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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3-002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23 [ 发布日期 ] 2023-03-23

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草拟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计划、报告和会议通知、纪要等文稿,审核以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印发的文稿。

2.负责公文的收发、编号、打印、传阅、送批、分办、催办、立卷、归档和档案管理并做好保密工作。

3.编印《重庆市璧山区人大常委会公报》等刊物,负责璧山人大网站的建设维护工作。

4.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职工会议的会务工作,参与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

5.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人事、编制、计生、卫生、法建、安全、保密、宣传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对外联系等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协助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抓好机关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和精神文明建设。

6.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经费、接待、物资、车辆等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7.负责备案审查工作。

8.负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对外联系工作。

9.办理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人大办内设科室4个,下设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157.90万元,支出总计1,157.9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504.31万元、下降30.34%,主要原因是2017年较2016年减少换届选举,退休人员自2017年3月移交社保,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3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4.63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157.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32万元,占70.67%;项目支出339.58万元,占29.33%;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3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7.58万元,下降31.74%。主要原因是2017年较2016年减少换届选举工作,无相应财政拨款收入,退休人员自2017年3月移交社保,经费由社保基金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0.56万元,下降31.0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自2017年3月移交社保,相应拨款收入减少,项目执行进一步规范,项目拨款收入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57.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1.05万元,下降29.35%。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换届选举任务,各项经费相应减少,退休人员移交社保,费用由社保列支。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7.30万元,下降29.62%。主要原因是2017年3月退休人员移交社保,进一步削减各项开支,特别是各项项目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6.05万元,占81.7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9.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减少非必要开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4.31万元,占11.6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09万元,主要原因是自2017年3月开始,退休人员移交社保,由社保统一发放养老金,单位不再列支此项费用;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93万元,占4.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2万元,各项社保缴费工资调标部分年初未纳入预算;住房保障支出24.62万元,占2.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31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公积金账户有部分余额。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8.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0.41万元,较上年增加22.58万元,主要原因是平时考核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值班伙食补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07.91万元,较上年减少150.93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58万元,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5.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5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未开支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4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9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1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各项公务车运行经费也相应减少。

公务接待费16.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人大及相关单位到我区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02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未新购置公务用车,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98批次,1,471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8.78元,车均维护费5.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150.93万元,下降58.3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无换届选举任务,并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使机关运行经费大大降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或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6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各项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7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37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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