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决算 > 其他单位决算  >  2019决算

[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639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重庆市璧山区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负责受理市和区智慧城市管理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区长公开电话(信箱)等提供的城市管理相关信息,提出办理意见。承办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的具体工作,负责协调、派遣、跟踪和督办群众对城市管理问题的投诉、举报和建议。负责受理各类城市管理案件,明确责任单位,协调、派遣。核查、评价处置效果。负责对智慧城市管理工作问题数据分析、研判,为政府建设规划提供依据。负责区智慧城市管理系统的管理、维护、更新和安全运行工作。负责各单位智慧城市管理系统操作以及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指导。承办区城市管理局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璧山区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为独立编制事业单位,编制7人,年末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0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单位2019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02.47万元,支出总计102.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49万元、增长127.8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人员较上年新增150%,以及新增项目导致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0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87万元,增长124.2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资追加以及新增项目导致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85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62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97.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98万元,增长124.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资追加以及新增项目导致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7.00万元,占68.83%;项目支出30.33万元,占31.16%。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万元,增长216.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2.4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49万元,增长127.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资追加以及新增项目导致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2万元,增长48.96%。主要原因是年初新增人员入职导致预算较上年决算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2万元,增长70.14%。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人员入职、调资追加导致预算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2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64万元,增长54.52%。主要原因是年初新增人员入职导致预算较上年决算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2万元,增长70.14%。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人员入职,调资追加导致预算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6万元,占9.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6万元,增长49.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调资追加。

(2)卫生健康支出3.01万元,占4.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4万元,增长45.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调资追加。

(3)城乡社区支出54.47万元,占81.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08万元,增长73.5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调资追加。

(4)住房保障支出3.26万元,占4.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5万元,增长90.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资追加以及公积金缴存基数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48万元,增长135.5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调资追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5万元,下降25.66%,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单位的内容控制,对三公经费严格管理,减少了部分公务接待费及办公费、印刷费的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51万元。本年收入3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8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本年支出3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36.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关于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要求压减了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是2018年新成立单位,2018年未产生“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城市管理系统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智慧城市建设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8万元,下降36.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上级关于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要求压减了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是2018年新成立单位,2018年未产生“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6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我单位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30.3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得分95.55分,绩效评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

办公设备采购及电瓶车采购

自评总分(分)

95.55

业务主管部门

璧山区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联系人
及电话

李钿   15213228334

项目资金(元)


年初预算数(2019年初预算批复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606,748.00

354,658.50

303,321.04

85,5%

8.55

其中:上级资金





/

区本级资金

606,748.00

354,658.50

303,321.04

85,5%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合法合规完成办公设备及电瓶车采购任务,保障工作正常运行,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1、根据单位需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完成了办公设备及电瓶车的采购任务;
2、保障了工作的正常运行,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积极探索互联网+城市管理,持续提升物联感知与功能建设;以数字化城市管理为基础,突出抓好12319热线整合及数据分析应用,全力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难点问题。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判断
(填是或否)

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健全

100%

10

10

资金到位率

%

100%


100%

100%

10

10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合规

100%

10

10

供应商资质合格率

%

100%


100%

100%

10

10

采购验收合格率

%

100%


100%

100%

10

10

采购完成率

%

100%


100%

100%

10

10

提高工作效率

/

明显提高


有所提高

80%

10

8

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100%

10

10

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

明显提升


有所提升

90%

10

9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办公设备采购及电瓶车采购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采购电瓶车5台,采购办公设备1批,发出“马路办公”《工作简报》12期。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47万元,执行数为30.33万元,完成预算的85.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累计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31966件,办结31560件,办结率98.7%,按期办结30788件,按期办结率96.3%。二是信息整合进一步提升,受理智慧城管系统平台27294件,办结27070件;受理重庆热线电话277件(含:12319、41555319、41512319等热线),办结277件;受理网络舆情114件(含:政府公开信箱、网络留言交办单),办结114件;受理“马路办公—千里眼群”4281件,办结4099件。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绩效管理不够到位。年初项目单位未申报绩效目标,不利于项目完整性、可行性的考核。二是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资金使用率较低。办公设备及电瓶车采购项目资金预算安排354,658.50元,本年实际支出303,321.04元,资金整体执行率85.5%。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照财政绩效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的责任意识。应树立设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意识,结合项目特点设置专门的绩效指标,考虑指标的可行性、可考核性、相关性;同时建议设置绩效目标时,将可行性研究的内容纳入指标范围。二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率。加速推进往年规划项目的完成,根据项目动态的付款进度,合理的申报预算,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资金效益。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555319。

(智慧中心)2019年决算公开.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