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547D/2019-1493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19-12-06 | [ 发布日期 ] | 2019-12-06 |
重庆市璧山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2017年单位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补充公开)
一、 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璧山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挂重庆市璧山区青少年体育学校牌子),是区文化委员会下属的管理我区体育工作的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指导我区全民健身工作。配合区体育局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体开展我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配合体育局管理和指导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技术等级和职称。
(二)管理区属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的国有固定资产,做好场馆房屋、体育场地及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开展场馆空闲资产对外租赁工作,确保体育场馆正常运转,国有资产保值增效。
(三)开展区属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设备免费或低收费对外开放工作,为广大群众健身活动提供体育场地和体育器材服务工作,推动我区全民健身工作。
(四)指导和管理区青少年体育学校的业余训练工作,加强我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提高体育运动成绩,发现、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组队参加市级运动会,并取得相应比赛成绩。
(五)组织承办区级体育竞赛,配合区体育局完成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安排在本区的各项体育赛事,在比赛中做好赛前、赛中和赛后的各项准备服务工作。
(六)为在体育场馆中开展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提供良好的场地器材服务,确保各类活动能顺利有序开展。
(七)完成区文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18万元(体育场馆135.31万元、其他体育42.8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8.3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保障13.38万元,住房公积金8.1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86万元,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地对口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
重庆市璧山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