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47D/2019-1411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03-15 | [ 发布日期 ] | 2019-03-15 |
重庆市璧山区特殊教育学校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实施素质教育;实施康复训练;开展残疾儿童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确保校内安全。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是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会为主管单位的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32人,实有编制人数31人,退休人员8人。全校占地面积 8372 平方米,位于璧铜路820号。学校现有教学班11个(包括一个学前班、特教班1-9年级、一个职教班),学生143人,在职教师31人(高级职称教师5人,中级职称教师15人,初级职称教师7人,职员1人,未定级3人)。学校内设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德育处。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7.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7.42万元,比2018年增加8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9.74万元,比2018年增加113.39万元,主要原因是比2018年增加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各项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543.22万元;保障学校正常运转的商品服务支出137.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2万元。项目支出7.68万元,全部为校园安保支出,比2018年减少26.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转了2017年的市级特殊教育专项经费30.64万元。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94万元,比上年增加0.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今年公务接待有所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人员出国;公务接待费1.94万元,比上年增加0.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今年公务接待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不符合购置公务用车要求。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8万元。用于项目支出中校园安保支出,主要用于安保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等。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我单位没有车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英,电话:023-41427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