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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61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8-27 [ 发布日期 ] 2020-08-27

重庆市璧山区信访办公室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宣传信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引导、教育信访人依法信访。

2. 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及时、准确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承办上级信访部门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全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工作。指导检查镇街和区级部门办信、接访工作。

3.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办理的落实情况。

4. 负责群众网上投诉和网上建议的受理、转送、交办、督办等工作;承担群众信访事项“网上办”“简易办”“马上办”。

5. 提供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的咨询服务。

6. 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对信访信息进行筛选、上报和反馈。对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

7. 负责收集、征集并督促采纳人民群众的建议。

8. 承办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受理办理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

9. 承办区信访工作(群众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10. 协调处理跨镇街、跨部门、跨行业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协调处置重大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11. 负责全区信访稳定矛盾的排查化解工作,分析、反映、通报重大信访稳定风险隐患;承办全区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牵头负责信访稳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牵头制定重要节点、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负责重大活动期间现场信访稳定接待工作。

12.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信访办公室,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行政单位,设综合科、接访办信科、复查督办科和信访稳定协调科,机关行政编制13名;管理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重庆市璧山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正科级),事业干部编制数7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部门2019年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1个即重庆市璧山区区信访办公室,无纳入本部门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将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调整为区信访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二是根据本部门2019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9年度决算反映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71.48万元,支出总计871.4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03万元、增长37.14%,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下设事业单位、人员政策性增资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869.0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49.07万元,增长40.17%,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下设事业单位、人员政策性增资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9.07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2.41万元。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868.49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13万元,增长38.88%,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政策性增资和为完成特定信访事务工作的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11.89万元,占70.45%;项目支出256.60万元,占29.55%。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0万元,下降70.3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本年度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71.4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6.03万元,增长37.14%。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下设事业单位、人员政策性增资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9.07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07万元,增长40.17%。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下设事业单位、人员政策性增资和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1万元。

2. 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8.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13万元,增长38.88%。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政策性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78万元,增加27.77%。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政策性增资和为完成特定信访事务工作的一般性项目预算增加。

3. 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0万元,下降70.37%,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在本年度支出。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3.48万元,占86.7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6.61万元,增长30.62%,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政策性增资。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3.42万元,占6.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1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政策性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26.13万元,占3.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0.7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政策性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35.46万元,占4.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8万元,增加69.02%,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政策性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1.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45万元,增长60.38%,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公用经费11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52万元,增长18.88%,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增加增长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35万元,下降68.5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本部门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为发生该项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费用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0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信访业务检查、信访维稳处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7万元,下降33.13%,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59万元,增长191.57%,主要原因是2019年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公务车2辆纳入本部门决算。

公务接待费1.6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信访部门来璧调研信访工作和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38万元,下降92.6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58万元,下降80.2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7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2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63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18.52万元,增长18.88%,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增加而增加公用经费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比2019年度预算数减少27.56万元 减少19.11%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 ,反对铺张浪费,压缩非必要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决算支出相比,基本持平,本年度会议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57.45%,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大型培训会议,严格控制培训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3万元,减少86.92%,主要原因是培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设备、打印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200多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年初绩效目标设置合理,预算执行过程中把控项目进程,严格规范开支经费,达到预期目标,年终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信访维稳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达到预期目标,年终圆满完成工作任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8.64万元,执行数为145.79万元,完成预算的98.88%。主要产出和效果:2019年完成各项维稳工作任务,其中重大维稳任务5次,制定各项维稳预案95件,形成信访稳定信息专报40期,确保全区社会大局稳定;排查重点矛盾纠纷38件,化解36件,调处率94.7%,到市进京规模集访为零,无处置不当引发的群体事件和恶性事件;2019年领导干部接访群众26891人次;信访信息系统应用率达100%,信访件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达100%,群众参评满意率100%。下一步我单位继续开展好以下工作:一是着力实施信访稳定“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工作,落实信访稳定目标责任制;二是扎实开展信访初信初防工作,积极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工作;三是扎实开重复信访工作;四是扎实开展矛盾排查,化解突出信访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

信访维稳经费

自评总分(分)

99.78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璧山区信访办公室

联系人
及电话

廖敏  41422341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72.7

148.64

145.79

98.88%

9.89

其中:上级资金


15

15

100.00%

/

区本级资金

72.7

138.64

130.79

97.75%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积极推进信访案件信访问题化解,全区信访稳定工作总体形势稳定,完成市“两会”、全国“两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等各项维稳工作任务不少于3次,实现全年到市进京规模集访为零的信访工作目标,全区无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保障落实公开接访群众场所,接访群众26000人,信访信息系统应用率达95%以上,信访件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达90%以上,群众参评满意率90%以上,排查重点矛盾纠纷35件。

2019年完成各项维稳工作任务,期中重大维稳任务5次,制定各项维稳预案95件,形成信访稳定信息专报40期,第一时间报送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掌握区全区信访稳定动态和形式,确保全区社会大局稳定;排查重点矛盾纠纷38件,化解36件,调处率94.7%,到市进京规模集访为零,无处置不当引发的群体事件和恶性事件;支付房屋租赁费,2019年领导干部接访群众26891人次;信访信息系统应用率达100%,信访件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达100%,群众参评满意率10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

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权重
(分)

指标得分(分)

核心指标

判断

(填是或否)

资金到位率

%

100%


100%

100.00

3

3.00

项目完成时间

2019年12月

2019年12月


2019年12月

100.00

3

3.00

信访维稳经费

72.7

148.64

145.79

98.88

10

9.89

“两会”等期间重大维稳工作次数

不少于3次,社会大局稳定


5次,社会和谐稳定

100.00

20

20.00

信访信息系统应用率

%

95


100

100.00

4

4.00

领导干部接访群众

26000


26891

100.00

5

5.00

信访件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

%

90


100

100.00

5

5.00

群众参评满意率

%

90


100

100.00

5

5.00

重点矛盾纠纷排查

35


38

100.00

5

5.00

信访维稳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实现“三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3次,社会大局稳定


5次,社会和谐稳定

100.00

10

10.00

实现全年到市进京规模集访为零,无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

0次


0次

100.00

10

10.00

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完成

100.00

10

10.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下一步我单位继续开展好以下工作:1. 着力实施信访稳定“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工作,落实信访稳定目标责任制;2. 扎实开展信访初信初防工作,积极推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工作;3.扎实开重复信访工作;4.   扎实开展矛盾排查,化解突出信访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出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2341

重庆市璧山区信访办公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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