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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19-149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4-26 [ 发布日期 ] 2019-04-26

重庆市璧山区养殖业技术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补充)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养殖业技术服务中心(含街、镇15个畜牧兽医站)的主要职能是:为畜牧业、水产业发展提供管理服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养殖业技术服务中心及15个街镇畜牧兽医站均为独立编制的法人事业机构,人员编制233,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16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4,769.69万元,支出总计4,769.6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68.78万元、增长5.97%,主要原因是追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人员变动调资追加工资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高出部分”调标等。支出增加268.78万元、增长5.97%,主要原因是追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人员变动调资追加工资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高出部分”调标等。

我单位2017年度收入合计4,559.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59.37万元,占100.00%

我单位2017年度支出合计4,70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0.29万元,占98.18%;项目支出85.67万元,占1.82%

我单位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3.73万元,较上年减少146.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结转项目较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559.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64万元,增长3.09%。主要原因是补发2016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高出部分”、项目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1.32万元,增长8.3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年中及年底追加的人员变动调资追加工资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高出部分”调标。

我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05.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37万元,增长9.68%。主要原因是补发2016年平时考核调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高出部分”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7.91万元,增长11.83%。主要原因是补发2016年平时考核调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高出部分”调标,人员变工及调资追加工资津贴。

我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2.96万元,占13.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9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20174月起退休职工退休费纳入社保管理,追减指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7.10万元,占5.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城乡社区支出11.61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7.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农业专项资金由城乡社区支出安排但年终追减指标;农林水支出3,622.65万元,占76.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4.89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人员变动调资追加工资津贴,平时考核调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高出部分”调标,死亡抚恤等;住房保障支出161.63万元,占3.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追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20.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70.61万元,较上年增加376.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资追加工资津贴,平时考核调标、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高出部分”调标,死亡抚恤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49.68万元,较上年增加61.30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开办畜牧兽医体系人员素质提升培训会)、专用材料(实验室实际耗材及防疫药品)、其他交通费(兽医站职工养殖场、养殖污染等巡查监管产生的交通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5.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3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8.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一是兽医站实行中餐。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度我单位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49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文件交换、市内区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养殖污染巡查、兽医站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1万元,主要原因是合理化使用公务车,在出行不是很紧急的情况下,文件交换、室内区内出行人员合并出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23万元,一是根据业务缓急各科室合并出行,二是2016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是含兽医站的其他交通费,2017年使用其他交通费用科目。

公务接待费24.16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区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8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兽医站实行中餐。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4.2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兽医站实行中餐。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 “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312批次,3,956人,无国内外事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2017年我单位人均接待费61.08元,车均维护费3.5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6辆,均属于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8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增值放流鱼苗、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实验室设备及兽医站办公楼维修改造。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41423430

重庆市璧山区养殖业技术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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