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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38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1-17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正兴镇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正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正兴镇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镇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代表提出意见。

一、2019年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9年财政预算情况

1.按照区委区政府经济发展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2019年辖区内财政总收入确保完成2001万元(辖区内总收入),其中:1.税收收入为1916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入为1746万元,契税为170万)。2.非税收入为8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19万、罚没收入66万);力争辖区内财政总收入达到2308万元(辖区内总收入),其中:1.税收收入为2219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入为2037万元,契税为182万)。2.非税收入为8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22万、罚没收入67万)。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体制收入)预安排为468万元(其中:工商税335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19万元,契税48万元,罚没收入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 3575万元,上年结余82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万元,上解支出437万元。即:2019年我镇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515万元(不含上年结余)。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

2019年支出,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偿债、保重点”的原则,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按照收入打足打实,以收定支,不列赤字预算的原则,2019年我镇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5万元,支出明细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1016万元,公共安全3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96万元,卫生健康170万元,节能环保192万元,城乡社区721万元,农林水1290万元,住房保障98万元,预备费108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收入135万元,拟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35万元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财力)调整情况

由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有很多不确定因素,经镇人大主席团批准对预算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体制收入)由468万元,调整为422.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 由3575万元,调整为3574.8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63万元,上年结余827.30万元,即:2019年我镇调整公共财政收入为4906.29万元(含上解支出436.77万元)。

2.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根据我镇调整后的公共财政收入的财力,相应调整公共财政支出为4906.29万元(包括上解支出436.77万元)。

(三)2019年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1.辖区内财政总收入执行情况

镇辖区内财政总收入完成2306万元(不含教育附加、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为年度预算的115.24%,完成调整预算的135.48%。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287万元(不含教育附加、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为年度预算的114.34%,完成调整预算的134.4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20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5.13%,完成调整预算的136.5%,税收收入中,工商税完成219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5.48%,完成调整预算的151.52%。契税完成1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82%,完成调整预算的8.82%;非税收入完成8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6.47%,完成调整预算的96.4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含垃圾处置费)完成2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6.31 %,完成调整预算的126.31%。罚没收入完成5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0.3%,完成调整预算的80.3%。其他收入完成4万元)。

(2)基金收入完成19万元。

2.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财政收入(财力)为5586.1万元。

(1)公共财政收入完成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2%、完成调整预算的117.7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2%、完成调整预算的104.02%;非税收入完成82万元(主要垃圾处理费25万元,罚没收入53万元,其他收入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47 %、完成调整预算的 96.47%。

(2)上级补助收入4001.9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889.9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2.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2.55%。

(3)上级补助收入19.49万元(基金),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4)上年结余962.04万元 (其中:公共预算结余827.29万元,基金结余134.75万元)。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四)2019年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1.2019年地方财政支出合计为4301.59万元(不含上解支出775.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96%,分支出细项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4248.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1.8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4.0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85%,公共安全支出2.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公安中信息化建设30万没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2.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4.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1.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53%,节能环保支出16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8.58%(自然生态保护20万没支),城乡社区支出277.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6.4%(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还有488.79万元没支),农林水支出1410.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58%,住房保障支出167.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70.92%(补2018年三项,列入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5.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具体支出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草案表。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53.18万元; 完成年度预算的34.48%,其中城乡社区支出53.18,完成年度预算的34.4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3.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4%)。

2.上解支出(专项转移支付上)777.5万元

税务经费上解45.68万元,2019各类民政项目街镇资金上解171.7万元,2019年优抚类资金上解98.74万元,计划生育各类奖励扶助经费镇街承担部分上解31.23万元,生活垃圾处置经费上解5.56万元,公交、农村客运及CNG补贴经费上解43.02万元,  2019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府补贴资金上解107.03万元,

2018年农村卫生改厕补助资金上解4.91万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运行保障经费上解4.5万元,2018年7月至2019年9月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费上解3.71万元,2018年在职村(社区)干部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财政补贴资金上解8.23万元,精神障碍患者住院补助经费上解4.99万元,2018年第二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费上解0.3万元,2018年农房权属倒房测绘服务费上解1.47万元,社区协勤2018年经费上解8.92万元,原璧山县乡镇企办室非在编人员医疗补助资金上解2.44万元,开展村规划编制经费上解28.8万元,雪亮工程购买服务建设3000路视频监控经费上解4.24万元,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区级配套资金上解13.45万元,2018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差额上解40.27万元,  2017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欠收资金上解22.78万元,125.52万元。

综上,2019年财政总支出为5079.09万元。收支品迭,年终结余507.01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8.52万元,结转下年使用408.4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结余307.44万元,基金结余101.05万元)。

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我镇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个稳”的要求,围绕促进现代工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发展,抓好税源培植,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全面推进预算管理制度、税制、中央与地方事权等改革,坚持有保有压,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立足“三保”。强化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债务管控,确保完成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

(一)财政总收入计划

按照区委区政府经济发展总体要求和2019年(减税降费)确定的数额增长2%比例,拟2020年辖区内财政总收入确保完成1981万元,其中:1.税收收入为1909万元(其中:工商税收入为1898万元,契税为11万)。 2.非税收入为7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25万、罚没收入47万)。力争财政总收入达到2380万元,(其中:1.税收收入为2300万元。 2.非税收入为80万元),税收收入在减税降费的基础上增长4%,非税收入增长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地方体制收入)预安排为453万元(其中:工商税378万元,行政性收费收入25万元,契税3万元,罚没收入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3836万元,上年结余307万元,调入预算调节基金98万元,上解支出449万元。即:2020年我镇拟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245万元(含上年结余)。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

2020年支出,按照收入打足打实,以收定支,不列赤字预算的要求,坚持“三保”的原则,2020年我镇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45万元,支出明细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1155万元,公共安全2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2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58万元,卫生健康165万元,节能环保22万元,城乡社区442万元,农林水137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住房保障100万元,预备费115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收入101万元,拟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101万元,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三、团结奋进齐心协力,全面完成2020预算任务

2020年财政工作,要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经济运行合理期间,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具体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全

1.持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充分释放减税降费效应,让企业轻装持续经营,增强企业国内外竞争实力。注重财政资金引导,支持创新,和产业发展相融合,落实财政优惠政策,降低中小型企业门槛和成本。加强财政有效投入。积极整合项目资金,集中财力支持新产业,政府性投资项目,增强政府投资的拉动作用。着力合璧津高速建设在正兴设立下道口的优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集中打造1个美丽乡村示范点,推动“文旅融合”,支持和引导商圈升级,打造商贸新引擎,推动我镇服务业发展。注重创新农业投融资机制,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和新型农业经营实体培育,形成“有特色、有品牌、有效益”的实体产业。

2.着力支持规模企业重点企业发展。大力发展规模企业、重点企业、积极为陵盾混凝土有限公司服务;一是鼓励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产业企业发展。二是深入实施“企业成长计划”,切实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支持企业通过海外并购、技术“嫁接”、人才引进等方式,提高市场竞争力。三是大力争取国家支持企业发展项目资金,深化企业金融融合,通过以奖代补、财政贴息、信用担保等方式,支持企业发展。

3. 大力推动文化旅游发展。依托我镇环境和文化底蕴优势,全力打造文旅特色品牌,支持挖掘“露德堂”文化,积极支持品牌节会活动,不断丰富智慧旅游建设,增强旅游智能化支撑力,提升正兴镇旅游吸引力。

4. 全力支持商贸发展。支持商贸招商引资,发展商贸服务和总部经济。支持加快建设商贸 、物流业。持续加大特色商圈建设支持力度。

(二)狠抓收入、加强征管,努力完成财政收入任务

1.加强税收收入征管。高度关注宏观经济形势,结合我镇经济发展,深入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分析和税源管理,科学合理组织收入。进一步加强与各征管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压实收入责任,细化征管措施,紧盯项目的开工、进度、投资额、税款缴纳等情况务求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2.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税收入情况分析,建立规范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缴纳改革。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城市建设配套费和国有资产收益等收入的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3.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积极争资引项,配合相关部门强化项目包装,努力向上争取资金。主动对接上级投资方向和投资政策,加强协调协作,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

4.继续盘活现有土地资源和国有资产。适时推出已储备土地实和国有资产实行招牌挂,尽力增加可用财力。

5.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加强财政预算执行,尽力减少资金沉淀。认真落实财政资金“零结转”和“零基预算”管理规定,切实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进一步盘活部门财政存量资金。

(三)强预算惠民生,稳步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全面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公开评审和三年滚动平衡项目库管理。加强预算管理,认真做好2020年预算编审工作。从严控制新增项目支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 着力保障民生支出。积极筹措资金,有效安排财力,支持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和民生实事办理,做好“七有”民生保障。

3.落实社会保障各项政策。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兑现。

(四)抓项目促脱贫,有力助推乡村振兴

1. 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统筹整合部门切块资金用于扶贫项目,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确保2020年我镇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完成。                    

2.加大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主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市级、区级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农业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投入力度。

3. 加快补齐三农发展短板。加快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和乡村休闲旅游产业,支持“菜园、果园、花园”建设,深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持续支持农业生产便道和农村饮水安全改造建设。

(五)狠抓管控防风险,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力度

1.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强化国库资金安全,进一步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在财政资金安全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中的作用。

2.切实加强债务管控,防范债务风险。一是坚持“三道防线”控制负债,严守“绿色”警戒线。二是加强债务资金监管,强化债务管控,防范债务风险。三是控制隐性债务增加。

3.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采购、民生资金使用、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票据领用销等财政工作,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继续抓好我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努力实现预算资金安排与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挂钩。

4.加强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按照《重庆市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预算评审工作的通知》(璧财发〔2017〕227号)文件规定,及时认真抓好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切实提高评审质量。

5.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面推进“政府采购云平台”实施。严格政府采购预算执行。

(六)抓纪律强责任,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1.提高政治站位。财政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干部经常性教育,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抓好业务素质提升。切实增强依法理财、依法用财意识,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约束力,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面对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减税降费落地,财政收支压力凸显的新形势,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要求,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镇人大的监督下,脚踏实地,勇于担当,开拓进取,不断推动财政改革和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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