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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62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政府职能转变、政务服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2.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平台管理等职责,配合区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管理、审查区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项目库,牵头清理、取消、承接和动态调整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规范、健全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审批项目、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机制,精简行政审批环节,优化行政审批和服务流程,简化办理手续。

4.负责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服务中心工作的统筹指挥、组织协调、业务指导、人员培训。

5.负责对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的管理、督查和考核。

6.负责对入驻区和镇街两级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程代办的行政审批项目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受理企业、群众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反映的问题,并进行交办、督办和反馈,配合区纪委监委处理政务服务中的违纪行为。

8.负责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公共服务便民化改革,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9.负责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10.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联通共享,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11.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下属事业单位1个,内设科室2个,分别为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和综合科、行政审批服务科。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机关核定行政编制9名,实有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二级调研员1名,一般干部1名。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名(干部),实有9名,其中四级调研员1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一般干部4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璧山委发〔2019〕1号)和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有关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璧委编委〔2019〕3号)文件精神,新组建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关单位性质为行政;将原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更名为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相关行政职能划入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按照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重庆市璧山区机关事务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财政、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璧山财发〔2019〕5号)文件要求,区财政局同意把原预算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更名为“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原重庆市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2018年结转结余经费和2019年基本预算、项目预算经费整体划转至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6,098.27万元,支出总计6,098.2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56.34万元、增长354.44%,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拨付“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用于新行政务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6,09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01.31万元,增长775.05%,主要原因是年中财政局拨付“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用于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2019年新增“一窗受理”购买外包服务费66.93万元;新增新行政服务中心单位窗口人员公用经费42.86万元;安排新行政服务中心和原行政服务中心场地租赁费260.83万元;安排购买公务车一辆19.27万元;追加补缴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补贴住房公积金5.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98.21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0.0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6,098.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56.40万元,增长354.46%,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拨付“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用于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其中:基本支出359.57万元,占5.90%;项目支出5,738.70万元,占94.10%。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已于2019年支出2018年度结转结余0.0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98.2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756.34万元,增长354.44%。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拨付“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用于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98.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24.52万元,增长805.20%。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拨付“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用于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2019年新增“一窗受理”购买外包服务费66.93万元;新增新行政服务中心单位窗口人员公用经费42.86万元;安排新行政服务中心和原行政服务中心场地租赁费260.83万元;安排购买公务车一辆19.27万元;追加补缴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补贴住房公积金5.8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54.78万元,增长390.4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用于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6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98.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79.61万元,增长362.46%。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拨付“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用于新行政务服务中心装修工程。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54.84万元,增长390.4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用于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已于2019年支出2018年度结转结余0.06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39.36万元,占99.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49.26万元,增长407.47%,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年中追加拨付“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用于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22万元,占0.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7万元,下降6.99%,主要原因是从2019年5月1日起,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从24%下调至16%。

(3)卫生健康支出13.83万元,占0.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2019年9月调入工作人员2名。

(4)住房保障支出18.86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39万元,增长64.43%,主要原因是2019年9月调入工作人员2名及补缴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补贴补缴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9.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33万元,增长39.32%,主要原因是2019年9月调入工作人员2名及2018年“三项”改革性津补贴补缴住房公积金,预发2019年目标绩效及年休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8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9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是2019年9月调入工作人员2名,2019年10月新增“一窗受理”购买外包服务人员劳务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咨询费、手续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2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0万元,下降18.2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2019年12月新购公务车1辆,尚未投入使用。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63万元,增长1,044.15%,主要原因是2019年12月新购公务车1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19.27万元,主要是2019年购买机要通信车1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3万元,下降3.65%,主要原因是经销商降价,实际购买费用比预算数减少0.7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9.27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12月新购公务车1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是2019年12月新购公务车1辆,尚未投入使用。故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2.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行政服务中心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7万元,下降64.5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6万元,增长19.15%,主要原因是因我单位于2019年7月搬迁至新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后,市内其他行政服务中心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单位更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2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18元,车均购置费19.27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03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4.19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是2019年9月调入工作人员2名,公用经费及差旅费增加。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34万元,降低13%,主要原因是2019年7月搬迁至太阳堡办公后,原老行政服务中心保洁、物管的临聘人员取消,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咨询费、差旅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事项。比年初预算减少0.50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未开展相关联席会议,无相关经费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事项。比年初预算减少1.20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未开展相关培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5738.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现场项目查看、项目资料查阅等方式开展了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了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

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及电话

王晓棠41419355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500万元

5000万元

5000万元

100%

10

其中:上级资金

500万元

5000万元

5000万元

100%

/

区本级资金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19年年初预算为500万元,实际拨付“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关于拨付“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的通知》(璧财债务〔2019〕159号)

我办按《关于划转“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的通知》(璧财发〔2019〕161号)文件要求,将财政拨付用于“璧山区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的“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5000万元划入区方圆建筑公司。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判断
(填是或否)

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

万元

5000



100%

90

9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0万元,执行数为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1.产出:“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该项目已网上公示,完成了各分项验收,正打算综合验收。2.效果:(1)社会效益: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一站式”办理。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入驻中心单位相对以前提高到了43家,入驻事项提高到了703项,并实现医保局、社保局、就业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体入驻,群众可“一站式”办理各类政务事项。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群众只需刷身份证即可进入自助办理社保、医保、税务、企业开办、出入境证照领取等业务,打造24小时“不打烊”政府。(2)可持续发展:由于政务服务需要不断优化更新,随着地方经济发展对良好营商环境的新要求和企业群众对更加高效便捷政务服务的新期待,需要不断完善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和创新政务服务新模式。因此,本项目具有较好的持续性。(3)社会公众满意度:项目建成极大的改善了政务服务的硬环境,带动了服务软环境的同步提升,让人民群众共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新行政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工期紧、任务重,项目资料不够完善,其他项目有些存在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及项目资料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加强会计业务和专业知识培训。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29066。

重庆市璧山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9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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