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决算 > 其他单位决算  >  2017决算

[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19-149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4-26 [ 发布日期 ] 2019-04-26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璧山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补充)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青团发展道路,切实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和共青团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全区广大青少年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切实承担引导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广大青少年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加强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的工作。

团结动员青年干事创业。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参与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青年生力军作用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

突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职责。以青少年为主要工作对象,以学校、社区、新兴领域和网络为主阵地,团结凝聚青少年和代表维护青少年权益,帮助青少年通过合法渠道、正常途径,合理伸张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拓展共青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适应人口流动、新兴群体发展等新情况,加强新兴青年群体、网络领域的组织覆盖和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开展网上共青团工作,重点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创新共青团活动开展和工作评价机制。

拓展社会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少年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切实发挥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作用,按照法定程序承接好适宜由团区委承担的服务贫困大学生就业创业等社会管理服务职能,培育和打造共青团服务品牌。发挥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广大青年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研究指导共青团自身改革和建设。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开展青年思想动态、工作状况等调查,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出建议。负责研究指导全区青年的交流与合作、青年统战工作和青年人才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团的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团干部。

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共青团重庆市璧山区委员会机关设内设机构2个,即:办公室青少年发展服务部

机关行政编制4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正科级干部1名,副主任科员1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10.35万元,支出总计210.3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38.73万元、下降15.55%,主要原因一是下半年本单位有人员调出,二是项目经费使用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07.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77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我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故无其他收入来源。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0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2万元,占46.96%;项目支出108.89万元,占53.0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我单位无经营类项目,故无经营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05万元,较上年增加2.47万元,主要原因是团市委活动项目拨款未列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23万元,下降15.54%。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本单位有人员调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40万元,增长44.9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西部计划志愿者保险经费、专项经费等共计43.30万元,青少年发展专项经费10.42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20万元,下降16.71%。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本单位有人员调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94万元,增长43.20%。年中追加西部计划志愿者保险经费、专项经费等支出共计43.30万元,青少年发展专项经费活动支出10.42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43万元,占85.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4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西部计划志愿者保险经费、专项经费等项目;外交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外交活动;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防相关项目及物资采购;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共安全工作安排;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7年无教育类工作开展;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科学技术工作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文化体育与传媒工作开展;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45万元,占7.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1万元,占1.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按年初预算执行;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节能环保工作开展;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单位2017年无城乡社区工作开展;农林水支出7.00万元,占3.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市级专项项目新芽计划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交通运输工作开展;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资源勘探信息工作开展;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商业服务业等工作开展;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金融类工作开展;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2017年无援助类工作开展;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土海洋气象等工作开展;住房保障支出3.62万元,占1.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1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升;粮油储备物资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粮油储备物资采购;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支出;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债务还本;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债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99万元,较上年减少9.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半年本单位有人员调出,减人减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8.43万元,较上年增加4.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办公室采购电脑、办公家具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3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实施公车改革,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实施公车改革。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本单位公务车改革报废一辆。

公务接待费2.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团委到我单位学习交流青少年新媒体,青少年活动阵地等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3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尽量减少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9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3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1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4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座机网络费、考核奖励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4.12万元,增长28.81%,主要原因是考核奖励标准提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室台式电脑、办公桌椅。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我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我单位没有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工作。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我单位没有开展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4)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我单位没有开展市财政局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廖静薇023-41423416,手机15923533378。

共青团璧山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结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