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4-0022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5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5 |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小学校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职能职责。重庆市璧山区河边小学校地处璧山区河边镇文昌居32号,交通连接璧铜两区,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重庆市璧山区教育委员。学校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区教委等上级部门的行政规章制度。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二)单位构成
内设总务处和教导处两个部门,2024年单位在职事业编制为43人,实有教师43人,退休领取养老金人员72人,财政遗属供养人员9人,15个教学班,461名学生。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26.22万元,比2023基本支出预算减少了14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1.22万元,比2023年减少138.24万元,主要是2024年预算数减少在职职工2人,退休职工减少6人,学生减少57人,职工差旅费人均减少11180元,教师餐补人均减少2200元,同时保安经费70%部分预算取消,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修养支出,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的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万元,比2023年增加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与2022年持平;事业收入7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幼儿园招生数减少,非税收入预算减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他收入0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数1326.22万元,比2023年减少147.2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51.22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796.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26.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4.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3.48万元,抚恤支出预算0,残疾人事业支出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了138.24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学生人数减少、人员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预算2万元,比2023年增加2万元,主要2023年年初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有此项目预算。财政专户管理项目资金支出73万元,比2024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幼儿园招生数减少,非税收入预算减少,幼师工资、贫困儿童资助、保安工资等项目经费减少。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预算拨款收入共计1326.22万元,比2023基本收入预算减少了147.24万元。2024年支出预算共计1326.22万元,比2023基本收入预算减少了147.24万元。
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1.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1.22万元,比2023年减少13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22万元,比2023年增加138.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数减少在职职工2人,退休职工减少6人,学生减少57人,职工差旅费人均减少11180元,教师餐补人均减少2200元,同时保安经费70%部分预算取消,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修养支出,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的收入减少。
2、财政专户资金项目收入73万元,项目支出73万元,比2024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幼儿园招生数减少,非税收入预算减少,幼师工资、贫困儿童资助、保安工资等项目经费减少。
3、重庆市璧山区河边小学校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2万元,比2023年增加2万元,主要2023年年初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4年有此项目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75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学校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1.75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学校响应国家号召,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学校无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学校未购置公务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涉及事业收入73万元,政府性基金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联系方式: (李继兰 1359438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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