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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63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日期 ] 2020-09-02

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统筹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机制创新,研究提出现代服务业产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实施。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3.在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下,负责编制服务业发展区修建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并按法定程序审查审定后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业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编制工作;

4.拟定服务业发展区用地计划,协助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服务业发展区征地拆迁工作。负责服务业发展区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服务业发展区内政府投入的公益设施建设。负责研究拟订服务业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服务业发展区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偿还。负责服务发展区控规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统计工作;

6.负责服务业发展区生态环保和相应的应急工作。负责服务业发展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工作;

7.研究提出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统筹现代服务业项目包装、推介,牵头做好现代服务业投资促进、招商项目管理及相关节、会活动。统筹全区现务业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8.负责区规划展览馆、区文化艺术中心等相关场馆的日常管理。按规定管理服务业发展区相关国有公司的有关事项;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与服务业发展区所在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的职责划分:

(1)有关镇街、部门按辖区范围和职责权限负责服务业发展区的社会事务、党务工作;

(2)服务业发展区所涉区域的市政设施由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负责建设,经验收合格后,交由区城管局管理和维护;

(3)服务业发展所涉区域内政府投入的公益设施由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负责建设,经验收合格后,交由区相关部门管理的维护;

(4)服务业发展区所涉区域征地拆迁工作由区征地拆迁事务中心牵头,服务业发展区所涉镇街具体实施,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协助。

(二)机构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服务业发展区管委会设下列机构:综合部、财务部、规划部、征地拆迁部、工程保障部、工程建设部、投资促进部、产业发展部。

1.综合部

负责机关人事、编制、文秘、档案、车辆等日常运转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党务、纪检、宣传、法制、群团、精神文明、信访、卫生等内部管理事项及公共事务。负责区规划展览馆、区文化艺术中心等相关场馆的日常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2.财务部

负责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及机关年度预、决算工作。负责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偿还工作。负责财务核算、成本核算、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程决算和服务业发展区控规范围内的固定资产统计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3.规划部

负责编制服务业发展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业发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并按法定程序审查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其他有关工作。

4.征地拆迁部

拟订服务业发展区用地计划,协助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服务业发展区拆迁工作。负责服务业发展区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有关工作。

5.工程保障部

负责基础设施工程、公益设施工程、定向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的预算、招标、核价、结算及合同、档案管理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6.工程建设部(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基础设施工程、公益设施工程、定向经济适用房工程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设计、施工。负责服务业发展区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及相应的应急工作、住房稳定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7.投资促进部

负责现代服务业项目的包装、推介工作。负责招商项目的入库、洽谈、尽职调查、签约等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各类招商、推介活动,承办现代服务业相关节、会活动。其他有关工作。

8.产业发展部

负责统筹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机制创新。负责拟订现代服务业产业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配套政策。负责签约项目对接服务、监督管理及产业扶持资金的监管兑现工作。协调解决签约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的困难和问题。其他有关工作。

(三)单位构成。

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207605.53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44884.97万元,减少41.10%;支出总计207425.59万元,较年初预算145064.91万元,减少41.15%。结转下年使用179.94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79739.66万元,减少57.4%,支出减少279739.66万元,减少57.4%,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根据本年度收入情况安排本年度支出,因此本年度收入与支出较2018年减少。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207605.53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44884.97万元,减少41.1%,较上年决算减少279739.66万元,减少57.4%,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国资收入、辖区内税收收入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977.86万元,占全年拨款收入13.4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79627.67万元,占86.53%。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207425.5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45064.91万元,减少41.15%,较上年决算减少279739.66万元,减少57.4%。其中:基本支出794.12万元,占0.4%,较上年度减少134.98万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将管委会23人次编制划转到绿岛中心,该23人次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调到绿岛中心列支出,因此绿岛管委会2019年度基本支出较2018年度减少比例较大;项目支出206631.47万元,占99.6%,较上年度减少279784.61万元,减少57.5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本年度根据收入情况来安排的项目支出较2018年度减少比例较大。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179.94万元,为土地污染整治专项资金,结转2020年原用途继续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0760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9739.66万元,减少5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884.97万元,减少41.1 %,主要原因是根据璧山府发【2014】56号文件精神结算本单位年度收入,据实安排列报本年度支出。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760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9739.66万元,减少57.4%,主要原因是根据璧山府发【2014】56号文件精神结算本单位年度收入,据实安排列报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9.94万元为土地污染整治专项资金,结转至2020年原用途继续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教育支出200万元,为2019年学前教育扩大资源补助资金(璧财教审【2019】57号),该支出为本年度安排的专项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200的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减变动,本年度社保缴费较年初预算有变化;

(3)卫生健康支出30.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减变动,本年度社保缴费较年初预算有变化;

(4)城乡社区支出155295.99万元,占74.8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7074.8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根据收入情况安排的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43.9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万元,增长71.35%,主要原因补缴2018年“三项改革补贴”部分住房公积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4.12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617.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19万元,增涨18.21%。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4.21万元,津贴补贴3.18万元,奖金148.15万元,伙食补助费4.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4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0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5万元,住房公积金4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万元。

2、公用经费176.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17万元,下降56.63%,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3.93万元,邮电费5.68万元,差旅费43.25万元,维修(护)费0.06万元,租赁费0.32万元,培训费0.78万元,公务接待费8.63万元,劳务费37.69万元,工会经费2.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23.0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79627.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861.18万元,减少48.16%。本年支出179627.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861.18万元,减少48.16%,主要原因是根据璧山府发【2014】56号文件精神结算本单位年度收入,据实安排列报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4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31.4万元的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5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8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14万元,为年初预算39.0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控公务车运行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03万元,下降60.6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压减公务车使用频率。

公务接待费8.6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116.4万元的7.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47万元,下降38.7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所以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9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8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2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4.74万元,减少26.86%。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93万元,邮电费5.68万元,差旅费43.25万元,维修(护)费0.06万元,租赁费0.32万元,培训费0.78万元,公务接待费8.63万元,劳务费37.69万元,工会经费2.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减少230.17万元,下降56.6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压减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4.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7.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2.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32.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主要用于公益设施设备、市政设施设备、物业管理委托业务、中介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我单位委托重庆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绿岛新区路网二期(第五标段)工程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工程建设资金5858.14万元【重庆华信专审(2019)562号】。本次评价得分80.82分,经评价小组讨论,最终确定本项目整体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二)绩效目标评价结果

绿岛新区路网工程二期(第五标段)工程绩效评价概述:

绿岛新区路网工程二期(第五标段)工程是2011年10月27日经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璧发改项目【2011】169号)关于重庆绿岛新区路网工程二期(第五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

该项目有助于促进璧山县城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璧山县道路交通状况;是完善璧山县基础设施,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上档升级,促进招商引资的需要,同时也是促进璧山县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从而推动璧山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该项目的建设基地条件适宜,技术可能,前期工作扎实,建设规模合理,社会经济效益显著,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绿岛新区路网二期(第五标段)工程于2011年6月8日经璧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璧发改项目【2011】169号文件批复,同意重庆绿岛新区路网工程二期(第五标段)立项。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0个月,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和业主自筹。根据2019年6月10日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从项目产出、效益、管理、满意度四个方面对该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1、产出

本指标主要评价项目产出情况,即考核其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和成本节约率。

(1)实际完成率:根据重庆市璧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璧山审决【2016】72号)对未完成部分做了审减。该指标通过审定金额除以报送金额作为实际完成率乘以总分得评价分8.94分。本指标总分10分,评价得分8.94分。

(2)完成及时率:施工合同原定工期为300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该工程于2012年2月28日开工,实际竣工日期2014年10月26日,实际工期为972天,工期延长672天,建设单位同意不追究实施工单位延期责任。该指标未达标全部扣除。本指标总分5分,评价得分0分。

(3)质量达标率:2015年10月13日经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竣工验收,认定工程合格。该指标总分未作扣减。本指标总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4)成本节约率:璧财建【2011】406号,批复最高限价5966.77万元,后发生增减变更事项,同意增加投资估算金额992.42万元。根据重庆市璧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璧山审决【2016】72号)审减部分为未完成和高套定额所致,而非节约成本,在计算时需要扣除。成本节约=(6959.19-693.484-5858.142)/(6959.19-693.484)*100%=6.5%。该指标根据节约成本乘以总分得评价分4.88分。本指标总分15分,评价得分4.88分。

2、效益

本指标主要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方面进行评价。

(1)经济效益

该项目目前已经全部交付使用,资产得以充分利用。该指标总分未作扣减。本指标总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2)社会效益

该指标主要通过对带动所在地区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影响,对所在地区居民就业的影响,对所在地区区域经济的影响等方面予以评价。根据调查问卷综合分析,该项目的社会效益也是非常明显的。本指标总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3)生态效益

该指标主要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方面予以评价。根据调查问卷综合分析,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指标总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4)可持续效益

该指标主要通过项目效果可持续性方面予以评价。已收集到管理机制、资金、管理制度等,施工完成,施工单位并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可持续效益在对周边经济的影响可持续。

本指标总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3、管理

本指标主要从项目的项目立项管理、资金落实管理、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方面进行评价。

(1)该指标主要通过项目实施单位是否对项目进行充分认证,是否按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内容是否规范完整等方面予以评价。经执行询问、检查文件、资料等程序,重庆渝高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认证,并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庆绿岛新区路网工程二期(第五标段)项目按规定程序申请立项并得到批复(璧发改项目【2011】169号)。本指标总分1分,评价得分1分。

(2)资金落实管理

该指标主要通过资金到位率和到位及时率方面进行评价。项目资金已经全额支付,但是到位及时率不达标,后期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支付完工程款,在本指标总分中扣减0.5分。本指标总分1分,评价得分0.5分。

(3)业务管理

主要评价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情况。已出具相关文件,制度健全,制度执行有效,资料已全部归档,项目质量可控。本指标总分未扣减。本指标总2.5分,评价得分2.5分。

(4)财务管理

主要评价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情况。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了施工单位向法院申请了诉讼进行强制执行付款。无相关资金监控机制和措施手段。未能保障资金正常运行,并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对未能取得的相关制度进行了扣分处理。本指标总分5.5分,评价得分3分。

4、满意度

本指标主要从主管部门、实施单位、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满意度、对项目建设效果的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1)对项目建设的满意度

该指标主要通过调查问卷形式进行调查,大家对项目的建设的满意度很高。

本指标总分5分,评价得分5分。

(2)对项目建设效果的满意度

该指标主要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调查,项目建成后大家对项目建设效益满意度很高。本指标总分5分,评价得分5分。

本次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从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其中产出40分,效益40分,管理10分,满意度10分。通过对各具体指标进行评价,综合得分80.82分,评价等级为良。

(三)整体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收集到的群众对本项目的整体满意度等情况,项目建设过程执行情况等资料,经评价小组集体讨论,最终确定本项目整体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45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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