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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19-1444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9-09-23 [ 发布日期 ] 2019-09-23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为全区学校教育技术管理与技术服务,推进全区教育现代化。

(二)机构设置:编制人数8人,实有在岗在编人员8人,退休3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无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945.57万元,支出总计1,945.5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1.03万元、增长64.2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为学校采购班班通、网络设备、教学仪器等设备。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845.9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661.45万元,增长55.84%,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资金结转。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5.99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99.5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862.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7.22万元,增长71.64%,主要原因是由2017年项目资金结转为学校采购班班通、网络设备、教学仪器等设备。其中:基本支出219.65万元,占11.80%;项目支出1,642.52万元,占88.2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83.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8万元,下降16.25%,主要原因是对项目执行加大建设力度和付款力度,减少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4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1.45万元,增长55.84%。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资金结转。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7.08万元,增长414.33%。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资金结转。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9.5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62.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7.22万元,增长71.64%。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资金结转。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3.08万元,增长70.98%。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资金结转。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83.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8万元,下降16.25%,主要原因是对项目执行加大建设力度和付款力度,减少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816.87万元,占97.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7.66万元,增长73.17%,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资金结转后增加了项目建设。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29万元,占1.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3万元,增长30.41%,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调整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2万元,占0.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调整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7.39万元,占0.4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1万元,下降10.96%,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调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95万元,增长10.52%,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调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1.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5万元,增长245.23%,主要原因是为学校班班通、网络、实验室等建设费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5万元,下降72.50%,主要原因是公务交流尽量通过网络进行交流,尽量减少人员实际往来,这样就减少三公经费的实际数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9万元,增长194.64%,主要原因是璧山区建设了全国示范性的智慧校园,全国的信息化会议在璧山召开,全国各地到璧山中学、御湖小学等学校参观学习次数增加。所以,2018年公务接待费由一定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

公务接待费1.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各地教育系统到璧山区参观学习智慧校园建设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5万元,下降72.50%,主要原因是公务交流尽量通过网络进行交流,尽量减少人员实际往来,这样就减少三公经费的实际数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9万元,增长194.64%,主要原因是璧山区建设了全国示范性的智慧校园,全国的信息化会议在璧山召开,全国各地到璧山中学、御湖小学等学校参观学习次数增加。所以,2018年公务接待费有一定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2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9.3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1.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1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0.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60.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17%。 主要用于采购全去学校班班通建设、网络建设、实验室建设、图书室建设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2018年绩效目标自评工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2018年绩效评价结果工作。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2018年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12139

重庆市璧山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8张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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