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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19-149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4-26 [ 发布日期 ] 2019-04-26

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补充)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制定行政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的具体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3、按照区政府要求,负责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申请、审查、调整和督促入驻。规范、健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机制、精简行政审批环节、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4、负责并联审批事项和重大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协调。

5、负责对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督查和考核。

6、协助区纪委、监察局处理审批服务中的违规、违纪投诉。

7、负责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服务中心工作的统筹指挥、组织协调、业务指导、人员培训。

8、负责对入驻区和镇(街)两级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基层无法解决的其他事项进行受理、交办、督办、办理反馈。

10、调研分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11、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设内设机构4个:综合科、督查科、基层指导科、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科,内设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167.49万元,支出总计8167.4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7619万元、增长1389.08%,主要原因是新增7000万政府债券资金预算及权责发生制支出,用于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153.2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8153.25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52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7万元,占3.12%;项目支出7287.76万元,占96.88%。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45.03万元,较上年增加630.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产业发展转移支付640万”,用于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15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17.68万元,增长1422.34%。主要原因是新增债券资金,预算及 权责支出,用于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11.08万元,增长85.9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拨付用于“璧山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的2017年新增债券资金7000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2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88.21万元,增长1308.04%。主要原因是新增7000万政府债券资金预算,用于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年初预算数减少645.03万元,减少7.90%。主要原因是2016年结转结余“2016年产业发展转移支付640万”。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75万元,占6.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结转结余金额其中一部分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01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78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020.8万元,占93.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产业发展转移支付640万”用于新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还未支付出去住房保障支出8.1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38万元,较上年增加102.69万元,主要原因是领导职数增加及平时考核标准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2.32万元,较上年减少48.23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福利费。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153.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17.68万元,增长1422.34%。主要原因是新增债券资金70000万,预算及权责支出,用于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522.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88.21万元,增长1308.04%。主要原因是新增7000万政府债券资金预算。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45.03万元,较上年增加630.7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产业发展转移支付640万”,用于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还未支付。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7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节约开支,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大幅度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2016年7月公务车改革调出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至零。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2.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行政服务中心来我单位学习调研相关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7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7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30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9.70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福利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48.23万元,减少59.8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节约了开支,差旅费跟电费减少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9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9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建设领域并联审批窗口购置办公及审图电脑、激光打印机、投影仪等设备 。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19355。

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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