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预算 > 其他单位预算  >  2020预算

[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388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2-06 [ 发布日期 ] 2020-02-06

重庆市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现行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措施,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2.负责提出本区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提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意见。按规定权限,负责办理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规划全区重大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等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年度工业、中小企业调控目标制定及落实,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协助推进工业经济中的财政、金融政策落实。负责经济运行要素(电、工业用油、气、运等)和重要物资的平衡调度。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指导、协调和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调整。指导推进工业项目向璧山高新区集中,促进特色工业的发展和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统筹全区微型企业培育发展职责。指导推进全区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国西部鞋都、中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楼宇产业园建设。

5.负责全区信息产业宏观管理,统筹推进全区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物联网规划建设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无线城市建设。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保障重要通信。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共享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6.牵头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工作,负责统一对接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贯彻执行有关大数据、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信息化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相关扶持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国民经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应用。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云工程建设,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和商用。负责推进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牵头负责大数据智能化智库建设。

7.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和电讯线缆保护工作,指导监督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配合上级部门无线电台(站)管理、无线电管制和电磁干扰事宜处理。

8.负责全区电力、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CNG站等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天然气发展专项规划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外的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监测能源运行情况,负责全区电力、天然气的统一调控、运行调度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外的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全区电力管网设施和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设施设备保护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核准的工业企业新建、技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指导全区工业企业、信息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承担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民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9.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拟订全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措施,负责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负责全区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批相关能源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10.拟订本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组织工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及重点新产品开发,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市工业和信息产业重大科技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1.指导工业企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军民融合发展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消费品工业的发展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盐行业管理和监督,管理全区食盐专营工作。指导和促进创意产业发展。引导和规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指导工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企业的维权投诉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协调配合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12.负责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人才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

1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1)能源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职责分工。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市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与法规;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参与能源消费总量目标控制,负责全区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协调能源区域合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统筹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指导能源科技进步、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和应用,负责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全区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工作;拟订成品油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区内外成品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成品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管协调;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和日常监督管理。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全区电力、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CNG站等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天然气发展专项规划;监测能源运行情况,负责全区电力、天然气的统一调控、运行调度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外的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外的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履行燃气管理部门职责,依法查处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协调全区电力管网设施和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设施设备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工业节能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批相关能源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做好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城市燃气工作的衔接。区商务委负责成品油经营、储存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统一对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其中,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仍分别由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承担;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全区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无行业监督部门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林业局等部门,按照规定,依法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二)单位构成

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经济运行科、规划投资科、信息化科、安全监察和能源科、科技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按照璧山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进行了机构和职能调整。机构调整情况,撤销了产业发展科,成立了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职能调整情况,招商引资职能划转给商务委,新增大数据应用发展职能、军民融合发展职能,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的管理职能由商务委划转到我委。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70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7.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9370.65万元,主要是项目预算支出按2020年年中据实拨付金额再进行追加,未纳入年初项目预算。经费拨款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70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34.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16万元,住房保障28.4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84.4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9370.6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6.1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9334.4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7.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7.47万元,比2019年减少698.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02万元,比2019年减少36.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81.45万元,比2019年减少662.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按2020年年中据实拨付金额再进行追加,未纳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我委代管停撤和破产企业以及节能环保等重点工作。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9年减少18356.9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67万元,与2019年比较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比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公务接待费62万元,与2019年比较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19年比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1辆公务用车费用预算固定每年不变;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9年比较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70.87万元,比上年减少26.81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81.4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徐倩联系方式:023-41416093

(区经信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