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决算 > 其他单位决算  >  2019决算

[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64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重庆市璧山区森林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有关森林公安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管理全区森林公安工作,查处全区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案件,了解掌握林区社会治安情况;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干警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承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等。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璧山区森林公安局为独立编制行政机构,行政人员编制6人,年末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1人。编制报表类型为单户套表,单户报送率100%。

(三)单位构成。

无下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2019年度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86.10万元,支出总计286.1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6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职工工资福利、医疗补助提高等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3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1万元,增长14.66%,主要原因是增发公务员绩效目标考核和人员经费增加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58万元,占10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4.52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2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3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实施项目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14.77万元,占97.05%;项目支出6.51万元,占2.95%。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1万元,增长18.91%,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政策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6.10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16万元,增长2.2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积金增加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1万元,增长14.66%,主要原因是增发职业年金、养老保险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66万元,增长30.9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森林防火与执法办案项目经费。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1.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3万元,下降1.83%。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下降。年初预算数增加44.36万元,增长25.0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多。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1万元,增长8.91%,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政策性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50万元,占10.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9万元,增长29.76%,主要原因是追加补发了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等。

(2)卫生健康支出9.03万元,占4.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9万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职员工有新增。

(3)节能环保支出2.20万元,占0.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支出。

(4)农林水支出176.69万元,占79.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38万元,增长22.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多。

(5)住房保障支出9.86万元,占4.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0万元,增长65.44%,主要原因是补缴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三项改革津补贴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8万元,增长16.8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多。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51.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8万元,增长6.85%,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费用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日常办公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9万元,下降85.4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招待费和小车维修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2万元,下降62.1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人员出国,故无出国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没有人员出国,故无出国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没有人员出国,故无出国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没有购置公务车,故无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没有购置公务车,故无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没有购置公务车,故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84万元,主要用于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6万元,下降83.20%,主要原因是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3万元,下降65.99%,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公务接待费0.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3万元,下降88.4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9万元,下降52.13%,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迎检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5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6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8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8万元,增长6.85%,主要原因是由物价上涨,增加了森林防火力度等,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54.0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了2.86万元,下降5.29%,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为组织相关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700.00%,主要原因是组织参加了上级部门要求的各类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森林公安办案缴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1、查处各类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7起,其中林业行政案件7起,救助野生动物5头,收缴野生动物2只(活体),打处违法人员7人,挽回经济损失17.4426万元。2、开展林区法律法规宣传支出2580元。一共支出专项经费8820元。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0.882万元,完成预算的3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区林区治安形势平稳可控,二是涉林违法犯罪持续下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

机构改革,管理体制调整,单位被合并;二是改革过渡阶段项目因诸多原因无法正常开展。下一步改进措施,合并到新单位后继续履行职能职责。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41886153。

附件:1﹒附件1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xls

2﹒重庆市璧山区森林公安局决算公开表.xls

重庆市璧山区森林公安局

2020年9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