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6-0016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19 | [ 发布日期 ] | 2026-08-19 |
重庆市璧山区2025年区本级决算草案报告
一、全区收支决算情况
2025年是现代化重庆建设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区委直接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稳进增效、改革创新、除险固安、强企富民工作导向,推动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好,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璧山新篇章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32亿元、增长2.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2.5亿元、增长4.1%;非税收入完成18.82亿元、下降0.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总量为120.4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18亿元、下降6.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总量为120.4亿元。收支相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与区十八届人大九次会议审议的2025年执行数(以下简称2025年执行数)相比,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数总量无变化。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86亿元、下降8.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收入总量为80.1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6.77亿元、增长6.5%,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总量为80.1亿元。收支相抵,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与2025年执行数相比,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总量增加0.04亿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市级决算统一要求,从一般公共预算的上年结余中调出0.04亿元,用于耕地保护考核奖惩基金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82亿元、下降69.5%,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0.02亿元,收入总量为1.84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82亿元,结转下年0.02亿元,支出总量为1.84亿元。收支相抵,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与2025年执行数相比,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总量无变化。
二、区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44.95亿元,经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预算数(以下简称调整预算数)为44.06亿元,决算数为43.91亿元,下降0.2%,为预算的99.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收入总量为116.56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9.62亿元,调整预算数为77.74 亿元,决算数为65.89亿元,下降6.5%,为预算的84.8%,加上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总量为116.5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47.5亿元,调整预算数为47.5亿元,决算数为38.86亿元、下降8.3%,为预算的81.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收入总量为79.73亿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58亿元,调整预算数为81.4亿元,决算数为64.98亿元,增长4.7%,为预算的79.8%,加上补助下级支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支出总量为79.7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24亿元,调整预算数为2.37亿元,决算数为1.82亿元、下降69.5%,为预算数的76.5%。加上上级补助后,收入总量为1.84亿元。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2亿元,调整预算数为0.02亿元,决算数为19万元、下降9.5%,为预算数的8.2%。加上调出资金和结转下年后,支出总量为1.84亿元。
三、街道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5.78亿元,调整预算数为6.66亿元,决算数为6.9亿元、增长26.3%,为预算的103.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上年结余,收入总量为13.68亿元。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2亿元,调整预算数为9.65亿元,决算数为4.96亿元、下降6%,为预算的51.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结转下年,支出总量为13.6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5年,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数为0亿元,调整预算数为0亿元,决算数为0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总量为1.65亿元。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35亿元,调整预算数为1.34亿元,决算数为0.93亿元、增长108.4%,为预算的69.6%,加上结转下年,支出总量为1.65亿元。
四、重点报告事项
(一)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全区共收到上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5.3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2.12亿元、增长13.9%,主要用于税收返还、均衡财力和体制补助,以及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农林水、社会保障及就业等上级与区级共同财政事权支出事项;专项转移支付3.18亿元、下降35.6%,主要用于科学技术、农林水、住房保障、节能环保、交通运输等。收到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5.61亿元、增长24.8%,主要用于农林水、城乡社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等。收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补助收入0.01亿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二)“三保”情况
2025年,始终将“三保”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严格落实保障主体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科学精准测算“三保”支出需求,足额编制预算不留缺口。全年“三保”实际支出共计25.47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6.22亿元,保工资17.77亿元,保运转1.48亿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76.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2.0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24.92亿元。2025年末,我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276.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2.0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24.92亿元,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内。
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47.25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25.27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45亿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建设;专项债券22.82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新增政府再融资债券(置换债)21.98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20.38亿元,主要用于偿还一般债券到期债务本金;再融资专项债券1.6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金和置换存量债务。
2025年,全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2.69亿元。其中,偿还本金24.39亿元,兑付利息8.3亿元。总的来看,全区偿债资金来源落实,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没有出现偿付风险。按财政部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办法测算,综合债务率小于200%,风险总体可控。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初,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47亿元,年度执行中动用1.47亿元用于平衡预算,年底通过零结转收回,当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5亿元。
2025年,区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1亿元,年度执行中未动用。
2025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15.6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6.9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0.01亿元。结转资金将按原使用方向继续用于住房保障、医疗卫生、农林水、交通建设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及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区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14亿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减少0.06亿元,公务接待费减少 0.02 亿元。“三公”经费支出大幅减少,主要是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经费开支。
2025年,下达政府采购预算金额4.99亿元,采购合同执行金额3.38亿元,其中授予中小微企业的采购合同金额2.94亿元,占比86.9%。通过“政采云”平台实施项目1.48万个,采购金额2.4亿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5年,我们把绩效理念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一是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公开评审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二是全区236个预算单位及15个镇街均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所有年初预算项目及追加项目均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三是深入开展绩效运行“双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或进度达不到的及时纠偏,确保目标按期实现;四是扎实开展评价工作,2025年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选取具有代表性的1个部门、4个项目及1个政策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涉及评价金额12.9亿元,对重点绩效评价发现的79个问题要求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形成问题整改闭环管理;五是坚持结果导向,逗硬执行综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形成有效的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推动财政资源配置更加高效、资金使用更加规范,切实提升全区财政管理整体效能。
五、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25年,我们认真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区人大决议决定,按程序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级预算调整、政府全口径债务管理、国有资产重大事项等情况。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办理涉及财政的人大代表建议11件,办结率和时效率均为100%,代表委员提出的国有资产盘活、民生资金兑付、重大项目规划等意见建议,已经转化为“大财政”体系建设、分类分级支付保障机制、积极向上争资等措施,有力推动了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健全完善服务代表委员工作机制,定期报送预算执行、财政政策落实以及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让代表委员常态化了解、监督财政工作。
决算连同以上报告,请一并审议。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