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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63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日期 ] 2020-09-02

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以及开展伤残病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退役军人荣誉奖励,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

(二)机构设置。

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优抚褒扬科等机构。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下属单位有重庆市璧山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参公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和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其中局机关在编8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在编11人、退休1人、临聘人员2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编6人。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9,778.82万元,支出总计9,778.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78.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2019年开始核算,上年数为0。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9,778.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78.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2019年开始核算,上年数为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78.8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8,424.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24.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2019年开始核算,上年数为0。其中:基本支出207.15万元,占2.46%;项目支出8,217.45万元,占97.54%。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54.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4.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2019年开始核算,上年数为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778.8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778.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2019年开始核算,上年数为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6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66.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2019年开始核算,上年数为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60.14万元,增长587.2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抚恤补助资金6575.08万元,优抚医疗资金799.94万元,退役安置资金675.81万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资金167.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资金31.6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医疗及住房保障等资金10.33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24.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424.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2019年开始核算,上年数为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17.92万元,增长498.90%。主要原因是抚恤补助支出增加6135.82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支出增加654.59万元,退役安置支出增加18.2万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增加167.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1.6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医疗及住房保障等支出增加10.33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42.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2.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2019年开始核算,上年数为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753.67万元,占92.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58.44万元,增长455.73%,主要原因是抚恤补助支出增加6135.82万元,退役安置支出增加18.2万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增加167.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1.6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5.4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662.70万元,占7.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6.51万元,增长10,605.98%,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医疗支出增加654.5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1.9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8.23万元,占0.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万元,增长56.46%,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调入工作人员8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2019年开始核算,上年数为0。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1.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2019年开始核算,上年数为0。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维修费、交通费、邮电费、印刷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2.00万元。本年收入11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2019年开始核算,上年数为0。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2019年开始核算,上年数为0。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7万元,下降91.80%,主要原因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2019年开始核算,上年数为0。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9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2019年未开展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9年无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1.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军转干、烈士纪念日烈士家属、市局检查调研工作组及信访维稳接待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77万元,下降91.8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2019年开始核算,上年数为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26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6.04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维修费、交通费、邮电费、印刷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2019年开始核算,上年数为0。机关运行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81万元,增长率为68.82%,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调入工作人员8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未发生会议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2019年开始核算,上年数为0,较年初预算数增长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精准,未发生会议费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9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从2019年开始核算,上年数为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8万元,降低0.3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培训标准执行,精简开支。

  1.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 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家具、保险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5项,涉及资金9571.66万元,未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取得较好成效,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

双拥工作及慰问相关经费

自评总分(分)

100

业务主管部门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
及电话

华珥榛 18290438116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157.34


157.34 4

100%

10

其中:上级资金





/

区本级资金

157.34


157.34

100%

10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按规定标准金额慰问驻璧部队,提升部队作战能力,体现地方政府对部队的关怀,解决一批部队生产生活难题,激励现役军人为国奉献精神,启动部队营区自来水管网改造,开展其他双拥活动。

按政策规定慰问驻璧部队,体现地方政府对部队的关怀,解决一批部队生产生活难题,为提升部队作战能力提高后勤保障;深入镇街走访慰问,体现对服务对象的关怀;启动部队营区自来水管网的改造;开展其他双拥活动。通过双拥工作的开展,激励了现役、退役军人为国家作奉献的精神。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核心指标判断(填是或否)

慰问单位次数

2


2

100%

10

10

慰问单位个数

8


8

100%

20

20

慰问个人人数

≥500


589

100%

20

20

是否按标准慰问

是/否


100%

10

10

部队自来水管网改造

1


1

100%

20

20

对象满意率

%

100%


100%

100%

10

1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双拥工作及慰问相关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通过双拥工作的开展,体现地方政府对部队的关怀,激励了现役、退役军人为国家作奉献的精神。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7.34万元,执行数为157.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按政策标准对辖区部队等8个单位进行了春节和八一慰问,对镇街服务对象进行了走访慰问589人,启动了1个部队的营区自来水管网改造,通过双拥工作的开展,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好评。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19年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9年无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毛泽梅,联系电话: 023-41426597。

重庆市璧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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