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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1-0017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27 [ 发布日期 ] 2021-10-27

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具有以下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和璧山高新区管委会、绿岛新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各镇街(以下简称各镇街及管委会)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和防震减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以及防震减灾等管理规定,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以及防震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和标准。

3.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区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地质灾害抢险救援指挥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人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区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5.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及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6.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7.依法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8.以及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为正处级行政机关单位,下设内设机构七个: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科、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综合协调科、宣传教育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矿商贸安全监管管理科、法规和物资保障科(行政审批科)。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局下辖重庆市璧山区应急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为参公事业单位和重庆市璧山区防汛抗旱调度中心为事业单位,财务实行统一管理。我单位共有编制46个,其中行政编制18个,参公事业编制23个,事业编制5个。2020年末实有人数45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参公事业人员23,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606.09万元,支出总计2,606.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减少2,203.11万元、 下降45.8%,主要原因是大部分煤矿关闭补助资金已于2019年支付完毕,当年资金安排和支付数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56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7.13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大部分煤矿关闭补助资金已于2019年安排,当年资金安排数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62.03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4.06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316.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6.51万元,下降51.4%,主要原因是安排煤矿关闭补助资金当年支付资金减少及中央及地方自然灾害资金结转等。其中:基本支出 1,105.23万元,占47.7%;项目支出1,210.78万元,占52.3%。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40万元,增长521.4%,主要原因是部分中央及地方自然灾害资金安排较晚,项目需跨年度执行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06.0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03.11万元,下降45.8%。主要原因是大部分煤矿关闭补助资金已于2019年支付完毕,当年资金安排和支付数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3.18万元,增长40.6%。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安排增加项目预算以及中央下拨自然灾害资金,资金用途是应急指挥中心(三级)标准化建设、新购置应急救援车辆、应急物资装备采购和灾害补助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18.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40.14万元,下降47.1%。主要原因是大部分煤矿关闭补助资金已于2019年支付完毕,当年资金安排数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5.23万元,增长35.9%。主要原因是当年下拨中央及地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增加和追加项目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4.06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2.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69.52万元,下降52.1%。主要原因是安排煤矿关闭补助资金当年支付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9.21万 元,增长22.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应急救援车辆购置、安排石膏矿井下部分关闭补助剩余部分资金等项目追加预算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90.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3.40万元,增长521.4%,主要原因是部分中央及地方自然灾害资金安排较晚,项目需跨年度执行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0.68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5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人员分流调整所致

(2)卫生健康支出56.05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人员分流调整所致

(3)节能环保支出61.00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付石膏矿井下部分关闭补助剩余部分

(4)住房保障支出99.88万元,占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99万 元,增长122.5%,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三项改革补缴增加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44.51万元,占8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8.52万 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应急救援车辆购置、安排石膏矿井下部分关闭补助剩余部分资金、中央及地方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等项目追加预算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5.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4.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19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人员分流调整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考核等。公用经费34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36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人员分流调整增加业务费、物价上涨等因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出差补助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01万元,增长110.2%,主要原因是应急指挥中心(三级)标准化建设支出。本年支出43.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01万元,增长110.2%,主要原因是应急指挥中心(三级)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2.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7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新购两辆应急救援指挥和运兵车,适用于防汛抗洪、森林火灾及生产事故救援等。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3.72万元,增长186.9%,主要原因是新购两辆应急救援指挥和运兵车53.93万元,适用于防汛抗洪、森林火灾及生产事故救援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53.93万元,主要用于新购两辆应急救援指挥和运兵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新购两辆应急救援指挥和运兵车,满足防汛抗洪、森林火灾及生产事故救援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3.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新购两辆应急救援指挥和运兵车,满足防汛抗洪、森林火灾及生产事故救援等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2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援、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2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23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车辆增加、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严峻造成车辆外出频次增加、车辆维护保养费用增加所致

公务接待费4.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市政府督察检查组、市安委会和减灾委、市应急局、其他区县交叉检查指导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74万元,下降86.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5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管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456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46元,车均购置费26.97万元,车均维护费2.7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31.73万元、水费0.79万元、电费6.35万元、邮电费33.37万元、物业管理费0.11万元、差旅费80.56万元、维护(护)费1.67万元、公务接待费4.26万元、劳务费51.54万元、工会经费27.23万元、福利费1.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0.12万元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36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办公设备老化耗材和维修费增加、临聘人员劳务费支出、职工伙食团支出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万元,增长0.01%,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会议费科目改在培训费中列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会议费科目在培训费中列支,未单独列支。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4.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9万元,增长32.5%,主要原因是对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次数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2万元,增长408%,主要原因是包含了项目预算支出的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业务培训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9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应急救援等机动临时需要,我局无其它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 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3.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3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主要用于采购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程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1456.97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部分中央资金使用偏慢,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较高,资金使用效益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见附件一;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二。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0年度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整体绩效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优。见附件三。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5648

  

附件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附件二: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三:第三方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四:2020年决算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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