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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2-0047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9-23 [ 发布日期 ] 2022-09-23

重庆市璧山区2021年区本级决算草案报告

    (202297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一、2021年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区本级年初预算、预算调整、决算情况

1.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78亿元。其中:本级收入47.28亿元,转移性收入38.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85.78亿元。其中:本级支出73.12亿元,转移性支出12.66亿元。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批准预算调整方案,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各调减1.38亿元,收支为84.4亿元。2021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实际完成收入85.66亿元,其中:本级收入45.19亿元,转移性收入40.47亿元。支出85.66亿元,其中:本级支出67.04亿元,转移性支出18.62亿元。

2021年收入完成情况:税收收入完成25.39亿元,同比增长(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3.1%;非税收入完成19.8亿元,增长3%;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9.42亿元,下降20.38%;基金调入2亿元,下降84.8%;镇街上解收入3.93亿元,增长29.1)%;债务收入6.92亿元,增长546.73%;上年结转2.6亿元,增长34.4%

2021年支出完成情况:本级支出完成67.04亿元,下降2.4%;体制及专项上解3.93亿元,增长6.8%;债务还本2.92亿元,增长143.4%;补助镇街5.69亿元,增长10.2%;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3亿元,下降85.2%;结转下年5.25亿元,增长101.4%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正常,但部分科目预算数、全年预算数(含调整预算数和预算调剂数,下同)、年终执行数之间有一定差异,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调整、部分项目支付进度缓慢未执行等因素,主要有:

——农林水支出5.36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5.1%。主要原因是工程未完工结算未支付,如缙云山生态环山道路工程建设、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乡村振兴示范镇建设等,结转下年使用1.78亿元。

——交通运输支出1.14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8%。主要原因是省道及农村公路建设、交通专项补助资金等未达到支付进度。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21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3.6%。主要原因是商务发展市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料过程较长,未形成支付条件。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18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0.9%。执行偏慢主要原因是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闲置费结算补助资金支付进度较慢。

——住房保障支出3.89亿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5.6%。主要原因是房交会相关优惠政策暂未达到兑付条件。

2.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9.69亿元。其中:本级收入96.1亿元,转移性收入13.59亿元。支出总计109.69亿元。其中:本级支出92.49亿元,转移性支出17.2亿元。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批准预算调整方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各调增14.63亿元,收支为124.32亿元。2021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际完成收入124.47亿元,其中:本级收入98.85亿元,转移性收入25.62亿元。支出124.47亿元,其中:本级支出101.85亿元,转移性支出22.62亿元。

2021年收入完成情况:本级收入完成98.85亿元,增长2.9%;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77亿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下达一次性抗疫特别国债5.3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2亿元,下降42.4%;上年结转1.85亿元,下降120.9%

2021年支出完成情况:本级支出完成101.85亿元,下降2.4%;体制及专项上解3.58亿元,增长24.1%;债务还本12.28亿元,下降42%;补助镇街2.08亿元,增长691.5%;调出资金2亿元,下降84.8%;结转下年1.85亿元,增长45.1%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中,福彩公益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海绵城市建设、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项目未达到拨款进度,部门结转下年使用1.03亿元。

3. 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完成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年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亿元。其中:本级收入0.99亿元,上年结转0.01亿元。支出总计1亿元,全部为本级支出。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批准预算调整方案,收入调整为1.08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07亿元,上年结转0.01亿元。支出调整为1.08亿元。

2021年收入完成1.17亿元,其中:本级收入1.16亿元,上年结转0.01亿元。支出总计1.17亿元,其中:本级支出0.88亿元,结转下年0.29亿元。

(二)街道年初预算、预算调整、决算情况

1. 街道一般公共预算完成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年初各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10.55亿元,其中,本级收入5.3亿元,转移性收入5.25亿元。支出合计10.55亿元,其中,本级支出6.3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4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8亿元。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批准预算调整方案,收入调整为12.1亿元。其中,本级收入6.71亿元,转移性收入5.39亿元。支出总计调整为12.1亿元。其中,本级支出调整为8.46亿元,调增2.15亿元;上解支出调整为2.35亿元,调减0.1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9亿元,调减0.49亿元。

2021年,各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3.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7.25亿元,增长17.7%;非税收入0.08亿元,增长33.3%;上级补助收入2.35亿元,增长4.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7亿元,增长16.7%;上年结转1.05亿元,增长60.1%

2021年各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完成13.1亿元。其中:本级支出5.47亿元,增长5.9%;上解支出3.4亿元,增长32.1%;安排稳定调节基金支出3.47亿元,增长46.5%;年终结余0.76亿元,下降26.8%

2. 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完成情况

各街道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区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年初各街道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0.12亿元,主要为上级上年结转。支出总计0.12亿元,主要是本级支出。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收入调整为0.79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0.67亿元,上年结转0.12亿元。支出合计0.79亿元,主要是本级支出。

2021年各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际完成1.24亿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12亿元,上年结余0.12亿元。

2021年各街道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际完成1.24亿元。其中:本级支出0.37亿元,年终结余0.87亿元。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及财政管理情况

(一)增强经济发展动能,有效激发企业活力。一是坚持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021年,全区累计新增减税降费7.77亿元(不含社保降费),其中:2021年新出台的政策新增减税降费4.65亿元;2021年展期实施政策新增减税降费3.12亿元。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扩大区级担保公司担保能力,引导银行加大贷款投放。“八大资金池”累计支持企业获得贷款696家,金额47.9亿元。现代金融业招商投资工作有序推进,股权投资基金助力企业发展。三是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民营企业、“三农”等辖区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2021年推动支农、支小再贷款落地11.2亿元,精准支持企业1920家。再贴现业务破局落地,发放再贴现0.24亿元。

(二)坚决兜牢“三保”底线,持续改善民计民生。一是坚持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三保”需求优先原则,全力以赴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2021年全区“三保”支出41.02亿元(不含临聘人员经费),其中:保工资18.33亿元、保运转10.63亿元、保基本民生12.06亿元。二是全年投入12.38亿元,推进教育事业发展。三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多方投入资金7.46亿元。四是积极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9.31亿元。五是安排节能环保支出5.48亿元,支持排水管网整治、水源地水质达标治理、污染源普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生活垃圾治理等,助推人居环境整治。

(三)加强财政制度建设,提升依法理财能力。一是印发《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收入管理的通知》(璧财发〔2021113号)加强和规范财政收入管理。二是印发《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和加强财政资金、代管资金管理的通知》(璧财发〔2021102号)、《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的通知》(璧财发〔2021112号)等文件,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和银行账户管理。三是印发《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加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璧财发〔2021110号),从项目申报、债券发行、资金预算与拨付、调剂使用等方面对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做了进一步规范。

(四)服务代表接受监督,增强财政透明度。一是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要求,认真执行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和年内历次人大常委会、主任会审议通过的涉及财政预决算方案、预算调整、财政管理等方面的各项决议、决定,及时分解任务,并精准调度予以落实。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先后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主任会等报告2020年财政决算、20211—6月财政预算执行、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2021年新增债券分配、政府债务管控等法定报告事项。积极配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汇报区本级年初预算项目公开评审、预决算信息公开等情况。三是在“两会”期间,继续制作“财政报告图解”,便于代表、委员更加清楚了解财政运行情况。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超收收入情况。2021年,各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完成7.33亿元,较调整预算超收0.62亿元。超收收入0.62亿元已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次年统筹安排使用。

(二)预备费使用情况

1. 区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2021年,区本级预备费预算0.92亿元,在年度中使用支出0.09亿元,全部用于新冠疫情防控、医疗检测设备购置及后勤保障工作,结余0.83亿元已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下一年度安排使用。

2. 各街道预备费使用情况。2021年,各街道预备费预算0.14亿元,在年度中使用0.13亿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处理相关支出,部分街道用于本级其他开支。结余0.01亿元已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下一年度安排使用。

(三)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情况

1. 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1年,区本级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亿元纳入年初预算统筹安排。2021年末,安排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3亿元,主要是预备费使用结余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下一年度安排使用。

2. 各街道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1年,各街道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7亿元纳入年初预算统筹安排。年中使用0.85亿元,剩余1.52亿元,加上历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1.95亿元,街道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1年末共计3.47亿元。

3. 我区无预算周转金。

(四)结转结余情况

1. 区本级结转结余资金7.9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5.25亿元(本级结转0.07亿元、部门结转5.18亿元),政府性基金结转2.68亿元(本级结转1.65亿元,部门1.0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0.29亿元。

2. 各街道结转结余资金1.6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0.76亿元,分别是:璧城街道0.19亿元,璧泉街道0.11亿元,青杠街道0.15亿元,来凤街道0.13亿元,丁家街道0.09亿元,大路街道0.09亿元。政府性基金结转0.87亿元,分别是:璧城街道0.004亿元,璧泉街道0.11亿元,青杠街道0.2亿元,来凤街道0.15亿元,丁家街道0.17亿元,大路街道0.23亿元。

(五)转移支付分配使用情况

1. 区本级转移支付到位及使用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9.42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18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43亿元,下降29.8%;专项转移支付5.81亿元,下降1.9%。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77亿元,下降78.1%。主要原因是2020年上级下达一次性抗疫特别国债5.72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0.422亿元,政府性基金5.3亿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共计21.19亿元,当年安排给预算单位21.16亿元,余0.03亿元未下达。未下达的资金为2021年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清算,该笔资金市财政下达时间20211231,因此无法在当年度分配下达。

2. 安排镇街转移支付情况。2021年,按照“璧山府发〔201630”文件规定安排15个镇街转移支付补助合计7.7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补助5.69亿元,增长10.2%。主要是:体制补助1.76亿元、一般转移支付2.2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64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补助2.08亿元,增长691.6%

(六)直达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全区共争取中央直达资金4.84亿元(不含参照直达资金),其中:一般转移支付4.75亿元,主要用于兜牢“三保”底线,支持基层运转,支持教育、社保、卫生、农林水、住房保障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转移支付0.09亿元,主要用于交通、普惠金融发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七)2021年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1. 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市财政局核定我区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169.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5.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23.5亿元。2021年我区政府债务余额169.2亿元,其中:新增政府一般债券余额45.71亿元,政府外债余额0.01亿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余额123.48亿元。政府债务余额已控制在市财政局核定的限额范围内。

2. 政府债务当年新增和还本付息情况。2021年新增政府债务28.9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16亿元(3年期新增一般债券2亿元,利率2.94%;5年期新增一般债券2亿元,利率3.18%;30年期新增专项债券共三批次,金额分别为417亿元,利率分别为3.89%3.88%3.79%),再融资债券资金12.92亿元(20年期再融资专项债券10亿元,利率3.73%;10年期再融资一般债券2.92亿元,利率3.45%)。2021年偿还政府债务本金15.2亿元,其中:用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12.92亿元,用一般预算资金偿还2.28亿元。2021年支付政府债务利息5.8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1.55亿元,专项债券利息4.27亿元。

3. 新增政府债务资金使用情况。2021年共计新增债务资金28.92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资金12.92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新增债券资金16亿元。新增债券资金16亿元中,一般债券资金4亿元,分别用于“黛山大道南延线工程”1亿元、“重庆市璧山区博物馆改造工程”0.3亿元、“璧山消防指挥中心综合消防站建设项目”0.5亿元、“璧山区城市提升(节点景观灯饰改造)工程”0.2亿元、“重庆中医药学院一期项目”2亿元;专项债券资金12亿元,分别用于“璧山区中小企业家园(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4亿元、“重庆璧山小城故事旅游区提升项目”1亿元、“绿岛丽景建设项目”2亿元、“重庆市璧山区新能源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亿元、“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亿元。

4. 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情况。一是全额将政府债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并将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市财政局核定的限额范围内,政府债务率长期控制在绿色警戒线范围内;二是区财政局严格贯彻相关规定,全力以赴多渠道筹集资金,并着力统筹调度,确保按时足额偿还债务本息。三是除政府外债0.01亿元外,我区政府限额债务已全部置换为政府债券,到期后大部分可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予以置换,将有力缓解财政资金压力,已形成较为优化的债务结构。

(八)“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区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162.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减少4.07万元;公务接待费493.52万元,减少40.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69.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54.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15.3万元),减少232.06万元。“三公”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只减不增”要求,推进公车改革,严控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等。

(九)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 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以区政府的名义印发《重庆市璧山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预算安排挂钩办法(试行)》,压实了预算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制定《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内部操作规程(试行)》,提高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2. 实现全过程绩效管理。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新增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都要求编制项目绩效目标;58个区级主管部门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对500万元及以上的123个区级重点项目和58个主管部门的整体支出开展了财政重点监控;各预算单位对2021年的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绩效开展了自评工作;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将评价范围延伸到了部门整体、财政支出政策等方面,涉及金额10.18亿元,涉及范围为4个部门、9个项目及1个财政政策;全区所有预算单位和镇街(涉密单位除外)公开了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2021年,各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总体向好,但也存在对部门单位自评结果监督不到位和部分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资金编制不科学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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