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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19-1493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4-27 [ 发布日期 ] 2019-04-27

重庆市璧山区体育中心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补充)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挂重庆市璧山区青少年体育学校牌子),是区文化委员会下属的管理我区体育工作的事业单位。中心编制14人,现有11人,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中心主要职责是:1.对区属体育场(馆)的管理,组织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2.群众体育活动的组织承办,3.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的指导、辅导。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87.69万元,支出总计387.6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165.72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8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9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9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85万元,占80.38%;项目支出57.54万元,占19.62%;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94.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5.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79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10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235.85万元,占87.98%,项目支出32.2万元,占12.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73万元,较上年增加73.71万元。公用经费63.33万元,较上年增加49.58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1.75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及单位职工工作用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36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8.6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我单位纯事业单位,故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本单位国有资产总量4850.48万元,负责100.8万元,流动资产195.10万元,固定资产4756.18万元,资产总计4951.28万元。

(三)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比赛训练用摔跤垫。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建立健全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决算与评价等预算内部管理制度;明确预算业务各环节的工作流程、时间要求、审批权限和责任划分等。

2)合理设置预算业务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预算业务管理决策、工作和执行机构,细化各岗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确保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与分析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分析评价分别由会计、出纳及相关人员进行,预算审批、决算审核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进行。

3)预算编制环节控制。落实单位内部各部门的预算编制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预算编制的合规性;建立单位内部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机制;根据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强化相关部门的审核责任。

4)预算审批环节控制。明确预算批复的责任主体;合理界定预算批复的基础;合理采用批复方法;建立预算指标追加调整机制,严格规范预算追加调整程序。

5)预算执行环节控制。明确预算执行方式,一般包括直接执行、依申请执行、政府采购执行;加强对预算执行申请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业务部门的执行申请是否与其预算指标、工作计划一一对应,是否按照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和单据,是否按照规定的支出标准和支出方向提出申请,是否符合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等;严格预算执行审批控制;强化资金收付业务控制;建立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

6)加强单位决算管理。做好决算报表编报和分析准备工作;强化决算报表的编制和审核;加强决算数据分析和运用。

7)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冯露“023-41433996,手机:18983106575”

重庆市璧山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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