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47D/2021-0005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16 | [ 发布日期 ] | 2021-03-16 |
重庆市璧山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2.为主管部门指导区级预算部门及镇街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提供服务;
3.负责主管部门重点绩效管理及评价结果的抽查和再评价等事务性工作;
4.负责区级财政预算会审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预算绩效专家学者库、中介机构库、监督指导人才库及管理预算绩效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
6.负责对区政府所签经济合同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7.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璧山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无内设科室,现有在职8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21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75.64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拨款增加75.6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1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78.82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55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3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75.6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6.6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9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33万元,比2020年增加7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33万元,比2020年增加36.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相应增加住房保障支出等基本支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7万元,比2020年增加3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经费等,2021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经费、合同管理搜集整理工作经费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动。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叶宝强 杨季川 联系方式:电话:023-41421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