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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4-001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05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重庆市璧山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璧山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批复》(璧委编委〔2020〕53号)文件规定,单位现行的职能职责为:

1.宣传贯彻林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

2.负责全区林业行政执法法制咨询、信访和案件档案管理工作。

3.协助主管部门林业执法检查的事务性工作。

4.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区林业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9名(干部),控制事业编制7名(干部),领导职数1名。在职实有人数9名,无内设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0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11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9.34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拨款减少9.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拨款减少0.6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07.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7.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67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70.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9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9.3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0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11万元,比2023年减少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11万元,比2023年增加0.6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以及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了项目资金,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涉林案件勘察、法律服务费等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00万元,与2023年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一致;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与2023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故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5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本单位暂未占有使用国有资产。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预算联系方式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曾佑伦     联系方式:023-4142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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