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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20-164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9-03 [ 发布日期 ] 2020-09-03

重庆市璧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璧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负责贯彻实行国家有关土地登记(含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和农村产权综合流转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受区国土房管局委托,承担土地登记(含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抵押等事务工作,会同区林业局开展森林、林木、林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主管部门调处不动产交易登记过程中发生的涉诉涉访工作;受区国土局委托,统筹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一体化建设,构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负责支持引导法律,评估、担保、经纪、策划等机构和相关金融机构发展,为农村产权综合产权综合流转交易提供法律咨询等配套服务工作等;协助区国土房管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事务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备案手续办理,配合区国土房管局管理房地产市场秩序、提供房地产交易咨询和市场行情、信息服务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公告发布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利用等工作;承办区国土房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区国土房屋管理局下属财政全额补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3人。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0人,退休人员8人,临聘人员8人。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是属于财政拨款的公益一类一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2019年无涉及国家机构改革事项和财务调整情况。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323.83万元,支出总计1,323.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06万元、增长45.67%,其中年初结转结余4.2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319.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2.09万元,增长52.11%,主要原因是. 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9.62万元,占10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21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32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1.70万元,增长51.8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57.70万元,占57.24%;项目支出565.99万元,占42.76%。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65万元,下降99.62%,主要原因是加快了人员经费支出及项目支出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23.8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5.06万元,增长45.6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9.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2.09万元,增长52.1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0.97万元,下降16.51%。主要原因是压缩项目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1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1.70万元,增长51.8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6.90万元,下降16.25%。主要原因是压缩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65万元,下降99.62%,主要原因是加快了项目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的进度。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40万元,占5.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3.52万元,占5.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5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1.07万元,占2.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9万元,下降9.3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280.09万元,占21.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29万元,增长839.90%,主要原因是延用上年度结转经费。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21.12万元,占62.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4.77万元,下降38.9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43.49万元,占3.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2万元,增长66.18%,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7.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3.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88万元,增长26.23%,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9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43万元,下降49.0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的日常开支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9万元,下降74.14%,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7万元,下降29.8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部门未发生车辆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区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9万元,下降63.80%,主要原因是维修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9万元,下降24.58%,主要原因是由于油价增长和业务增加,需要到现场实地查勘等,增加了用油量和过路费等。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减少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费用 无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中心未安排出国出境人员。公务用车购置费无,我中心未新购置车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8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按照部门预算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范围内。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0.2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0.27万元,减少92.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培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业务需要。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9.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9.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及不动产档案整理、扫描、著录等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565.99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4项,涉及资金565.9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度,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评价金额为5659873.69元,涉及土地证书工本费、印刷费、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不动产登记智能批量发证系统、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印刷费4个项目,分别投入到4个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5659873.69元,资金整体执行率99.97%。综合绩效评分结果:总得分为92.23分,绩效评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璧山区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专项名称

土地证书工本费、印刷费项目

自评总分(分)

91

业务主管部门

重庆市璧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人
及电话

幸嗣文,13608324600

项目资金(元)


年初预算数(2019年初预算批复数)

全年预算数
(压减、调整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744009.11


744009.11

100%

10

其中:上级资金





/

区本级资金

744009.11


744009.11

100%

/

其他资金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如作出调整且备案,填写调整后的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19年初设定绩效目标,目标1完成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印刷、目标2完成土地证书工本打印、目标3完成档案壳和商品房抵押、买卖、预售等合同的印刷、目标4完成专用光纤的安装、目标5方便群众,尽量让群众少跑路。

完成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印刷、完成土地证书工本打印、完成档案壳和商品房抵押、买卖、预售等合同的印刷、完成专用光纤的安装、减少了业务办理程序,方便了群众。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未调不填)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核心指标判断
(填是或否)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制度健全


制度健全

80%

10

8

预算编制准确性

/

预算编制准确


预算编制准确

90%

10

9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制度健全


制度健全

80%

10

8

供应商资质合格率

%

100%


100%

100%

10

10

工本质量合格率

%

100%


100%

100%

10

10

印刷品验收合格率

%

100%


100%

100%

10

10

有效减少了业务办理程序

/

有所减少


有所减少

100%

10

10

业务保障能力提升情况

/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80%

10

8

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情况

/

有所提升


有所提升

80%

10

8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土地证书工本费、印刷费: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40万元,执行数为74.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与2019年业务量相对等的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的印刷、土地证书工本打印、档案壳和商品房抵押、买卖、预售等合同的印刷,完成专用光纤的安装。其中,供应商资质合格率100%、工本质量合格率100%、印刷品验收合格率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未申报绩效目标,且绩效目标不够明确,未细化量化为具体的指标,缺乏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不利于项目完整性、可衡量方面的考核。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要求申报绩效目标,建立设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意识,为以后提供历史依据。根据“总体设计,细化明晰”原则设置绩效指标,“总体设计”是结合项目特点设置整体绩效指标,“细化明晰”指从投入、管理、产出以及效益四个维度进行设置,并考虑指标的可衡性、相关性、可控性。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重庆市璧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关于推进区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绩〔2020〕1号)、《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璧财绩〔2020〕51号),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2019年度,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评价金额为5659873.69元,涉及土地证书工本费、印刷费、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不动产登记智能批量发证系统、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印刷费4个项目,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实施。

1、立项背景

(1)涉及土地证书工本费、印刷费。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209号)为立项依据。

(2)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同意<璧山区国土房管局档案整理信心化工作方案>备案的通知》璧国土房管文﹝2014﹞267号为立项依据。

(3)不动产登记智能批量发证系统。根据“放管服”的工作要求,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少跑路,减少办事程序,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安装不动产登记智能批量发证系统。

(4)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印刷费。根据璧国土房管文﹝2014﹞267号、渝国土房管办发﹝2013﹞21号、渝国土房管办法﹝2014﹞5号、渝府办发﹝2016﹞209号等为立项依据。

2、项目实施情况

(1)涉及土地证书工本费、印刷费。完成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印刷、完成土地证书工本打印、完成档案壳和商品房抵押、买卖、预售等合同的印刷、完成专用光纤的安装、减少业务办理程序,方便群众办事。  

(2)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清理2018年未完成的不动产上线数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3)不动产登记智能批量发证系统。完成不动产登记智能批量发证系统的采购并投入了使用,解决权证存放混乱、不易查找、易丢失等问题,提高发证效率。

(4)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印刷费。完成不动产档案扫描、采购电脑8台、采购打印机8台、商品房预售每月登报及宣传、不动产档案查询须要打印纸及耗材等、支付法律顾问费、支付车库租用费、支付光纤租赁费、农房数据清理、不动产档案整理、不动产档案著录、不动产档案扫描费、不动产档案数据清理、神盾联网系统安全服务费、安排邮政银行进驻房地产交易市场工作、购买职工工作服、安装自助高拍仪、采购不动产智能权证管理系统、采购二手房业务自助申报系统、不动产登记“互联网”+智能平台服务费、更换UPS机房备用电源、业务交换机、服务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应用的设施设备的升级维护。

3、项目经费

2019年,璧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资金5661296.24元,全是区本级资金。分别投入到4个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5659873.69元,资金整体执行率99.97%。

表1  项目资金明细表

序号

项目

预算金额

(元)

实际执行

(元)

资金执行率

1

涉及土地证书工本费、印刷费

744009.11

744009.11

100%

2

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

2502900

2502900

100%

3

不动产登记智能批量发证系统

298000

298000

100%

4

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印刷费

2116387.13

2114964.58

99.93%

合计

5661296.24

5659873.69

99.97%

4、项目绩效目标

(1)涉及土地证书工本费、印刷费。完成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印刷、完成土地证书工本打印、完成档案壳和商品房抵押、买卖、预售等合同的印刷、完成专用光纤的安装、方便群众,尽量让群众少跑路。

(2)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清理2018年未完成的不动产上线数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3)不动产登记智能批量发证系统。完成不动产登记智能批量发证系统的采购并投入使用、解决当前权证存放混乱,不易查找,易丢失等问题、有效提高发证效率。

(4)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印刷费。完成不动产档案扫描、采购电脑8台、采购打印机8台、商品房预售每月登报及宣传、不动产档案查询须要打印纸及耗材等、支付法律顾问费、支付车库租用费、支付光纤租赁费、农房数据清理、不动产档案整理、不动产档案著录、不动产档案扫描费、不动产档案数据清理、神盾联网系统安全服务费、安排邮政银行进驻房地产交易市场工作、购买职工工作服、安装自助高拍仪、采购不动产智能权证管理系统、采购二手房业务自助申报系统、不动产登记“互联网”+智能平台服务费、更换UPS机房备用电源、业务交换机、服务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应用的设施设备的升级维护等。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0年4月22日,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刘几淘

副组长:艾小茜

成  员:幸嗣文,李旖旎、唐小莉、张显武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刘几淘兼任工作组办公室主任。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0年4月7日,考评工作组按照项目立项资料、批复文件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3、工作进展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评价准备阶段,考评工作组与中介机构沟通项目基本情况,梳理和研读了国家层面、市级层面、县级层面与本次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文件,获取项目资料。

第二个阶段为实施评价阶段,中介机构于2020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开展评价实施。取得璧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评价项目的进度和资金筹集支出情况等资料,通过研读与搭建指标体系进行评价,并进行报告撰写。

第三个阶段为评价完成阶段,2020年4月26日至4月28日,考评工作组对自评表与绩效评价初稿进行审核,按照项目文件、资金拨付资料,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提出修改意见并与中介机构沟通,形成绩效报告。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评价工作组通过资料收集分析、指标体系搭建等方式,对璧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综合绩效评分。单个项目绩效指标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与管理权重40%,产出与效益权重60%。

综合绩效评分占比情况:涉及土地证书工本费、印刷费25%,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25%,不动产登记智能批量发证系统25%,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印刷费25%。

综合绩效评分得分情况:涉及土地证书工本费、印刷费91分、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93分、不动产登记智能批量发证系统93分、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印刷费91.93分。

综合绩效评分结果:总得分为92.23分,绩效评级为“优”。

表2绩效项目得分表

序号

项目

分值

权重

得分

1

涉及土地证书工本费、印刷费

91

25%

22.75

2

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

93

25%

23.25

3

不动产登记智能批量发证系统

93

25%

23.25

4

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印刷费

91.93

25%

22.98

合计

368.93

100%

92.23

(一)投入

2019年,璧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项目资金5661296.24元,全是区本级资金,分别投入到4个项目。其中:

涉及土地证书工本费、印刷费744009.11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执行率100%;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2502900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执行率100%;不动产登记智能批量发证系统298000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执行率100%;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印刷费2116387.13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执行率99.93%。

(二)管理

1、财务管理

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法合规,璧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相关政策的要求,建立了《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完善了专项资金支出审核(批)流程,加强了财务监控的有效性。在实际运行中,单位各部门严格按制度执行。

2、业务管理

对于项目实施,璧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璧山府办发﹝2018﹞76号文件精神编制了《璧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19年项目评审说明》明确并细化了2019年业务内容,且在实际运行中,单位各部门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

(三)产出

1、涉及土地证书工本费、印刷费。完成与2019年业务量相对等的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的印刷、土地证书工本打印、档案壳和商品房抵押、买卖、预售等合同的印刷,完成专用光纤的安装。其中,供应商资质合格率100%、工本质量合格率100%、印刷品验收合格率100%。

2、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清理2018年未完成的不动产上线数据。其中,不动产数据清理覆盖率100%、不动产数据清理完成率100%、不动产数据清理合格率100%。

3、不动产登记智能批量发证系统。完成不动产登记智能批量发证系统的采购并安装投入使用。其中,供应商资质合格率100%、系统安装验收合格率100%、系统投入使用及时率100%。

4、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印刷费。完成不动产档案扫描、采购电脑8台、采购打印机8台、商品房预售每月登报及宣传、不动产档案查询须要打印纸及耗材等、支付法律顾问费、支付车库租用费、支付光纤租赁费、农房数据清理、不动产档案整理、不动产档案著录、不动产档案扫描费、不动产档案数据清理、神盾联网系统安全服务费、安排邮政银行进驻房地产交易市场工作、购买职工工作服、安装自助高拍仪、采购不动产智能权证管理系统、采购二手房业务自助申报系统、不动产登记“互联网”+智能平台服务费、更换UPS机房备用电源、业务交换机、服务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应用的设施设备的升级维护等。其中,数据清理覆盖率100%、供应商资质合格率100%、设施设备验收合格率100%。

(四)效益

1、涉及土地证书工本费、印刷费。有效减少了业务办理程序,提升业务保障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2、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清理、整合、修改、完善业务系统中的问题数据,保障业务办理质量、效率和数据安全,有效提高不动产数据的准确性,提高了不动产数据利用率,有效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

3、不动产登记智能批量发证系统。减少了权证存放混乱、不易查找、易丢失等现象,有效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了发证效率。

4、不动产上线数据清理经费及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印刷费。满足社会发展需要,提高档案整理、查询的质量和效率,取证发证更快捷方便,满足广大民众办理业务的需要,增加业务满意度,有效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保障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常运行。

四、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问题

1、未申报绩效目标,且绩效目标不够明确,未细化量化为具体的指标,缺乏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不利于项目完整性、可衡量方面的考核。

2、随着新的工作模式的转变,系统有待升级完善,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宣传不全面,业务人员的业务办理能力需提高,单位与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间的协调需进一步加强。

(二)建议

1、按要求申报绩效目标,建立设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意识,为以后提供历史依据。根据“总体设计,细化明晰”原则设置绩效指标,“总体设计”是结合项目特点设置整体绩效指标,“细化明晰”指从投入、管理、产出以及效益四个维度进行设置,并考虑指标的可衡性、相关性、可控性。

2、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工作,让老百姓、中介、会计师、律师等知晓不动产登记改革的具体事项。

3、加大数据清理力度。持续对不动产登记系统中的相关登记业务数据的清理,尤其是涉及到企业的在2016年6月20日上线之前的数据信息,争取提前落地入库,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数据保障。

4、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加强登记中心和税务部门工作人员对相关工作流程、业务知识培训,让全体“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尽快适应“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要求。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9年度,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81676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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