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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19-1426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9-12 [ 发布日期 ] 2019-09-12

重庆市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措施,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2.负责提出本区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提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意见。按规定权限,负责办理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规划全区重大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等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年度工业、中小企业调控目标制定及落实,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协助推进工业经济中的财政、金融政策落实。负责经济运行要素(电、工业用油、气、运等)和重要物资的平衡调度。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指导、协调和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调整。指导推进工业项目向璧山高新区集中,促进特色工业的发展和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统筹全区微型企业培育发展职责。指导推进全区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国西部鞋都、中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楼宇产业园建设。

5.负责全区信息产业宏观管理,统筹推进全区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物联网规划建设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无线城市建设。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保障重要通信。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共享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6.牵头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工作,负责统一对接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贯彻执行有关大数据、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信息化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相关扶持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国民经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应用。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云工程建设,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和商用。负责推进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牵头负责大数据智能化智库建设。

7.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和电讯线缆保护工作,指导监督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配合上级部门无线电台(站)管理、无线电管制和电磁干扰事宜处理。

8.负责全区电力、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CNG站等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天然气发展专项规划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外的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监测能源运行情况,负责全区电力、天然气的统一调控、运行调度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外的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全区电力管网设施和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设施设备保护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核准的工业企业新建、技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指导全区工业企业、信息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承担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民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9.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拟订全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措施,负责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负责全区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批相关能源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10.拟订本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组织工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及重点新产品开发,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市工业和信息产业重大科技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1.指导工业企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军民融合发展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消费品工业的发展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盐行业管理和监督,管理全区食盐专营工作。指导和促进创意产业发展。引导和规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指导工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企业的维权投诉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协调配合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12.负责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人才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

1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1)能源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职责分工。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市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与法规;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参与能源消费总量目标控制,负责全区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协调能源区域合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统筹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指导能源科技进步、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和应用,负责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全区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工作;拟订成品油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区内外成品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成品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管协调;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和日常监督管理。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全区电力、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CNG站等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天然气发展专项规划;监测能源运行情况,负责全区电力、天然气的统一调控、运行调度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外的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外的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履行燃气管理部门职责,依法查处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协调全区电力管网设施和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设施设备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工业节能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批相关能源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做好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城市燃气工作的衔接。区商务委负责成品油经营、储存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统一对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其中,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仍分别由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承担;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全区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无行业监督部门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林业局等部门,按照规定,依法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经济运行科、规划投资科、信息化科、安全监察和能源科、科技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只进行了机构调整。机构调整情况,招商引资职能划转给商务委;新增大数据应用发展职能、军民融合发展职能,由商务委将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的管理职能划转到我委。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4,645.54万元,支出总计24,645.5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46.26万元、增长116.20%,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的政策性补贴比去年大幅度增加。

2.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4,072.8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3,101.77万元,增长119.42%,主要原因是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性补贴资金。财政拨款收入24,072.82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572.72万元。

3.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4,639.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28.20万元,增长138.96%,主要原因是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性补贴资金。其中:基本支出787.43万元,占3.20%;项目支出23,851.76万元,占96.80%。

4.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1.94万元,下降99.42%,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收回了我单位历年结转结余资金463.0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07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01.77万元,增长119.42%。主要原因是对企业政策性补助资金增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55.29万元,增长263.7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市级和区级专项项目关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第一批和第二批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5061万元;企业新认定市级、区级研发机构资金315万元,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财政扶持资金155.28万元,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622万元,民营企业发展转移支付资金454.66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72.72万元。

2.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639.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28.20万元,增长138.9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市级和区级专项项目关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21.66万元,增长272.3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的政策性补助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1.94万元,下降99.42%,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收回了我单位历年结转结余资金463.06万元。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5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维稳工作考核的维稳奖励金和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和委员的工作补贴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1,569.00万元,占6.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9.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级专项资金2017年度企业研发补助资金和2018年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资金的兑现。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2.55万元,占0.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67万元,增长24.24%,主要原因是增加对代管停撤企业退休职工死亡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59万元,占0.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在职人员工资变动。

(5)节能环保支出442.88万元,占1.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2.88万元,增长342.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第三批工业用电大户用电量增量奖励资金的拨付。

(6)城乡社区支出11,064.67万元,占44.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69.61万元,增长516.40%,主要原因是增加对璧山区烧结砖企业关闭专项补助资金和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分流的安置资金。

(7)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3.9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农林水支出项目。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255.83万元,占45.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55.8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民营经济发展转移支付资金及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拨付。

(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0.00万元,占0.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支付了对口援助的西藏芒康县计划外援藏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19.22万元,占0.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7万元,下降22.47%,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减少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万元,增长0.3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变动及工资津补贴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3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0万元,增长58.17%,主要原因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1,064.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96.13万元,增长410.2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安排璧山区工业企业流动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2016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区级奖补资金等项目。本年支出11,064.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96.13万元,增长410.24%,主要原因是兑付了2016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区级奖补资金及工业企业流动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05万元,下降81.4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33万元,下降34.4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18年未购置公务车费,无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8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

公务接待费8.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区县经信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以及招商引资各企业相关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01万元,下降87.1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6万元,下降20.79%。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1,1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49.90万元,增长36.78%,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及办公用桌椅。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关于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工业、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措施,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2.负责提出本区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提出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意见。按规定权限,负责办理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规划全区重大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等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年度工业、中小企业调控目标制定及落实,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协助推进工业经济中的财政、金融政策落实。负责经济运行要素(电、工业用油、气、运等)和重要物资的平衡调度。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指导、协调和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调整。指导推进工业项目向璧山高新区集中,促进特色工业的发展和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统筹全区微型企业培育发展职责。指导推进全区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国西部鞋都、中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楼宇产业园建设。

5.负责全区信息产业宏观管理,统筹推进全区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物联网规划建设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无线城市建设。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保障重要通信。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发展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负责社会公共信息共享的协调管理,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6.牵头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工作,负责统一对接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贯彻执行有关大数据、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信息化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相关扶持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国民经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应用。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云工程建设,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和商用。负责推进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牵头负责大数据智能化智库建设。

7.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和电讯线缆保护工作,指导监督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配合上级部门无线电台(站)管理、无线电管制和电磁干扰事宜处理。

8.负责全区电力、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CNG站等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天然气发展专项规划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外的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监测能源运行情况,负责全区电力、天然气的统一调控、运行调度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外的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协调全区电力管网设施和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设施设备保护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核准的工业企业新建、技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指导全区工业企业、信息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承担全区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的行业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民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9.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拟订全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措施,负责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清洁生产促进工作,负责全区工业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批相关能源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10.拟订本区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组织工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及重点新产品开发,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负责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战略的推进。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市工业和信息产业重大科技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1.指导工业企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军民融合发展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消费品工业的发展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盐行业管理和监督,管理全区食盐专营工作。指导和促进创意产业发展。引导和规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推进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动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指导工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企业的维权投诉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协调配合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12.负责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人才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

1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有关职责分工。

(1)能源及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职责分工。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市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与法规;拟订全区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能源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参与能源消费总量目标控制,负责全区能源资源综合利用,协调能源区域合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统筹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指导能源科技进步、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和应用,负责新能源和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全区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工作;拟订成品油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区内外成品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成品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管协调;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和日常监督管理。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全区电力、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CNG站等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天然气发展专项规划;监测能源运行情况,负责全区电力、天然气的统一调控、运行调度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外的天然气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调监管,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外的天然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和日常监督管理,切实履行燃气管理部门职责,依法查处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协调全区电力管网设施和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设施设备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工业节能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批相关能源和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区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做好与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城市燃气工作的衔接。区商务委负责成品油经营、储存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2)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统一对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其中,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仍分别由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承担;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全区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无行业监督部门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林业局等部门,按照规定,依法负责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经济运行科、规划投资科、信息化科、安全监察和能源科、科技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三)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只进行了机构调整。机构调整情况,招商引资职能划转给商务委;新增大数据应用发展职能、军民融合发展职能,由商务委将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的管理职能划转到我委。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4,645.54万元,支出总计24,645.54万元。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13,246.26万元、增长116.2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业企业流动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等对企业政策性补助的项目。支出增加13,246.26万元,增长116.2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工业企业流动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等对企业政策性补助的项目。

2.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4,072.8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3,101.77万元,增长119.42%,主要原因是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性补贴资金。财政拨款收入24,072.82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572.72万元。

3.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4,639.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28.20万元,增长138.96%,主要原因是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性补贴资金。其中:基本支出787.43万元,占3.20%;项目支出23,851.76万元,占96.80%。

4.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1.94万元,下降99.42%,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收回了我单位历年结转结余资金463.0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07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01.77万元,增长119.42%。主要原因是对企业政策性补助资金增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55.29万元,增长263.7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市级和区级专项项目关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第一批和第二批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5061万元;企业新认定市级、区级研发机构资金315万元,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财政扶持资金155.28万元,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622万元,民营企业发展转移支付资金454.66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72.72万元。

2.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639.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28.20万元,增长138.9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市级和区级专项项目关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21.66万元,增长272.3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的政策性补助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1.94万元,下降99.42%,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收回了我单位历年结转结余资金463.06万元。

4.比较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5万元,占0.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维稳工作考核的维稳奖励金和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和委员的工作补贴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1,569.00万元,占6.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9.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级专项资金2017年度企业研发补助资金和2018年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资金的兑现。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2.55万元,占0.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67万元,增长24.24%,主要原因是增加对代管停撤企业退休职工死亡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59万元,占0.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万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在职人员工资变动。

(5)节能环保支出442.88万元,占1.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2.88万元,增长342.8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第三批工业用电大户用电量增量奖励资金的拨付。

(6)城乡社区支出11,064.67万元,占44.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69.61万元,增长516.40%,主要原因是增加对璧山区烧结砖企业关闭专项补助资金和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分流的安置资金。

(7)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93.97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农林水支出项目。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255.83万元,占45.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55.83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民营经济发展转移支付资金及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的拨付。

(9)援助其他地区支出50.00万元,占0.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增加支付了对口援助的西藏芒康县计划外援藏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19.22万元,占0.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7万元,下降22.47%,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减少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万元,增长0.37%,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变动及工资津补贴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35.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0万元,增长58.17%,主要原因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1,064.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96.13万元,增长410.2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安排璧山区工业企业流动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2016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区级奖补资金等项目。本年支出11,064.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96.13万元,增长410.24%,主要原因是兑付了2016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区级奖补资金及工业企业流动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05万元,下降81.4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33万元,下降34.4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与上年费用支出数无变化。

本单位2018年未购置公务车费,无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与上年费用支出数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安全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8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

公务接待费8.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区县经信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以及招商引资各企业相关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01万元,下降87.16%。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6万元,下降20.79%。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国内公务接待78批次1,15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49.90万元,增长36.78%,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及办公用桌椅。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何彦   023-41416093

(公开表)重庆市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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