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预算 > 其他单位预算  >  2025预算
[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5-000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发布日期 ] 2025-02-12

重庆市璧山区大数据发展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大数据发展局为2024年7月新成立单位,主要职能职责如下:1. 贯彻落实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2. 编制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数据基础设施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相关数据安全政策。3. 负责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重庆、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4. 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服务数字经济产业发展。5. 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全区政务数字化应用规划、建设和管理,牵头负责全区政务数字化应用审核。协调推动全区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全区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共享、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6. 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数据中心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负责全区政务数字化“云”“网”等基础资源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接“数字重庆”云平台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运行。7. 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8.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构成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3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综合科、数据资源科、设施应用科。下设二级预算单位1个,为区大数据应用发展中心,内设3个机构,依次为:数据管理科、数字技术科、数字服务科。

纳入本部门2025年度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大数据发展局(本级)、区大数据应用发展中心等2个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10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8.78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2108.78万元,主要是因我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均为2024年度新成立单位,2024年未单独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108.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0万元,主要是因我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均为2024年度新成立单位,2024年未单独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108.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8.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790.75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2108.78万元,主要是因我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均为2024年度新成立单位,2024年未单独预算。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8.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287.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为2024年度新成立单位,2024年未单独预算;项目支出1821.4万元,主要是因我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均为2024年度新成立单位,2024年未单独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6.8万元,比2024年增加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为2024年度新成立单位,2024年未单独预算;公务接待费3.8万元,比2024年增加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为2024年度新成立单位,2024年未单独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4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单位取得区机关事务局批复同意购置1辆公务车,因时间原因,未能在2024年完成采购,拟在2025年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正在向区政府申请购置公务车,暂未下达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5.42万元,比2024年增加55.42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新成立单位,2024年未单独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21.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业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鹏程  联系方式:023-41881808


附表:区大数据发展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