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1-001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25 | [ 发布日期 ] | 2021-10-25 |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
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保护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0、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11、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2、负责监督管理、审査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3、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4、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5、负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6、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规划全区运动项目布局,指导传统项目建设,组团(队)参加市级运动会。制定全区体育竞赛计划,管理指导区级以上体育竞赛,承办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安排在本区的比赛。按照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权限,培训、审批和授予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术等级和职称。配合上级体育部门做好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
17、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和旅游、体育等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8、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机构设置情况:截止2020年12月共有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4个)。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内设处室:综合科,公共文化服务科,旅游科,体育科,产业发展科(行政审批科),广电传媒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4,352.14万元,支出总计4,352.1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6.10万元、 增长71.6%,主要原因是2020年原区旅游发展中心撤销后,其所有收支皆由我委承担,同时包含年中市级资金的下达和金剑山征地拆迁项目的拆迁等。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946.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5.05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是2020年原区旅游发展中心撤销后,其所有收支皆由我委承担,同时包含年中市级资金的下达和金剑山征地拆迁项目的拆迁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6.33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405.80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4,133.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9.78万元,增长106.3%,主要原因是2020年原区旅游发展中心撤销后,其所有收支皆由我委承担,同时包含年中市级资金的下达和金剑山征地拆迁项目的拆迁等。其中:基本支出 456.59万元,占11%;项目支出3,677.37万元,占89%。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1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3.69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清理使用往年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52.1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16.10万 元,增长71.6%。主要原因是2020年原区旅游发展中心撤销后,其所有收支皆由我委承担,同时包含年中市级资金的下达和金剑山征地拆迁项目的拆迁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85.42万元,增长146.3%。主要原因是将原旅发中心年初预算及1-5月支付情况调至我单位,资金用途是旅游景区建设,产业项目规划,重点项目考察投资,文旅的宣传营销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9.33万元,增长168.8%。主要原因是2020年原区旅游发展中心撤销后,其所有收支皆由我委承担,同时包含年中市级资金的下达和金剑山征地拆迁项目的拆迁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4.06万元,增长96.5%。主要原因是2020年原区旅游发展中心撤销后,其所有收支皆由我委承担,同时包含年中市级资金的下达和金剑山征地拆迁项目的拆迁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0.5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96.93万元,增长185.8%。主要原因是2020年原区旅游发展中心撤销后,其所有收支皆由我委承担,同时包含年中市级资金的下达和金剑山征地拆迁项目的拆迁等。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766.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原区旅游发展中心撤销后,其所有收支皆由我委承担,同时包含年中市级资金的下达和金剑山征地拆迁项目的拆迁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1.05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消化往年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83.00万元,占9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2.79万 元,增长162.2%,主要原因是2020年原区旅游发展中心撤销后,其所有收支皆由我委承担,同时包含年中市级资金的下达和金剑山征地拆迁项目的拆迁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36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62万 元,下降40.4%,主要原因是1名退休干部年中因犯法被开除公职,1名遗属死亡。
(3)卫生健康支出38.11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77万 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1名退休干部年中因犯法被开除公职。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99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9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补发2019体彩大户网点奖励。
(5)住房保障支出27.64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1万 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化,住房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6.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3.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2.31万 元,下降18.4%,主要原因是2019年发放2018在职绩效和退休健康休养,同时预发2019年在职绩效和退休健康休养,而2020年只预发了在职绩效和退休健康休养。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92.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0万元,增长36.1%,主要原因是原旅发中心撤销后,1-5月支付由我委承担。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其他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25.3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75.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30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资金留存多。本年支出60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7.15万元,下降21.8%,主要原因市级专项资金留存多。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1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5万元,下降42.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12万 元,增长300.7%,主要原因是原旅发中心撤销后,1-5月支付由我委承担,同时我委多增一项旅游职能,因而公务活动支出也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是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是今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9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7万元,下降61.4%,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2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14.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比赛赛事工作人员用餐和旅游招商布展出差伙食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8万元,下降38.2%,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43万元,增长694.4%,主要原因是原旅发中心撤销后,1-5月支付由我委承担,同时我委多增一项旅游职能,因而公务活动支出也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05批次1,683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4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9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6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其他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0万元,增长36.1%,主要原因是原旅发中心撤销后,1-5月支付由我委承担。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2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是临工增加,加大机关运行。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6.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原旅发中心撤销后,1-5月支付由我委承担,原旅发中心列支会议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原旅发中心撤销后,1-5月支付由我委承担,原旅发中心列支会议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体育设施的维修维护,图书馆的装修、文化活动的购买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8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81项,涉及资金4352.1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81项,涉及资金4352.14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2020 年度我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 95.30 分。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偏慢),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0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璧山区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 |
自评总分 |
100.00 |
等级 |
优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体育科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0 |
49.9438 |
49.9438 |
10 |
100.00% |
10.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0 |
49.9438 |
49.9438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2020年预计资金用于璧山区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49.94万元,涉及15个体育项目,观赛人数60000人,参赛人员450人,及时开展璧山区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激发群众健身热情,有效推动我区体育工作开展。 |
2020年圆满完成年初预期目标,资金用于璧山区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49.94万元,涉及15个体育项目,观赛人数60000人,参赛人员450人,及时开展了璧山区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激发了群众健身热情,有效推动了我区体育工作开展。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系数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观赛人数 |
=60000人 |
=60000人 |
15 |
100.00% |
15.00 |
||
参赛人员 |
=450人 |
=450人 |
15 |
100.00% |
15.00 |
||||
涉及体育项目种类 |
=15种 |
=15种 |
15 |
100.00% |
15.00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率 |
=100% |
=100% |
15 |
100.00% |
15.00 |
|||
社会效益 |
提高群众参与活动热情 |
提高 |
提高 |
15 |
100.00% |
15.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8% |
=98% |
15 |
100.00% |
15.00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见附件1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3-41423428。
附件1: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 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部门属于正处级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正科级机构 6个:综合科、公共文化服务科、旅游科、体育科、产业发展科(行政审批科)、广电传媒科。2020年度,我部门人员编制共计 14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 13名: 设主任1名,副主任 3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含行政审批科副科长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工勤编制 1名。下设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璧山区文化馆、重庆市璧山区图书馆、重庆市璧山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璧山区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等 5个事业单位。
我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事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4、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6、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
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保护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 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发展。
9、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0、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11、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12、负责监督管理、审査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13、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4、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15、负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考古工作, 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16、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规划全区运动项目布局,指导传统项目建设,组团(队)参加市级运动会。制定全区体育竞赛计划,管理指导区级以上体育竞赛,承办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安排在本区的比赛。按照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权限,培训、审批和授予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术等级和职称。配合上级体育部门做好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
17、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和旅游、体育等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8、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及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预算总金额为43,521,398.32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07,825.8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55,547.53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058,024.98元;2020年度部门支出总金额为43,521,398.32元,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可分为基本支出4,565,883.01元、项目支出36,773,716.10元,2020年度部门结转结余2,181,799.21元,详细收入及支出情况见下表。
财政拨款收支表
单位: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 类)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项目(按支出性 质和经济分类)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收入 |
34,707,825.81 |
34,707,825.81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一、基本支出 |
4,565,883.01 |
4,565,883.01 | ||
二、政府性基 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4,755,547.53 |
4,755,547.53 |
二、外交支出 |
人员经费 |
3,639,287.87 |
3,639,287.87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 拨款收入 |
三、国防支出 |
公用经费 |
926,595.14 |
926,595.14 | ||||
四、上级补助 收入 |
四、公共安全 支出 |
二、项目支出 |
38,955,515.31 |
36,773,716.10 | ||||
五、事业收入 |
五、教育支出 |
其中:基本建 设类项目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 类)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项目(按支出性 质和经济分类)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六、经营收入 |
六、科学技术 支出 |
三、上缴上级 支出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 出 |
36,509,555.93 |
34,327,756.72 |
四、经营支出 |
||||
八、其他收入 |
八、社会保障 和就业支出 |
673,628.85 |
673,628.85 |
五、对附属单 位补助支出 |
||||
九、卫生健康 支出 |
381,147.84 |
381,147.84 |
||||||
十、节能环保 支出 |
||||||||
十一、城乡社 区支出 |
3,186,000.00 |
3,186,000.00 |
经济分类支出 合计 |
— |
41,339,599.11 | |||
十二、农林水 支出 |
一、工资福利 支出 |
— |
3,319,678.87 | |||||
十三、交通运 输支出 |
二、商品和服 务支出 |
— |
15,692,892.24 |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 支出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
412,139.00 | |||||
十五、商业服 务业等支出 |
169,866.00 |
169,866.00 |
四、债务利息 及费用支出 |
— |
||||
十六、金融支 出 |
五、资本性支 出(基本建设) |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 类)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项目(按支出性 质和经济分类)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十七、援助其 他地区支出 |
六、资本性支 出 |
— |
21,097,023.00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支出 |
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
— |
||||||
十九、住房保 障支出 |
276,440.20 |
276,440.20 |
八、对企业补 助 |
— |
817,866.00 | |||
二十、粮油物 资储备支出 |
九、对社会保 障基金补助 |
—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支出 |
十、其他支出 |
—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 理支出 |
||||||||
二十三、其他 支出 |
2,324,759.50 |
2,324,759.50 |
||||||
二十四、债务 还本支出 |
||||||||
二十五、债务 付息支出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 的支出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项目(按功能分 类)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项目(按支出性 质和经济分类) |
调整预算数 |
决算数 |
本年收入合计 |
39,463,373.34 |
39,463,373.34 |
本年支出合计 |
43,521,398.32 |
41,339,599.11 | |||
使用非财政拨 款结余 |
结余分配 |
— |
||||||
年初结转和结 余 |
4,058,024.98 |
4,058,024.98 |
年末结转和结 余 |
2,181,799.21 | ||||
总计 |
43,521,398.32 |
43,521,398.32 |
总计 |
43,521,398.32 |
43,521,398.32 |
二、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是围绕我部门的职责职能,以预算及支出为抓手,洞悉部门人、财、物资源与职能匹配情况,进而更深层次地把握部门的职能履行情况,从支出效益分析中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促进财政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原则包括科学规范原则、公开公正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
整个指标体系分为投入(7分),过程(24分),产出(36分),效益(33分),共设置了 4个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29个三级指标。详见下表。
2020 年度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分 值 |
评价标准 |
得分 |
投入 |
目标设定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 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1 |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
1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确细化情况。(年度计划中的目标可视为绩 效目标) |
2 |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
预算配置 |
在职人员 控制率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 数)×100%=100% |
2 |
以 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 2 分;每超过 一个百分点扣 0.5 分,扣完为止。 |
2 | |
"三公经费 "变动率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 100% |
2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2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
- |
小计 |
- |
- |
7 |
- |
7 |
过程 |
预算执行 |
预算完成率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 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 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1.5 |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0.5分,扣完为止。 |
1 |
预算调整率 |
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 (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 生的调整除外)。 |
1.5 |
预算调整率(调增调减)=(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本年度未进行预算调整,计满分;0-10%(含),计 1 分; 10-20%(含),计 0.5 分;大于 20%不得分 |
0 | ||
结转结余率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 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
1.5 |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3%得满分,每超出 1%扣 0.5 分,扣完为止。 |
0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 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 100%=100% |
1.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 1%扣 0.5 分,扣完为止。 |
1.5 | ||
"三公经费 "控制率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 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 ×100% |
1.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 1%扣 0.5 分,扣完为止。 |
1.5 | ||
政府采购 执行率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 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1 |
政府采购执行率 95%—105%得满分,低于 95%或超过 105% 不得分 |
0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 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1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 分,扣完为止。 |
0.8 | |
资金使用合规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5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预算调整履行规定程序;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 1分,扣完为止。 |
5 |
预决算信息公开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1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算信息;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算信息;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 0.2分,扣完为止。 |
1 | ||
工程项目管理 |
招投标申报流程和标后管理是否规范 |
3 |
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是否均按照要求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比选程序实施;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是否一致,项目经理与合同指派是否一致,人员变更是否按合同要求取得建设 单位同意。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
3 | ||
基础信息完善 |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 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
1 |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②基础数据信息 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1 | ||
资产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 况。 |
1.5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1.5 | |
资产管理安全 |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 情况。 |
2 |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②资产处置是否规范;③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帐实相符;④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 止。 |
2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1 |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以抽查方式,发现一处扣0.2分 |
1 | ||
- |
小计 |
- |
- |
24 |
- |
19.3 |
产出 |
职责履行 |
公共服务 设施完备度 |
部门在公共服务方面的设施建设情况,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程度。 |
6 |
①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施完好率≥90%;②体育 场地设施完好率≥90%;③流动图书车完好率≥90%。以上三项各占1/3权重分,不符一项扣除对应权重分。 |
6 |
文化活动开展次数 |
部门组织开展的文化活动次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在促进文艺发展,推动城 市形象宣传方面的工作情况。 |
6 |
①流动文化进村活动开展次数≥600次;②举办市级活动次数≥4次。以上两项各占50%权重分,不符一项扣除对应权 |
6 | ||
文化遗产保护有效性 |
部门在璧山区历史文化资源挖掘及保护方面,是否进行深度挖掘,是否进行有效保护及传承,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 对于当地文化遗产的保护有效性。 |
6 |
文化遗产保护是否出现安防、消防等突发情况,出现一次则扣除所有权重分。 |
6 | ||
广播影视 影响力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在广播影视方面 综合能力建设情况。 |
6 |
在疫情期间播放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及新闻时长≥30000 分 钟,达到得满分,未达到的每偏离10%扣1分,扣完为止。 |
6 | ||
旅游活动吸引力 |
部门组织开展的旅游活动吸引的总人次,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在促进旅游业发展,推动城市形象宣传方面的工作情 况。 |
6 |
当年开展的各项旅游活动吸引观众或游客人次≥50 万人次,符合则得分,不符的每偏离 10%扣 1 分,扣完为止。 |
6 | ||
体育活动举办次数 |
部门组织开展的体育活动次数,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在促进体育发展,推动群 众身体素质健康发展的工作情况。 |
6 |
活动开展次数≥6 次,符合则得分,不符则扣分。 |
6 | ||
- |
小计 |
- |
- |
36 |
- |
36 |
效益 |
经济效益 |
旅游业带动经济情 况 |
部门在发展旅游业带动当地经济增长的情况。 |
6 |
①当年文化产业产值较上年是否程上升趋势;②当年旅游产业产值较上年是否程上升趋势。以上两项各占 50%权重分。 不符一项扣除对应权重分。 |
6 |
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情况 |
部门在促进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的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在促进产业融合与加强文旅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 “放管服”相关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 |
6 |
新发展文旅体及相关产业企业数量≥200 家,符合则得分, 不符则扣分。 |
6 |
社会效益 |
城市形象 宣传有效性 |
部门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城市形象的工作开展情况。 |
5 |
①文艺作品获国家级奖项个数≥1 个;②市级奖项个数≥25 个。以上两项各占50%权重分,符合则得对应权重分,不符合则扣除对应权重分。 |
5 | |
全民健身比例 |
部门在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工作开展情况。 |
6 |
当年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全区人口比例≥45%,符合则得分,不符则每偏离 1%扣1分,扣 完为止。 |
6 |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居民对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整体工作的满意程度。 |
10 |
①对文化活动开展的满意度;②对体育活动开展的满意度; ③对旅游活动开展的满意度。以上三项各占1/3权重分。满意度>=90%得对应权重分;90%≤满意度<80%得3/4对应权重分;80%≤满意度<70%得1/2对应权重分;70%≤满意度 <60%得1/4对应权重分,否则不得分。 |
10 | |
小计 |
- |
- |
33 |
- |
33 | |
合计 |
- |
- |
- |
100 |
- |
95.30 |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运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的比较, 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 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评价工作组织架构及审批流程
本次评价工作由部门主要领导统筹负责,具体工作由财务科牵头,各个业务科室配合开展。
项目基础数据和信息采集
评价依据
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
34 号);
②《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 号);
③《重庆市璧山区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0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璧财绩〔2021〕2号)。
评价过程
①成立绩效评价项目组,进行人员分工;
②组织项目组成员学习项目相关文件资料、熟悉项目实施方案;
③项目具体负责人,经办人,业务实施负责人集中讨论汇报;
④搜集整理汇总项目相关资料,对各项指标进行逐项逐条分析、评价;
⑤对项目受益人、项目基层实施人员、参加培训人员等相关人员开展相关调查,获取项目资料;
⑥整理、分析,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实地调查
通过文献分析、文件检查、访谈法和大数据分析等方法,对我部门整体进行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情况及结论
2020年度我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 95.30分。详细情况分析如下:
(一)投入评价情况
2020年,我部门投入指标在整体绩效自评中所占分值为 7分,实际得分为 7分,详细得分情况如下:
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合理性
2020年度,我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以及《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办公室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所定的职能职责,制定了部门整体工作计划。我部门制定的整体工作计划与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该指标得 1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
2020年度,我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年度预算与年度计划,将部门整体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为具体的 81个预算项目,分别对应编制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该指标得 2分。
预算配置
在职人员控制率
2020年我部门年末编制 14人,实际在职正式职工 13人,临聘人员 3 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 92.86%,该指标得 2分。
"三公经费"变动率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共计280,000.00元,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92,500.00元相比减少12,500.00元。其中:2020年度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19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30,000.00元,比2019
年减少12,500.00元,主要原因系按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开支和单位对公务
接待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费较去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与 2019年持平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与 2019年持平。“三公经费”变动率为-4.27%,该指标得2分。
(二)过程评价情况
2020年,我部门过程指标在整体绩效自评中所占分值为 24分,实际得分为19.30分,详细得分情况如下:
预算执行
预算完成率
2020年度,部门调整预算数43,521,398.32元,预算完成数
41,339,599.11元,预算完成率为94.99%,偏离目标值5.01%,扣0.5分,该指标得 1分。
预算调整率
2020年度,部门年初预算数为17,667,162.26元,调整预算数为
43,521,398.32元,预算调整金额为25,854,236.06元,预算调整率为59.41%,扣1.5分,该指标不得分。
结转结余率
2020年度,部门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总额2,181,799.21元,支出预算数43,521,398.32元,结转结余率为5.01%,扣1.5分,该指标不得分。
公用经费控制率
2020年度,部门公用经费实际支出金额为926,595.14元,公用经费预算安排金额为926,595.14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00%。该指标得1.5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
2020年度,部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61,528.61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80,000.00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57.69%。该指标得1.5分。
政府采购执行率
2020年度,我部门政府实际采购金额1,001,598.00元,包括货物采购支出426,398.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5,200.00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00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00元,由于年度未对采购事项进行预算安排,故采购执
行率超过 105%,扣 1 分,该指标不得分。
预算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
我部门整体经济业务共涉及预算、收支、采购、资产、建设项目以及合同等六大业务板块,针对各业务板块分别设有相关的经济业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项目内部控制制度、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在部门财务和会计核算等相关工作设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合法合规且完整,共同构成了我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体系,但目前我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体系尚有不足,我部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我部门实际情况编制了《收支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将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的厉行节约精神单独制定成制度, 扣 0.2分,该指标得 0.8分。
资金使用合规
2020年,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6〕第 45号)等重庆市政策以及我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相关工作,囊括了项目申报、科室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年度预算编制、预算内部分解下达、预算执行与分析、预算调整和预算调剂、决算编制、预算绩效评价、预决算信息公开等关键业务,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该指标得 5分。
预决算信息公开
我部门根据信息公开要求,及时撰写《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和《2020年预算公开表》,按时保质地完成了信息公开工作,该指标得 1分。
工程项目管理
2020 年,我部门整体工作未涉及工程项目,本次绩效自评不予评判,
该指标得 3 分。
基础信息完善
2020年,我部门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文件要求进行填列、保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该指标得
1 分。
资产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
2020年,我部门参照《重庆市璧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部门的国有资产实际情况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同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财经法规,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相关情况编制了《2020年资产台账》和《2020年资产报表分析报告》, 资产管理工作均按规执行,该指标得1.5分。
资产管理安全
2020年,我部门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6号)等有关规定对部门资产进行管理,结合我部门实际建立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资产台账》,形成了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账实相符的工作局面,并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我部门本年度资产总体、配置、使用、处置以及收益情况等分析报告,形成《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内容提要》。该指标得 2分。
固定资产利用率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我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总额
7,241,274.84元,占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总额的100.00%,固定资产利用率为
100%。该指标得 1 分。
(三)产出评价情况
2020 年,我部门产出指标在整体绩效自评中所占分值为 36 分,实际
得分为 36 分,详细得分情况如下:
1.职责履行
公共服务设施完备度
2020年我部门不断推动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区 15
个镇街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面升级,建成 187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区基层文化阵地总面积达 8余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
1.5平方米,通过流动图书车每月固定送阅读送展览送讲座到乡镇社区,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施完好率≥90%、体育场地设施完好率≥90%、流动图书车完好率≥90%,该指标得 6分。
文化活动开展次数
2020年,我部门广泛开展文化活动,坚持举办“百姓舞台”、读书月、艺术之星、广场舞大赛等群众活动,开展流动文化进村等活动 600余场。区文化馆承办市级活动 4次,连续举办五届璧山区春节联欢晚会,举办大型活动 80余场次,2019年举办首届乡村春晚,网络观看人次达 20余万。该指标得 6分。
文化遗产保护有效性
2020年,我部门有效推进文物保护,启动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广普谢氏民居和朝元寺牌坊和 3个区保单位保护维修工程。配合市考古所对“合璧津”、轨道交通璧铜线、渝遂高速复线、渝昆高铁和高新区拓展区、璧山区产教融合生态示范区、西部(重庆)科技创新小镇建设等工程范围内的文物清理发掘、勘探调查工作。完成我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两线划定工作,落实市保单位的保护范围,确保文物安全。认定具有传统风貌、文化历史保留价值房屋 86处,年度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未出现安防、消防等突发情况,该指标得 6分。
广播影视影响力
2020 年,我部门在疫情期间通过应急广播或大喇叭系统播出专题节目
3档,疫情以来累计播放疫情防控知识和新闻热点 276条,播出相关通知、
文件 92次,播出时长 30360分钟,并开展网上培训、展览、展演等共计
31期,录制特色艺术慕课 3课,累计上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电子书籍
200余册,有声图书 1500余集,设置线上阅读专题、专栏 10个,开展线
上阅读活动 10个。广泛发动全区文艺爱好者,围绕“万众一心战疫情” 、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主题开展文艺创作,共创作诗词楹联 343首、散文
6篇、歌曲(含 MV)15首、曲艺 5件、舞蹈 1支、美术 244幅、书法 60 幅、摄影 224幅、非遗作品 22件。歌曲《风雨同舸》、舞蹈《武汉你好》先后在国家级平台《中国网》、《中国舞蹈》、《舞蹈中国》和省市级平台《重庆发布》、《长江日报》上发表。该指标得 6分。
旅游活动吸引力
2020年国庆期间,我部门牵头举办了“1+3”活动。其中,第十二届中国西部动漫文化节举办了论坛会议、创意竞技、创意展销、互动体验等四大类 14项主题活动,签订了文旅融合、数字娱乐等 4个框架协议,设置企业湖畔沙龙,吸引了上百家媒体关注,全网流量破亿,累计到场人数突破 30万,从此西部动漫节永久落户璧山。首届大学城(西区)音乐季成功举办,为青年大学生建立社会实践和创意交流的平台,共吸引了 2万余名观众来璧观演;秀湖国际非遗特色小镇总共接待游客 19万人次,全年旅游活动人流量突破 50万人次的大关,该指标得 6分。
体育活动举办次数
2020年,我部门出席了重庆市第九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和重庆市青少年跆拳道、摔跤等项目比赛,成功举办了有世界冠军古力、国际象棋“棋后” 谭中怡参与其中的重庆市棋牌千人同赛启动仪式、“全民健身抗疫璧胜” 室内全民健身活动、2020年璧山云跑活动三个线上活动,参赛人数达 22 万余人次。成功举办了璧山区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2020年全民健身日活动、职工篮球赛等赛事活动,参赛人数累计 3000余人次。该指标得 6 分。
(四)效益评价情况
2020 年,我部门效益指标在整体绩效自评中所占分值为 33 分,实际
得分为 33 分,详细得分情况如下:
经济效益
旅游业带动经济情况
2020 年,我部门积极参与茅莱山都市田园生态公园、古道湾公园规划
及建设,跟进融创文旅城、璧山旅游集散中心、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开元酒店、虎峰云端康养运动公园、天空旅馆科幻谷、仙侠影视城、川美研究生院等项目产业招商。秀湖国际非遗特色小镇总共接待游客 19 万人次,景区实现收入 54万余元;依托璧山冷酒南门夜市,成功举办了为期 7天的“2020首届璧山兔来凤鱼厨艺大赛”。国庆期间,美食节通过重庆城市生活网向市民发放消费券 500万元,各大商业体分别推出系列促销主题活动,累计实现销售额7000余万元。文旅产业增加值逐年递增,2019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达32.21亿元,较2018年增长34.15%,占GDP的4.73%;旅游产业增加值达20.79亿元,较2018年增长16.8%,占GDP的3.05%。该指标得 6分。
文旅体产业融合发展情况
截止到 2020年,新发展文旅体及相关产业企业 200余家,累计文旅体及相关产业企业 928家,形成音像、娱乐、演出、电影、美术、图书、游艺、网络文化、印刷业以及旅游、体育等门类较为齐全的市场主体,规上企业 47家。文旅产业增加值逐年递增。该指标得 6分。
社会效益
城市形象宣传有效性
截止到 2020年,我区创作音乐、舞蹈、小品、书法、摄影、漫画等文艺作品 967项,荣获国家级奖项 1个,市级奖项 27个。该指标得 5分。
全民健身比例
2020年社会体育指导员比例达到每万人 20名,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总人口比例达到 45.5%以上。该指标得 6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
(1)群众满意度
2020年 12月,我部门对参与我部门牵头举办的文化活动、体育活动以及旅游活动的居民及相关商家、企业开展了满意度调研工作,满意度为
92%,该指标得 10 分。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抓好顶层设计
抓好与规划、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围绕大健康产业生态区、农文旅产业生态区、国际体育产业生态区、产教融合生态示范区、国际文创产业生态区,落细落实重点项目子规划和相关工作措施,推动文体旅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主流文化
持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镇、村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工作,加快建设区博物馆、区美术馆、重庆市非遗博览园, 抓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全面提升服务效能。
(三)文旅融合,资源共享
积极推动文旅产业与科技融合,积极搭建智慧旅游平台,围绕“双城” 双城经济圈、西部(重庆)科学城(璧山)建设,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促进形成文旅产业发展新格局。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预算执行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2020年度,我部门预算完成率为94.99%,预算调整率为59.41%,结转结余率为5.01%,预算执行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工作中,将加强预算管理,提高年初预算精准度,降低预算调整金额,合理配置预算,提高预算使用效率,降低预算结转结余,提高预算完成率,提升部门整体预算执行工作水平。
(二)预算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我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但未单独形成本部门的厉行节约制度,下一步工作中将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度, 不断完善本部门的预算管理体系。
重庆市璧山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1年 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