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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62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

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保护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0、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11、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2、负责监督管理、审査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3、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4、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5、负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6、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规划全区运动项目布局,指导传统项目建设,组团(队)参加市级运动会。制定全区体育竞赛计划,管理指导区级以上体育竞赛,承办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安排在本区的比赛。按照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权限,培训、审批和授予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术等级和职称。配合上级体育部门做好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

17、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和旅游、体育等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8、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机构设置情况:截止2019年12月共有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4个)。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内设处室:综合科,公共文化服务科,旅游科,体育科,产业发展科(行政审批科),广电传媒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原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委员会、重庆市璧山区旅游发展中心,职责整合,重新组建重庆市璧山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原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委员会的新闻出版和电影职能划转到区委宣传部,现已全部调整到位。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无。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536.04万元,支出总计2,536.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39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资金留存多,按照权责发生制资金进行处理。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86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83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资金留存多,按照权责发生制资金进行处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1.29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674.7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004.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0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上缴了两年结转结余73.48万元,同时消化上年结存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514.30万元,占25.66%;项目支出1,489.88万元,占74.34%。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3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88万元,下降21.18%,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加大了预算执行力度,特别是结转结余资金的使用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36.0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1.39万元,下降4.57%。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资金留存多,按照权责发生制资金进行处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91.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7.29万元,增长41.27%。主要原因是如广播发射台升级改造160万,文化活动140万,群众文化240万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1.82万元,下降24.62%。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资金留存多,按照权责发生制资金进行处理。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3.95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6.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0万元,增长0.37%。主要原因是项目活动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7.10万元,下降27.8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如广播发射台升级改造160万,文化活动140万,群众文化240万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9.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28万元,增长25.84%,主要原因是市级资金因项目未开展进行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34.14万元,占83.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6.77万元,下降35.00%,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资金留存多,按照权责发生制资金进行处理,未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1.44万元,占12.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77万元,增长100.13%,主要原因是年初发放2018年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和预发2019年退休人员健康疗养费47.25万,中人一次性补贴4.33万等。

(3)卫生健康支出28.06万元,占2.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6万元,下降14.76%,主要原因是正式职工退休1名。

(4)住房保障支出22.53万元,占1.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6万元,增长63.62%,主要原因是住房基数调整,进行了2018年住房公积金补缴9.6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4.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6.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63万元,增长7.37%,主要原因是预发2019年职工绩效、应休未休假经费38.3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68.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4万元,下降8.8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和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其他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60.8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62.64万元。本年收入56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9.11万元,下降43.52%,主要原是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资金留存多,按照权责发生制资金进行处理。本年支出768.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00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体育项目活动的开展都是用政府性基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22万元,下降86.2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11万元,下降69.3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是今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5万元,下降55.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0万元,下降26.2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公务接待费1.79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46万元,下降92.6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30万元,下降82.26%,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比赛赛事工作人员用餐,下降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8.7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0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0.03 万元,增加36.0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其他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4万元,下降8.8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6.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体育设施的维修维护,图书馆的装修、文化活动的购买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项,涉及资金1489.88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14项,涉及资金1489.8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执行率100%,自评总分平均分为95分。

(二)绩效自评结果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

公园文艺展演经费

自评总分(分)

95

业务主管部门

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人
及电话

杨纬书 13883699988

项目资金(元)


年初预算数(2019年初预算批复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1404114.95

1404114.95

1404114.95

100%

10

其中:上级资金





/

区本级资金

1404114.95

1404114.95

1404114.95

100%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按照区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全区党建工作会精神,以及2019年《政府工作报-10告》中提出的“将璧山故事、传统文化、精品演义植入景区、景点”工作安排,要在文化主题街区及公园植入文化元素、提升文化内涵,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2、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建设小康社会等为主要内容,送流动文化进村536场总任务。

1、区文化旅游委于每周末和节假日在秀湖公园“百姓舞台”、枫香湖儿童公园开展常年性的群众文艺演出和民俗特色表演活动。
2、截止12月,全区己开展流动文化进村总场数576场,其中,送演出进村298场,送图书阅览进村66场,送展览讲座进村66场,送辅导培训进村68场,送法规政策科技宣传进村68场,区级为15个镇街及村社区送演出36场,服务总人数约58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判断
(填是或否)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100%

10

10

资金到位率

/

100%


100%

10

10

制度执行有效性

/

有效


100%

10

10

流动文化进村场数

536


100%

10

10

目标完成率

/

100%


100%

10

10

公园文艺演出场数

192


100%

10

10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

有效提高


100%

15

12

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

有效促进


100%

15

13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公园文艺展演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执行率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41万元,执行数为140.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璧山区民间文艺协会、重庆越奇演艺公司、璧山区民乐团共演出98场;秀湖公园舞台演出18场,枫香湖演出18场,二是截止12月,全区己开展流动文化进村总场数576场,服务总人数约58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有效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申报指标过于笼统、宽泛,覆盖面窄,产出指标未进行具体的量化,不利于项目完整性、可行性的考核,二是效益指标部分设定过高,年度完成值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项目特点设置专门的绩效指标,考虑指标的可行性、可考核性、相关性,二是设置绩效目标时,将可行性研究的内容纳入指标范围。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见附件1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3-41423428。

附件1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2019年度,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项目评价金额为14,898,836.71元,共涉及14个项目,分别为新图书馆室内装修设计费等项目、新图书馆室内装修、销售体育彩票网点扶持奖励、区县体育彩票发行“以奖代补”专项费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信访专项费用、公园文艺展演经费、基层文化专项资金、文化与旅游融合宣传经费、读书月活动经费、市级体育活动比赛经费、区老体协经费、文化旅游提升工程资金、农家书屋、文化体育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均由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实施。

1、立项背景

(1)新图书馆室内装修设计费等项目。根据《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璧山区图书馆室内装修工程立项的批复》(璧发改[2019]74号)为立项依据。

(2)新图书馆室内装修。根据《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璧山区图书馆室内装修工程立项的批复》(璧发改[2019]74号)、关于拨付“重庆市璧山中学迁建工程项目(图书馆装修工程)”资金的通知(璧财债务[2019]86、64、104号)等为立项依据。

(3)销售体育彩票网点扶持奖励。根据《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安排我区体育彩票销售网点扶持奖励的请示》(璧财教审[2019]29号)、《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安排我区体育彩票销售网点扶持奖励的通知》(璧财教[2019]18、24、31号等为立项依据。

(4)区县体育彩票发行“以奖代补”专项费用。资金用于体育方面建设。

(5)体育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预算和2018年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清算指标的通知》(渝财综[2019]7号)、《重庆市体育局关于体育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清算和2019年区县分成预下达的通知》(渝体〔2019〕188号)等为立项依据。

(6)信访专项费用。该项目为常年性项目,资金用于信访工作。

(7)公园文艺展演经费。根据《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安排区文化旅游委2019年公园文艺展演所需经费的请示》(璧财教审〔2019〕27号)、《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安排区文化旅游委2019年公园文艺展演所需经费的通知》(璧财教〔2019〕33号)为立项依据。

(8)基层文化专项资金。根据《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基层文化专项资金的通知(璧财教〔2019〕59、74号)为立项依据。

(9)文化与旅游融合宣传经费。该项目为常年性项目,资金用于旅游宣传手册制作。

(10)读书月活动经费。该项目为常年性项目,资金用于参与读书月活动、文体广场音响维护工作。

(11)市级体育活动比赛经费。资金用于大型体育场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

(12)区老体协经费。根据《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安排区老体协2019年老年人体育活动经费的通知(璧财教〔2019〕34号)为立项依据。

(13)文化旅游提升工程资金。根据《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下达文化旅游提升工程2019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璧财教〔2019〕72号)、《重庆市璧山区发改委关于重庆市璧山区电视发射台机房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璧发改[2018]110号)等为立项依据。

(14)农家书屋、文化体育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根据《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安排区文化旅游委2018年农家书屋日常维护和管理经费的通知(璧财教〔2019〕17号)等为立项依据。

2、项目实施情况

(1)新图书馆室内装修设计费等项目。对原图书馆室内进行改造;对新图书馆室内幕墙装饰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工程内容和空调暖通工程等工程内容进行装修设计。

(2)新图书馆室内装修。对原图书馆室内进行改造,原室内部分拆除;根据设计进行新图书馆室内装修。

(3)销售体育彩票网点扶持奖励。根据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会议纪要精神,对符合我区政府扶持奖励标准的彩票销售网点,按照"月销售在300(含)万元以上的彩体网点,按照销售总额的2.4%给予扶持奖励"的规定进行资金奖励。

(4)区县体育彩票发行“以奖代补”专项费用。资金用于体育方面建设。通过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创新发展惠民,实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群众身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好体育人”志愿者服务、主动承办高水平赛事等重大项目。

(5)体育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按照《重庆市彩票公益金用于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规范资金使用,资金用于体育等公益事业支出,含城市体育公园专项建设经费,体彩公益金转移支付、体彩公益金区县分成、新建体育设施场地经费、市级、区级体育活动经费、第一届全民运动会经费等。

(6)信访专项费用。做好日常信访工作,全面推行网上信访,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反映诉求,了解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公园文艺展演经费。按照区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全区党建工作会精神,以及2019年《政府工作报-10告》中提出的“将璧山故事、传统文化、精品演义植入景区、景点”工作安排,区文化旅游委于每周末和节假日在秀湖公园“百姓舞台”、枫香湖儿童公园开展常年性的群众文艺演出和民俗特色表演活动,开展春节期间展演、文化“三下乡”活动、动漫节、大型演唱会等文艺活动。

(8)基层文化专项资金。进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开展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惠民演出“放歌新时代、共筑中国梦”活动及“祖国颂”惠民演出。

(9)文化与旅游融合宣传经费。进行旅游宣传手册制作,从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对文化与旅游融合进行宣传。

(10)读书月活动经费。参与读书月活动并购买书籍,进行文体广场音响维护工作。

(11)市级体育活动比赛经费。根据《体育强国建设纲要》、《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及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区体育场、体育馆不断深化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承办、出席区县友谊赛和市级以上比赛,2019年共承办4次,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

(12)区老体协经费。合理使用项目资金,逐步规范我区老年人比赛项目的环境,专业化各项比赛制度,不断提高我区老年人各项运动的竞技水平。

(13)文化旅游提升工程资金。进行电视发射台机房装修改造及机房外配套设施建设,对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进行了运行维护。

(14)农家书屋、文化体育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进行农家书屋、文化体育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任务;对农家书屋管理员进行经费补助。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2019年,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项目资金14,898,836.71元。其中:区本级资金9,014,240.82元,市级专项资金5,884,595.89元。分别投入到14个项目,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执行率100%。具体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资金使用表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新图书馆室内装修设计费等项目

894,541.95

2

新图书馆室内装修

104,400.00

3

销售体育彩票网点扶持奖励

800,601.00

4

区县体育彩票发行“以奖代补”专项费用

100,333.98

5

体育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

5,884,595.89

6

信访专项费用

112,429.20

7

公园文艺展演经费

1,404,114.95

8

基层文化专项资金

2,705,000.00

9

文化与旅游融合宣传经费

100,000.00

10

读书月活动经费

17,746.00

11

市级体育活动比赛经费

177,053.14

12

区老体协经费

152,000.00

13

文化旅游提升工程资金

1,880,000.00

14

农家书屋、文化体育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

566,020.60

合计


14,898,836.71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新图书馆室内装修设计费等项目。完成对原图书馆室内的改造工作;完成对新图书馆室内装修设计工作。

(2)新图书馆室内装修。完成对原图书馆室内的改造、原室内部分拆除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设计完成新图书馆室内装修。

(3)销售体育彩票网点扶持奖励。对璧山区体育彩票销售网点进行扶持奖励,促进各销售网点间良性竞争,增加我区体彩销售收入。

(4)区县体育彩票发行“以奖代补”专项费用。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围绕重庆体育“1+5+1”行动计划,持续深入开展“好体育人”行动,推动体育发展以实际行动、实际效果,惠及于广大璧山市民。

(5)体育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规范使用彩票资金,提高彩票公益金预算执行进度,保障彩票公益工作有效开展。

(6)信访专项费用。做好信访工作,了解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公园文艺展演经费。开展春节期间展演、文化“三下乡”活动、动漫节、大型演唱会等文艺活动,在文化主题街区及公园植入文化元素、提升文化内涵,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8)基层文化专项资金。完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开展惠民演出;有效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群众文化素养。

(9)文化与旅游融合宣传经费。对文化与旅游融合进行宣传,有效提升我区旅游品牌知名度,不断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10)读书月活动经费。参与读书月活动,完成文体广场音响维护工作。积极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需求,不断促进群众文化生活的全面发展。

(11)市级体育活动比赛经费。根据《体育强国建设纲要》、《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及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承办、出席区县友谊赛和市级以上比赛,激发全民健身热情;拓展开放广度,区体育场、体育馆不断深化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

(12)区老体协经费。通过各种活动和比赛的举办,为璧山区老年人体育运动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规范我区老年人比赛项目的环境,专业化各项比赛制度;提高我区老年人各项运动的竞技水平,增加我区老年人运动员的集体荣誉感。

(13)文化旅游提升工程资金。完善璧山区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璧山广播电视基层设施公共服务能力。

(14)农家书屋、文化体育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进一步加强对农家书屋的管理和增强责任感,积极调动全民参与阅读的积极性,为村民读书学习营造良好氛围,提供周到的服务。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工作小组情况

2020年4月26日,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李佳敏

副组长:洪军

成  员:刘显伟、张贵荣、杨维书、程世友、杨明富、戴敏、尚静、胡兵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0年4月27日,考评工作组按照项目立项资料、批复文件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19年,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项目资金14,898,836.71元。其中:区本级资金9,014,240.82元,市级专项资金5,884,595.89元。分别投入到14个项目,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执行率100%。

(二)管理

1、财务管理

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按照相关政策的要求,建立了《财务支出管理办法》等制度,完善了专项资金支出审核(批)流程,加强了财务监控的有效性。在实际运行中,单位各部门严格按制度执行。

2、业务管理

对于项目实施,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责任落实,按照单位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施,加强过程监管,落实工作任务。

(三)产出

1、新图书馆室内装修设计费等项目。新图书馆室内设计在规定计划内完工,任务完工率100%,验收合格率100%。

2、新图书馆室内装修。新图书馆室内装修在规定计划内完工,任务完工率100%,验收合格率100%。

3、销售体育彩票网点扶持奖励。2019年扶持奖励网点数量超过5家,扶持奖励网点覆盖率达100%。

4、区县体育彩票发行“以奖代补”专项费用。实施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群众身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好体育人”志愿者服务、主动承办高水平赛事等重大项目,深化推进基层文化体育服务机制体制改革。基层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100%,群众自发组织文化体育活动成为常态;基本建成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5、体育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加强组织建设。新成立璧山区柔力球协会1个,累计成立体育协会15个,累计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0个;改善场馆设施条件。做好了体育彩票公益金相关情况的公开工作,公开率达100%。

6、信访专项费用。日常信访工作中,信访事件基本在管理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信访事件处理率在80%以上。

7、公园文艺展演经费。璧山区民间文艺协会、重庆越奇演艺公司、璧山区民乐团共演出98场;秀湖公园舞台演出18场,枫香湖演出18场;截止12月,全区己开展流动文化进村总场数576场,服务总人数约58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5%。

8、基层文化专项资金。完成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完工率100%,验收合格率100%;开展惠民演出活动,演出观赏率达80%。

9、文化与旅游融合宣传经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旅游宣传手册制作,任务完成率100%。

10、读书月活动经费。参与读书月活动并购买书籍,书籍类别覆盖率达80%;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文体广场音响维护工作,维修验收合格率100%。

11、市级体育活动比赛经费。7月14日,举办了重庆市第九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游泳比赛;8月5日,举办了璧山区《全国游泳锻炼等级标准》推广示范暨市民达标活动; 11月8-10日,举办了重庆市第五届网柔力球联谊赛;11月16日,举办了第二届重庆渝西网球赛;区体育场、体育馆不断深化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时间上,区属体育场、体育馆全年开放330天以上。

12、区老体协经费。举办老年人各项运动及比赛,活动参与率达80%。

13、文化旅游提升工程资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视发射台机房装修改造,项目完工率100%,验收合格率100%。

14、农家书屋、文化体育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全区农家书屋共计135个,共涉及14个街镇,农村书屋覆盖率93%。

(四)效益

1、新图书馆室内装修设计费等项目。新图书馆的完工促进年度读者人数增长,年文献外借量增长。

2、新图书馆室内装修。新图书馆的完工促进年度读者人数增长,年文献外借量增长。

3、销售体育彩票网点扶持奖励。促进各销售网点间良性竞争,增加我区体彩销售收入。

4、区县体育彩票发行“以奖代补”专项费用。推动体育发展以实际行动、实际效果,惠及于广大璧山市民。

5、体育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保障彩票公益工作有效开展,有效促进体育公益事业发展。

6、信访专项费用。信访总量同比下降,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7、公园文艺展演经费。有效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

8、基层文化专项资金。有效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群众文化素养。

9、文化与旅游融合宣传经费。促进我区旅游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增加旅游业收入,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10、读书月活动经费。有效提高群众整体素质,促进群众文化生活的全面发展,提升文明程度,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

11、市级体育活动比赛经费。激发全民健身热情,有效推动我区体育工作发展。

12、区老体协经费。规范我区老年人比赛项目的环境,提高我区老年人各项运动的竞技水平,增加我区老年人运动员的集体荣誉感。

13、文化旅游提升工程资金。健全区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有效提高璧山广播电视基层设施公共服务能力。

14、农家书屋、文化体育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有效推动农家书屋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有效提升群众文化素养。

四、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存在问题

部分项目申报指标过于笼统、宽泛,覆盖面窄,产出指标未进行具体的量化,不利于项目完整性、可行性的考核;效益指标部分设定过高,年度完成值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意见或建议

单位应树立设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意识;结合项目特点设置专门的绩效指标,考虑指标的可行性、可考核性、相关性;同时建议设置绩效目标时,将可行性研究的内容纳入指标范围。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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