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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5-0010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发布日期 ] 2025-02-12

重庆市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璧山委办发〔2016〕78号)精神,主要职责为:

1.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残联工作的政治性和残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残疾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加强对广大残疾人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残疾人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残疾人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疾人事业发展道路。

3.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按照区委和市残联的要求,指导全区基层残联组织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残疾人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残疾人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环境和条件。

4.团结动员广大残疾人干事创业。进一步激发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组织动员广大残疾人积极主动融入社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让残疾人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5.突出残联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责。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代表广大残疾人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残疾人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6.拓展残联的组织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对镇(街道)、村(社区)的残联组织覆盖,在特殊教育学校、开发区(园区)、残疾人服务机构、“两新”组织、福利企业等残疾人集中的领域,建立残联或残协,强化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履行协会“代表、服务、维权”职责。

    7.拓展残联的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开展网上残疾人工作,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互联网+残疾人服务”。打造残联“筑梦善行、残健共融”工作服务品牌,开展助行、助听、助视、助健、助居、助教、助保障、助就业、助维权、助精神提升等“十助”行动。优化残疾人服务体系,创新残联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评价机制。引导、培育、管理好助残社会组织。

8.加强残联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理论政策研究,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消除歧视、偏见和障碍。表彰、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培养推荐残疾人人才,开展残疾人培训。

9.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构成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2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区残联办公室、区残联事业发展部。现有在编人员7名,其中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2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33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06.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31.99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359.0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08.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250.6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338.2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9.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8万元,其他支出431.99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359.0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97.9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57万元。

按照我区预算管理要求,结转金额已纳入相应性质的资金收入中进行反映,上述收入包括2024年结转并编制到2025年预算的资金。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6.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6.29万元,比2024年增加10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21.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3名在职职工退休,办公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681.5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残疾人托养、残疾人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加206.36万元,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康复经费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1.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1.99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文化体育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加250.64万元,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2025年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资金用于残疾人托养、无障碍改造等重点工作。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2025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6万元,比2024年减少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比2024年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4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区外用车次数减少,公务车油费、过路费等费用降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3.61万元,比2024年减少21.57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3名职工退休,办公经费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万元。

  1.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06.29万元。
  2.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单位根据以前年度预算安排、项目需求等情况合理预计。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祖丽     联系方式:023-81676526

附表:重庆市璧山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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