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预算 > 其他单位预算  >  2021预算

[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1-004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日期 ] 2021-03-24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基本职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推动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上来,转移到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上来,转移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2.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3.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强化产业引导,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4.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5.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街道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保障机制,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统一设置党政内设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服务中心、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优化完善镇(街道)机构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璧山委办发〔2019〕38号)要求,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璧泉街道办事处统一设置党政内设机构8个,设置事业机构7个;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单独设置;街道纪工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街道财政所不再保留,其职责划入街道财政办公室履行。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3316399.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316399.86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00000.00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354277.73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及公积金、高层建筑消防整治、老旧小区整治等经费拨款增加;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3316399.8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35410.86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100045.3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24976.09元,卫生健康支出2493166.07元,节能环保支出1261486.18元,城乡社区支出47471428元,农林水支出23637715.7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50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892171.64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354277.73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社保缴费及公积金,劳务派遣、村社干部误工等支出增加;今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316399.86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00000.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316399.86,比2020年增加9354277.73元,其中:基本支出30313261.86元,比2020年减少4969239.27元,主要因公用经费预算减少所致;项目支出123003138.00元,比2020年增加8437198.92元,主要高层建筑消防整治、老旧小区整治等支出增加。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零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零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78060元,比2020年预算金额减少6044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公务接待费28060元,比2020年减少60440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元,与2020年无变化;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648546.54元,比上年减少5436353.46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820000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900000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3003138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他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主要用于市政环卫清扫保洁)。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周渝,电话:023-41439339

璧泉街道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