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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1-004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日期 ] 2021-03-19

重庆市璧山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负责服务管理辖区内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地方安置事务。

1.负责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接收、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3.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

4.组织开展适合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二级参公事业单位),现在编11人,退休1人,临聘人员2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7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2.24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49.07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9.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收入增加1.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8.03万元。

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72.2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9.0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9.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9.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收入增加1.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8.0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2.24 万元,比2020年增加4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24万元,比2020年增加49.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收入,重庆市璧山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1.46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46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7.82万元,比上年增加0.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沈朝云菲; 联系方式:023-41426310

军休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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