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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19-144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9-23 [ 发布日期 ] 2019-09-23

重庆市璧山区征地拆迁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璧山区征地拆迁办公室的职能是:受重庆市璧山区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委托,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土地征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对全区拟征用土地进行调查摸底;负责实施全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征地拆迁办公室是独立编制副处级事业机构,事业人员编制18人,年末在职人员18人,退休2人,临时人员5人。

(三)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我单位无具体要求。二是机构调整情况。我单位现目前已整体纳入区政府办公室进行管理,其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单位构成等情况待改革方案后再作调整。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将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482.38万元,支出总计482.3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分别增加17.31万元和13.76万元,分别增长3.72%和2.94%,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和各项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481.5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6.45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53万元,占100%,另年初结转和结余0.85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47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8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73.53万元,占99.56%;项目支出2.07万元,占0.4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万元,增长697.65%,主要原因是临时工医保等个人缴纳单位代扣部分未及时归垫我单位203账户造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8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5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69万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和人员各项经费增加。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75.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8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和人员各项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76万元,增长4.33%。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本支出和人员各项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3万元,增长697.65%,主要原因是临时工医保等个人缴纳单位代扣部分未及时归垫我单位203账户造成。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91万元,占8.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万元,增长9.27%,主要原因是社保缴纳费用调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58万元,占3.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16%,主要原因是医保缴纳费用调整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03.41万元,占84.82%,较年初预算增加16.06万元,增长4.15%,主要原因是各项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4.70万元,占3.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工资小幅调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3.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1万元,增长0.99%,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一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65.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75万元,增长726.5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比如差旅费、重难点项目的宣传、印刷等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项目宣传及培训费用等。

2018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8万元,下降73.8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3万元,增长60.03%,主要原因是至2017年年底调整中餐补助标准从20元/天/人到25元/天/人,今年全年实行这一标准。

2. 三公经费分项支出: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3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万元,下降37.53%,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务车燃油有结余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3万元,增长72.24%,主要原因是除璧城璧泉外的其他街镇征地拆迁项目逐渐增加,区内远距离公务出车使用率增加。

公务接待费0.8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7万元,下降96.5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0万元,下降10.7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坚持做到只增不减。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13人,无国内外事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 73.8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41691078

114002_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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