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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19-1493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4-26 [ 发布日期 ] 2019-04-26

重庆市璧山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补充)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璧山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是璧山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受区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主要职能职责为: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市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指导街道、镇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负责全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业绩的考核、评定。

(三)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和有关强制性标准,依法审核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对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行动态管理。

(四)负责全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执法;组织或参与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

(五)依法对全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施工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六)承办区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璧山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为独立核算单位,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站内共有事业编制17人,年末在职人员17人,站长1人,副站长2人;共设有办公室、监督一组、监督二组、监督三组、扬尘控制组、远程视频监控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32.57万元,支出总计315.3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4.43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加强安全工作。支出增加31.15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对安全工作的投入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32.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57万元,占1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1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64万元,占95%;项目支出13.66万元,占5%。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25万元,较上年增加17.25万元,主要原因是安排了安全专项检查。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2.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3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加强安全工作。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27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安全检查资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5.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5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财政加大了安全工作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1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部分安全检查工作支出财政年初未安排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4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8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退休人员移交社保管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9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城乡社区支出256.90元,占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分安全检查工作支出年初财政未安排资金,年中追加了财政资金预算;住房保障支出11.47万元,占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1.64元。其中:人员经费234.10元,较上年增加66.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7.54万元,较上年增加29.74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导致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未进行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7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区内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5.2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城乡建委安全检查、区县城乡建委交叉检查学习、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出国0批次,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618人,无国内外事接待及国(境)外公务接待。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2元,车均维护费0.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福利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或29.46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召开安全专项检查及安全工作会,物价上涨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 为一般公务用车。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我站未对实施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李磊“023-41432586,手机13648359965)。

重庆市璧山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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