚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促进”。一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累计安排资金1.05亿元。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度过疫情难关。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落实经营用房租金减免。三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发潜在消费活力。开展春秋房交会购房补贴活动,累计发放购房补贴2.04亿元,有效刺激房地产业交易回升;开展“春季促销月”“金秋消费季”等活动,发放消费券0.13亿元,推动餐饮业、旅游业、住宿业、快消零售等行业全面复苏,有效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三)抓好审计问题整改,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一是全面梳理2017年以来审计查出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好审计问题整改。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已完成整改43个(其中,2017年度完成12个,2018年度完成14个,2019年度完成17个),整改率达82.7%,剩余9个问题因整改周期较长,正积极推进整改。二是开展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镇街等财务专项治理,规范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三是开展了52个部门、15个镇街等财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管理水平。

(四)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制定了《重庆市璧山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璧山区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指导预算单位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了全区207个预算单位2100个支出项目(116亿元)绩效自评,实现了项目预算绩效自评全覆盖。推进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布置、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同公开”,推进“预算与绩效管理一体化”。

(五)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强化预算管理,认真执行经批准的年初预算及调整预算。二是将区本级213个单位、6个街道的2021年预算项目全部纳入公开评审,做到项目支出应评尽评。三是实现国库集中支付无纸化,取消单位直接支付申请书纸质件。四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系统化管理,实现全区预算单位协议供货和云平台采购全覆盖,降低交易成本,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及调整预算,2020年执行情况如下:

(一)全区预算执行完成情况(含区本级、街道、镇)

1.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亿元)

收入

调整预算

实际完成

支出

调整

预算

实际完成

总计

84.58

93.61

总计

84.58

93.61

一、本级收入

50.05

50.55

一、本级支出

79.83

76.65

税收收入

30.81

31.28

二、转移性支出

4.75

16.96

非税收入

19.24

19.27

上解支出

3.68

3.68

二、转移性收入

34.53

43.06

债务还本支出

1.07

1.20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22.12

24.39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8.00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0.47

2.08

结转下年


4.08

调入资金

8.00

12.65




债务(转贷)收入

1.07

1.07




上年结转

2.87

2.87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3.61亿元。其中,本级收入50.55亿元(区本级43.83亿元、街道6.22亿元、镇0.50亿元),转移性收入43.06亿元。本级收入中税收收入31.28亿元、非税收入19.27亿元。转移性收入中上级转移支付24.39亿元(含一次性特殊转移支付补助2.56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市级预留机动资金0.4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8亿元、调入资金12.65亿元(政府性基金中配套费较调整预算超收4.65亿元,按规定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调入,建立预算稳定调整基金纳入次年预算安排)、债务(转贷)收入1.07亿元、上年结转2.87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3.61亿元。其中,本级支出76.65亿元(区本级68.68亿元、街道5.16亿元、镇2.81亿元),转移性支出16.96亿元。转移性支出中上解支出3.6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0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亿元(含基金预算配套费超收4.65亿元和区本级总预备费结余0.74亿元)、结转下年4.08亿元。

2.2020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亿元)

收入

调整

预算

实际

完成数

支出

调整

预算

实际

完成数

总计

141.03

143.31

总计

141.03

143.31

一、本级收入

95.10

96.07

一、本级支出

108.93

104.57

二、转移性收入

45.93

47.24

二、转移性支出

32.10

38.74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6.76

8.07

上解支出

2.92

2.89

债务(转贷)收入

38.18

38.18

债务还本支出

21.18

21.18




调出资金

8.00

12.65

上年结转

0.99

0.99

结转下年


2.02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3.31亿元。其中,本级收入96.07亿元(区本级96.07亿元、街道、镇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转移性收入47.24亿元。转移性收入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07亿元(含抗疫特别国债5.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8.18亿元、上年结转0.99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3.31亿元。其中,本级支出104.57亿元(区本级104.33亿元、街道0.10亿元、镇0.14亿元),转移性支出38.74亿元。转移性支出中上解支出2.8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1.18亿元、调出资金12.65亿元(政府性基金配套费较调整预算超收4.65亿元,按规定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调入,建立预算稳定调整基金纳入次年预算安排)、结转下年2.02亿元。

3.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亿元)

收入

调整

预算

实际

完成

支出

调整

预算

实际

完成

总计

1.28

1.28

总计

1.28

1.28

一、本级收入

1.28

1.28

一、本级支出

1.28

1.28

二、转移性收入



二、转移性支出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调出资金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8亿元,来自于利润收入。按《重庆市璧山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两山公司、城投公司等13个区属国有企业2019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6亿元的30%比例上缴编制。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28亿元,主要是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统筹,区县不编此预算。

(二)区本级预算完成情况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

收入

调整预算(亿元)

实际完成(亿元)

支出

调整预算(亿元)

实际完成(亿元)

总计

79.62

86.92

总计

79.62

86.92

一、本级收入

43.63

43.83

一、本级支出

70.13

68.68

税收收入

24.61

24.66

二、转移性支出

9.49

18.24

非税收入

19.02

19.17

上解支出

3.68

3.68

二、转移性收入

35.99

43.09

债务还本支出

1.07

1.20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22.12

24.39

补助下级支出

4.74

5.17

调入资金

8.00

12.65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59

下级上解收入

2.86

3.04

结转下年


2.60

债务(转贷)收入

1.07

1.07




上年结转

1.94

1.94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6.92亿元。其中,本级收入43.83亿元,转移性收入43.09亿元。本级收入中税收收入24.66亿元、非税收入19.17亿元。转移性收入中上级转移支付24.39亿元(含一次性特殊转移支付2.56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市级预留机动资金0.42亿元)、调入资金12.6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0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7亿元、上年结转1.94亿元。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6.92亿元。其中,本级支出68.68亿元,转移性支出18.24亿元。转移性支出中上解支出3.68亿元、债务还本1.20亿元、补助下级5.1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9亿元、结转2.60亿元。

(3)预备费使用、调入资金、结转情况

——2020年区本级预备费预算0.92亿元,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医疗检测设备购置及后勤保障0.18亿元,结余0.7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次年调入安排预算。

——政府性基金中配套费较调整预算超收4.65亿元,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建立预算稳定调整基金次年安排。

——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2.60亿元。

(4)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完成情况

支出科目名称

调整预算(亿元)

实际完成(亿元)

其中基本支出(亿元)

其中项目支出(亿元)

完成%

比上年±%

本级支出合计

70.13

68.67

28.04

40.63

97.9

-12.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10

3.95

2.57

1.38

96.5

-12.5

国防支出

0.06

0.08

0.03

0.05

117.1

-2.1

公共安全支出

2.84

2.83

1.92

0.91

99.6

0.8

教育支出

13.24

11.93

8.92

3.01

90.1

2.5

科学技术支出

1.45

1.30

0.05

1.25

89.5

持平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20

1.04

0.38

0.66

86.6

15.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88

6.15

5.44

0.71

89.3

-9.9

卫生健康支出

7.88

8.64

3.61

5.03

109.7

2.6

节能环保支出

5.35

4.94

0.16

4.78

92.3

5.0

城乡社区支出

9.27

10.08

0.83

9.25

108.8

-52.1

农林水支出

6.51

5.43

1.53

3.9

83.4

5.7

交通运输支出

5.23

4.15

0.45

3.7

79.4

-2.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1.04

1.03

0.09

0.94

98.7

31.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0.23

0.30

0.03

0.27

132.5

35.5

金融支出

0.001

0.02


0.02

1900

-96.2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0.04

0.02


0.02

50.1

-71.3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0.60

0.20

0.09

0.11

34.1

-72.1

住房保障支出

1.34

4.61

1.74

2.87

342.8

59.8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0.01

0.04


0.04

510

194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32

0.42

0.20

0.22

131.2

41.2

预备费

0.92






其他支出(类)

0.15






债务付息支出

1.47

1.51


1.51

103.2

3.2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实际支出完成高于调整预算的91%,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特殊转移支付、特别国债、“六稳”、“六保等因素增加支出,主要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安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债务付息支出等。

实际支出完成低于调整预算的91%,分别是:

——科学技术支出1.3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5%。其中,基本支出0.05亿元,项目支出1.25亿元。项目支出用于:企业科技创新、新产品研发补助;科普教育、知识产权保护、科普宣传;科技创新示范基地运营、智博会参展、科技交流等。

——文化旅游体育及传媒支出1.0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6.6%,增长15.4%。主要原因是增加建设项目0.43亿元。其中,基本支出0.38亿元,项目支出0.66亿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图书馆装修、融媒体中心建设;智慧旅游、乡村旅游采摘;文物保护、图书购置、场馆开放、农家书屋运行维护、西部动漫节、文化惠民系列展演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3%,下降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预发健康休养费0.71亿元,2020年未提前兑付,支出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44亿元,项目支出0.71亿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和帮扶、困难群众救助、精神障碍患者住院补助等社会保障支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安排企业招聘补贴、就业补助等。

——农林水支出5.4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4%,增长5.7%。其中,基本支出1.53亿元,项目支出3.9亿元。项目支出用于:农村饮水安全、水库维修整治、水质达标检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等;森林保护、林业改革、生态保护。

——交通运输支出4.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4%,执行偏慢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实施较长,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二是部分上级资金涉及的项目未达付款条件,存有较大的结转。其中,基本支出0.45元,项目支出3.7亿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农村联网公路、场镇道路升级等;公交、农村客运、出租车、水路客运成品油补贴和营运车辆CNG补贴;公路养护、智能交通建设等。

2.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亿元)

收入

调整预算

实际完成

支出

调整

预算

实际完成

总计

140.88

143.15

总计

140.88

143.15

一、本级收入

95.1

96.07

一、本级支出

108.54

104.33

二、转移性收入

45.78

47.08

二、转移性支出

32.34

38.82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6.76

8.06

上解支出

2.92

2.88

债务(转贷)收入

38.18

38.18

债务还本支出

21.18

21.18




补助街镇

0.24

0.26




调出资金

8.00

12.65

上年结转

0.84

0.84

结转下年


1.85

(1)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43.15亿元。其中,本级收入96.07亿元,转移性收入47.08亿元。转移性收入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8.06亿元(含抗疫特别国债5.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8.18亿元、上年结转0.84亿元。

(2)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43.15亿元。其中,本级支出104.33亿元,转移性支出38.82亿元。转移性支出中上解支出2.8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1.18亿元、补助街镇0.26亿元、调出资金12.65亿元、结转下年1.85亿元。

本级支出主要情况如下:

——区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4亿元。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区本级城乡社区支出78.08亿元。主要用于:凉亭关隧道征地拆迁、排水管网整治、金凤隧道、普通干线公路、海绵城市、保障性住房、轨道交通尖璧段等支出75.91亿元,城乡基础设施1.4亿元,教育、环保、保障性住房、地灾防治等支出0.77亿元。

——区本级农林水事务支出0.13亿元。主要用于三峡水库库区和三峡后续工作。

——区本级其他基金支出17.08亿元,为2020年新增债券资金17亿元和彩票公益金支出0.8亿元。

新增债券17亿元用于:轨道片区基础设施1亿元、绿岛丽景建设(共三期工程)3亿元,古道湾公园1.5亿元、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一期1.5亿元、城市停车场一期1亿元、西部(重庆)科技创新小镇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1亿元,区妇幼保健院提档升级0.3亿元、黛山大道云巴慢行系统一期工程0.6亿元、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3.5亿元、新能源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3.4亿元、千秋堰水库0.2亿元。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5.3亿元。用于抗疫相关支出0.03亿元、基础设施建设5.27亿元。其中,镇街污水处理系统提档升级工程(15个镇街)2.92亿元,中医药学院一期1.6亿元,排水管网整治工程一、二期0.75亿元,卫生应急体系建设0.03亿元。

——债务付息支出3.7亿元。

3.街道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亿元)

收入

调整

预算

实际

完成

支出

调整

预算

实际

完成

总计

9.07

11.15

总计

9.07

11.15

一、本级收入

5.94

6.22

一、本级支出

6.51

5.16

税收收入

5.77

6.16

二、转移性支出

2.56

5.99

非税收入

0.17

0.06

上解支出

2.56

2.57

二、转移性收入

3.13

4.93

债务还本支出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2.05

2.25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37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0.43

2.03




上年结转

0.65

0.65

结转下年


1.05

(1)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15亿元。其中,本级收入6.22亿元,转移性收入4.93亿元。本级收入中税收收入6.16亿元、非税收入0.06亿元。转移性收入中上级转移支付2.2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3亿元、上年结转0.65亿元。

(2)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15亿元。其中,本级支出5.16亿元,转移性支出5.99亿元中上解支出2.5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7亿元、结转下年1.05亿元。

(3)街道预备费、结转情况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0年街道预备费0.14亿元,主要用于抢险、救援等其他不可预计支出。2020年街道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05亿元(璧城0.33亿元,璧泉0.24亿元、青杠0.17亿元、来凤0.19亿元、丁家0.07亿元、大路0.05亿元),比上年增加0.4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7亿元,比上年增加0.34亿元。

4.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亿元)

收入

调整

预算

实际

完成数

支出

调整

预算

实际

完成数

总计

0.24

0.22

总计

0.24

0.22

一、本级收入



一、本级支出

0.24

0.10

二、转移性收入

0.24

0.22

二、转移性支出


0.12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0.16

0.14

上解支出



上年结转

0.08

0.08

结转下年


0.12

(1)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0.22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0.14亿元、上年结转0.08亿元。

(2)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0.22亿元。其中,本级支出0.10亿元,转移性支出0.12亿元。

5.地方政府债券举借使用情况

2020年,我区债务(转贷)收入共计39.25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7亿元(专项债),具体安排详见基金预算新增债使用说明;置换债券22.25亿元(一般置换债1.07亿元、专项置换债21.18亿元);另外偿还政府债务本息38.1亿元,其中偿还本金24.2亿元,付息13.9亿元。

各位代表,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过去一年,面对新冠疫情的考验和持续减税降费的影响,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异常突出,我们通过压减支出规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非常艰难地实现了全年收支平衡。做好疫情防控保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全力“三保”和偿债,守住政府债务底线,确保了重点工程进度不滞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成绩来之易,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协作配合的结果。

三、2021年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一是抓好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要精打细算,优化支出结构,用政府过“紧日子”来换取老百姓过“好日子”。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在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内压减10%。做好全年预算统筹平衡,将宝贵、有限的财政资金优先用于“三保”和“偿债”。统筹做好财政收支平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二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不断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财税优惠扶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升产业链水平,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渡过难关。支持增强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引导科技创新领域与产业升级相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投入,加强民生基本保障。高度关注财政运行的可持续性,大力整合财政资金,支持污染防治,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社会保障社会治理、节能环保等重大项目,强化民生政策兜底,围绕就业、教育、健康、养老、基本住房等重点领域,增加基本民生投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二)2021年收入预测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经区税务局等相关执收部门预测,2021年在经济恢复大背景下,结合我区经济发展态势和财税收入特点进行综合测算,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增长5%,与全市平均增幅持平。

2.政府性基金预算

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和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等执收部门对存量土地出让和增量土地出让情况测算,2021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预计96.1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土地出让收入87.7亿元,配套费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按《重庆市璧山区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两山公司、城投公司等13个区属国有企业2020年净利润的30%比例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99亿元。

(三)全区收支预算草案(含区本级、街道、镇)

1.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草案)(亿元)

收入

预算数

支出

预算数

总计

92.86

总计

92.86

一、本级收入

53.08

一、本级支出

82.90

税收收入

33.16

二、转移性支出

9.96

非税收入

19.92

上解支出

5.26

二、转移性收入

39.78

债务还本支出

2.92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20.78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78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8.00

结转下年


调入资金

2.00



债务(转贷)收入

4.92



上年结转

4.08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92.86亿元。其中,本级收入53.08亿元(区本级47.28亿元、街道5.30亿元、镇0.50亿元)税收收入33.16亿元、非税收入19.92亿元;转移性收入39.78亿元中上级转移支付20.7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亿元、调入资金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92亿元、上年结转4.08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92.86亿元。其中,本级支出82.90亿元(区本级73.12亿元、街道6.32亿元、镇3.46亿元),转移性支出9.96亿元。转移性支出中上解支出5.2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9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8亿元。

2.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亿元)

收入

预算数

支出

预算数

总计

109.86

总计

109.86

一、本级收入

96.10

一、本级支出

92.66

二、转移性收入

13.76

二、转移性支出

17.20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1.46

上解支出

2.92

债务(转贷)收入

10.28

债务还本支出

12.28

上年结转

2.02

调出资金

2.00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09.86亿元,其中,本级收入96.10亿元(区本级96.10亿元,街道、镇无此项收入),转移性收入13.76亿元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4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28亿元、上年结转2.02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09.86亿元,其中,本级支出92.66亿元(区本级92.49亿元、街道0.12亿元、镇0.05亿元),转移性支出17.20亿元中上解支出2.9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28亿元、调出资金2亿元。

3.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亿元)

收入

预算数

支出

预算数

总计

0.99

总计

0.99

一、本级收入

0.98

一、本级支出

0.99

二、转移性收入

0.01

二、转移性支出


上年结转

0.01

结转下年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0.99亿元,主要为利润收入上缴0.98亿元,上年结转0.01亿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0.99亿元,主要为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等。

(四)地方政府债券举借使用情况

2021年,全区债务(转贷)收入预计15.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0亿元(一般债券2亿,专项债券8亿,拟安排用于我区重点项目,具体使用情况以市财政批准方案为准)。置换债券5.2亿元(一般置换债2.92亿元、专项置换债2.28亿元);另外需偿还政府债务本息52.8亿元,其中偿还本金37.9亿元,付息14.9亿元。

(五)2021年区本级预算收支预计情况(草案)

1.2021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情况(亿元)

收入

预算数

支出

预算数

总计

85.78

总计

85.78

一、本级收入

47.28

一、本级支出

73.12

税收收入

27.48

二、转移性支出

12.66

非税收入

19.80

上解支出

5.26

二、转移性收入

38.50

债务还本支出

2.92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20.78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60

补助街镇支出

4.48

调入资金

2.00



下级上解收入

2.60

结转下年


债务(转贷)收入

4.92



上年结转

2.60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85.78亿元,其中,本级收入47.28亿元,转移性收入38.50亿元。

在本级收入47.28亿元中,税收收入27.48亿元,增长11.4%;非税收入19.80亿元,增长3.3%。

——工商税19.97亿元,增长16.9%。

——耕地占用税1.06亿元, 下降22.5%。

——契税6.45亿元,增长3.8%。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97亿元,下降3.1%。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4.40亿元,增长5.5%。

——罚没收入1.05亿元,下降2.2%。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85.78亿元,其中,本级支出73.12亿元,转移性支出12.66亿元。本级支出73.12亿元(含新增债支出),拟安排支出如下:

——区本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亿元。

——区本级国防支出0.06亿元。

——区本级公共安全支出2.85亿元。

——区本级教育支出11.95亿元。

——区本级科学技术支出1.36亿元。

——区本级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18亿元。

——区本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5亿元。

——区本级卫生健康支出8.66亿元。

——区本级环境保护支出4.96亿元。

——区本级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59亿元。

——区本级农林水事务支出5.85亿元。

——区本级交通运输支出4.46亿元。

——区本级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99亿元。

——区本级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30亿元。

——区本级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4亿元。

——区本级自然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50亿元。

——区本级住房保障支出4.41亿元。

——区本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46亿元。

——区本级预备费支出0.92亿元。

——区本级其他支出0.15亿元

——区本级债务付息支出1.51亿元。

2.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计情况(草案)(亿元)

收入

预算数

支出

预算数

总计

109.69

总计

109.69

一、本级收入

96.10

一、本级支出

92.49

二、转移性收入

13.59

二、转移性支出

17.2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1.46

上解支出

2.92

债务(转贷)收入

10.28

债务还本支出

12.28

上年结转

1.85

调出资金

2.00

(1)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09.69亿元。其中,本级收入96.10亿元,转移性收入13.59亿元。转移性收入中上级转移支付1.4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0.28亿元、上年结转1.85亿元。

(2)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09.69亿元。其中,本级支出92.49亿元,转移性支出17.20亿元。转移性支出中上解支出2.9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28亿元、调出资金2亿元。

(六)街道收支预计情况(草案)

(1)2021年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情况(亿元)

收入

预算数

支出

预算数

总计

10.55

总计

10.55

一、本级收入

5.30

一、本级支出

6.32

税收收入

5.22

二、转移性支出

4.23

非税收入

0.08

上解支出

2.46

二、转移性收入

5.25

债务还本支出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1.83

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77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37

结转下年


调入资金




上年结转

1.05



——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0.55亿元。其中,本级收入5.30亿元,转移性收入5.25亿元。在本级收入中,税收收入5.22亿元,下降15.25%;非税收入0.08亿元,增长32.69%。转移性收入中上级转移支付1.8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7亿元、上年结转1.05亿元。

——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10.55亿元。其中,本级支出6.32亿元,转移性支出4.23亿元。

(2)2021年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情况(亿元)

收入

预算数

支出

预算数

总计

0.12

总计

0.12

一、本级收入


一、本级支出

0.12

二、转移性收入


二、转移性支出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


上解支出


债务(转贷)收入


债务还本支出


上年结转

0.12

结转下年


街道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支出预算主要为上年结转结余0.12亿元。

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计10.67亿元。具体安排:

——基本支出2.75亿元,占25.77%。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性支出0.61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99亿元;商品服务支出0.69亿元;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0.24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2亿元;其他支出0.02亿元。

——项目支出5.32亿元,占49.86%。

——预备费0.14亿元,占1.31%。

——上解支出2.46亿元,占23.06%。

(七)2021年区本级部门预算(草案)

包括:2020年结转,基本支出(含人员变动预留),项目支出(含财政代编预算、债偿资金、年初未细化的民生支出预留、转移支付提前下达等)。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预计73.12亿元。其中,本级收入47.28亿元,加上级净补助(上级补助收入-上解支出)20.44亿元,加基金调入2亿元和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5.60亿元,加上年结转2.60亿元,减债务还本支出2.92亿元,减净补助助镇街支出1.88亿元。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73.12亿元。

(1)上年结转2.60亿元;

(2)基本支出拟安排31.07亿元。

(3)项目支出拟安排38.52亿元。其中,民生资金预计4亿元;偿债资金预计4亿元;消化历年往来资金0.54亿元;政府投资项目预计0.5亿元;非政府投资项目预计14.92亿元;财政代编(非预算单位等)项目预计4.09亿元;续建项目2.02亿元;定向一般转移支付预计3.5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预计4.91亿元。

(4)总预备费拟安排0.92亿元。

以上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3.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预计92.49亿元。其中,本级收入96.1亿元,加上级净补助(上级补助收入-上解支出)8.82亿元,加上年结转1.85亿元,减基金调出2亿元,减债务还本支出12.28亿元。

4.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92.49亿元。

(1)上年结转预计7.35亿元;

(2)项目支出拟安排85.14亿元。其中,民生资金预计4亿元;偿债资金预计48.8亿元;消化历年往来资金0.63亿元;政府投资项目预计5亿元;非政府投资项目预计16.01亿元;财政代编(非预算单位等)项目预计0.47亿元;“三区”承担教育、交通、城市建设等预计7.2亿元;续建项目预计1.7亿元,转移支付预计1.33亿元。

以上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5.与上年变化情况

(1)取消“区级切块专项”。2021年起实行零基预算,各单位年初预算应编尽编,经人大批复后下达,年中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除上级转移支付、预备费、人员变动调资、重点民生资金外,不再预留其他切块专项资金。

(2)预算公开评审全覆盖。2021年起,区级部门(含“三区”)和街道年初项目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评审。

(3)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到中央、市委、区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支出预算同步编制绩效目标,按要求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逐步实现“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目标。

(4)坚决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2021年除转移支付和常年性项目外,一般性项目原则上在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内压减10%。严控“三公”经费,2021年部门“三公”经费总量不得超过上年预算数。

公用经费按一、二、三类单位人均公用经费分别按4.7万元、4.4万元、4.1万元(含通讯费0.312万元)执行,水电物管理费按人均0.5万元执行。在编在职人员5人及以下的单位,按公用经费定额提高20%比例编制;在编在职人员6-10人的单位,按公用经费定额提高10%比例编制。

(5)基层医疗机构原则参照预算口径编制,其经费按照“璧山区基层医疗机构财政补助方案”对15个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定额补助。

(6)区财政代编预算。一是全区社会保障类补助支出、政策性补助等支出预算,不能明确到具体单位,不属部门的自身支出的,由区财政局会同区级相关部门按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编制支出预算。二是非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属于我区事权,由在我区辖区内市级以上部门实施的支出责任,由区财政局分实施单位分项目进行代编。

(八)2021年支出重点

1.支持经济恢复与发展。一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担保贷款、小额贷款贴息、招商引资等优惠政策,支持实体经济。二是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降低疫情对经济的影响。三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注重财政资金引导,落实人才优惠政策,加强财政投入,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机遇。

2.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对偿债风险的监测评价和隐患排查,及时揭示债务风险。妥善处置债务存量,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加强资金组织,按期偿还本息,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切实将全区债务控制在绿色警戒线以内。

3.实施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支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脱贫成果,抓好财政责任、政策、资金拨付等工作落实。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稳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扩面,把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动构建现代农业体系,提档升级“三园”培育,推动打造“大美田园”乡村振兴示范带,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4.支持污染防治。加快“儒雅璧山,田园都市”建设,支持推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全力打造绿色生态城市。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深度治理大气污染,加强土壤污染治理,试点新型肥料和生物农药,探索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转型路径,培育发展环保产业,持续优化生态空间。

5.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支持发展科技服务业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用好用活创新区域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建设科技产业化平台“政产学研企”融合平台,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科技创新联盟建设,不断提高创新效率、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增强高质量发展的科技供给。

6.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巩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实验小学永嘉校区、大路中学综合楼、职教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继续推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及边远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落实教师待遇,保障师生安全。

7.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兜住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基本民生底线,办好民生实事。增加基本民生投入,补齐民生短板,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让低收入、计生、残疾等特殊群体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加大社保基金监管、查处力度,确保基金安全、平稳、可持续运行。

8.支持绿色城市建设。实施城市提升行动计划,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绿色生态城市、温馨人文社区、和谐自治小区。全面推进“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持续完善公共服务。支持大公园、大森林、大景区、大水系建设,保障城乡建设、规划、市政等事业发展。坚持城乡一体化建设,加强璧山城区与重点城镇的辐射带动能力,优化城市路网,提高城市综合服务能力。

9.加快推动交通枢纽建设。推进黛山大道北延伸线、双星大道西延线开工建设。持续推进干线公路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打通城乡路网“微循环”。推动凉亭关隧道、金凤隧道等综合交通建设,持续推进璧铜线、轨道27号线、成渝高铁等对外大通道项目建设。

10.促进文化旅游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加大文化惠民力度,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等投入,支持文化强区建设。支持公共文化服役体系建设,支持区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等文化场所免费向社会开放,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和文艺演出。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提升文化旅游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全面展示宜居宜业宜游城市魅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财政工作将面临更艰巨的任务,更严峻的挑战,更重大的责任。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迎难而上,勇于担当,扎扎实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确保经济运行平稳健康,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璧山区区本级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pdf

2020年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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