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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635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02 [ 发布日期 ] 2020-09-02

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2. 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3. 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4.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5. 负责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发展环境,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6. 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丁家街道办事处统一设置党政内设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根据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优化完善镇(街道)机构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璧山委办发〔2019〕38号)要求,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丁家街道办事处统一设置党政内设机构8个,设置事业机构7个;人大工委办公室单独设置;纪工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财政所不再保留,其职责划入财政办公室履行。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732.26万元,支出总计5,732.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4.24万元、增长15.1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了原丁家畜牧兽医站人员20人到街道,人员保障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预发在职人员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未休年休假报酬、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实施违法建筑整治、大棚房拆除复耕、美丽乡村建设、梅江河水质提升等项目;上年结转非洲猪瘟应急处置、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在本年安排支出。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61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9.30万元,增长12.8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了原丁家畜牧兽医站人员20人到街道,人员保障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拨款;预发在职人员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未休年休假报酬、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实施违法建筑整治、大棚房拆除复耕、美丽乡村建设、梅江河水质提升等项目增加拨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7.32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14.93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732.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9.17万元,增长17.8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了原丁家畜牧兽医站人员20人到街道,人员保障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预发在职人员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未休年休假报酬、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实施违法建筑整治、大棚房拆除复耕、美丽乡村建设、梅江河水质提升等项目,上年结转非洲猪瘟应急处置、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在本年安排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626.85万元,占63.27%;项目支出2,105.41万元,占36.73%。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9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全部安排支出,本年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32.2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54.24万元,增长15.1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了原丁家畜牧兽医站人员20人到街道,人员保障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预发在职人员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未休年休假报酬、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实施违法建筑整治、大棚房拆除复耕、美丽乡村建设、梅江河水质提升等项目;以及上年结转非洲猪瘟应急处置、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在本年安排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09.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4.93万元,增长18.1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了原丁家畜牧兽医站人员20人到街道,人员保障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拨款;预发在职人员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未休年休假报酬、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实施违法建筑整治、大棚房拆除复耕、美丽乡村建设、梅江河水质提升等项目增加拨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0.96万元,增长13.9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原丁家畜牧兽医站人员保障经费及公用经费;在职人员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未休年休假报酬、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违法建筑整治、大棚房拆除复耕、美丽乡村建设、梅江河水质提升等项目支出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4.93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24.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4.80万元,增长23.8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了原丁家畜牧兽医站人员20人到街道,人员保障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预发在职人员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未休年休假报酬、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实施违法建筑整治、大棚房拆除复耕、美丽乡村建设、梅江河水质提升等项目;以及上年结转非洲猪瘟应急处置、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在本年安排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5.90万元,增长16.4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原丁家畜牧兽医站人员保障经费及公用经费;在职人员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未休年休假报酬、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违法建筑整治、大棚房拆除复耕、美丽乡村建设、梅江河水质提升等项目支出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9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将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全部安排支出,本年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6.40万元,占26.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9.27万元,增长23.0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在职人员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未休年休假报酬、2018年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基层人武部规范化建设经费、信访稳定工作经费、处置“12.4”事件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9.05万元,占6.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07万元,下降13.09%,主要原因是街道财力不足未足额列报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96.74万元,占14.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69万元,增长27.2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在职人员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未休年休假报酬、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支出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187.72万元,占3.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9万元,下降5.82%,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在专款中列支,未在本级预算中安排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92.14万元,占1.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18万元,增长825.1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梅江河水质提升整治资金、大棚房拆除复耕补助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支出预算。

(6)城乡社区支出567.09万元,占10.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7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经费支出预算。

(7)农林水支出1,855.26万元,占34.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1.15万元,增长20.1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原丁家畜牧兽医站人员保障经费及公用经费、在职人员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未休年休假报酬、疑似猪瘟扑杀补助资金、农村“三变”改革试点补助经费支出预算;上年结转非洲猪瘟应急处置、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在本年安排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0.49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公路损毁保险理赔资金支出预算。

(9)住房保障支出116.88万元,占2.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8万元,下降10.20%,主要原因是街道财力不足未足额列报支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80万元,占0.24%,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26.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2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5.32万元,增长24.5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了原丁家畜牧兽医站人员20人到街道,人员保障经费增加;预发在职人员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未休年休假报酬、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平时考核、未休年休假报酬、目标绩效考核、退休职工节日慰问费、经济待遇、健康休养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补贴。公用经费601.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98万元,增长27.2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丁家畜牧兽医站人员20人增加公用经费,行政补助工会经费,增发职工通讯费支出,2018年两个月差旅费在本年报销,生态河长、人居环境整治、扶贫等广告宣传制作增加公用支出;人居环境整治环卫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用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0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63万元,下降36.34%;本年支出307.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63万元,下降36.34%,主要原因是今年政府性基金安排专项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6.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76万元,下降18.0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31万元,下降38.35%,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年初预算数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去年购置2辆环卫车,今年未新购置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6.1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综合执法用车、消防车、市政环卫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1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16万元,增长18.13%,主要原因是2018年7月新购置的2辆环卫车增大了本年费用,生态环境整治增加了市政环卫车辆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9.8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协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5万元,下降61.8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47万元,下降43.13%,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0辆;国内公务接待275批次2,4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0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9.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82万元,增长33.59%,主要原因是增发职工通讯费、2018年两个月差旅费在本年报销、行政补助工会经费、生态河长、人居环境整治、扶贫等广告宣传制作,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7.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1万元,下降54.27%,主要原因是落实上级精神减少会议,费用大幅下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6万元,增长196.15%,主要原因是今年农村三变改革研修班、党员干部科技创新培训、领导干部政德教育示范培训学习、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培训、“花园”建设考察学习等增大了培训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7.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4.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7.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7.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交换机,保安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1项,涉及资金2104.6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个项目绩效得分为80-90分,评价为良好;60个项目绩效得分均在90分以上,评价为优秀。由于镇街是第一年开展绩效评价,对项目绩效管理认识尚不深刻,业务不精没有经验,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梅江河水质提升整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通过整治污染源、河道清漂清淤等措施,大大减少了梅江河流域面源污染,梅江河丁家段水质监测稳定达到Ⅲ类水标准,提升了水环境质量。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23.54万元,完成预算的39%。主要产出和效果:建设污水净化湿地1处,河道打捞5次,制作树状公示图19幅,水环境质量得到提升,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标准。下一步结合梅江河流域实际,持续采取各项治理措施,进一步提升河流水质。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

梅江河水质提升整治

自评总分(分)

93.9

业务主管部门

璧山区丁家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及电话

何祖义 13436133496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60

23.54

39%

3.9

其中:上级资金





/

区本级资金


60

23.54

39%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改善提升梅江河水质,年度水质监测稳定达到Ⅲ类水。

梅江河水质丁家段水质监测稳定达到Ⅲ类水标准,提升了水环境质量。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判断
(填是或否)

污水处理厂湿地建设

1


1

100

10

10

河道打捞

5


5

100

10

10

树状图公示

19


19

100

10

10

质量达标率

%

100


100

100

15

15

环境保护

提升


提升

100

15

15

绩效目标

Ⅲ类水质


Ⅲ类水质

100

15

15

资金到位率

%

100


100

100

10

10

功能设施满意度

%

100


100

100

5

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480026。

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办事处.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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