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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1-003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28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是主管全区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等职能职责。主要工作包括:

1.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调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方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区级统计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3.管理和指导镇街、部门统计工作。协助镇街管理统计办负责人,依法组织对镇街和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4.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情区力普查方案。

5.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6.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基本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区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全区统计信息共享平台。

8.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组织实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开展统计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镇街、区级部门和企业的考核评价工作。

9.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统计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全区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

10.负责全区专兼职统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全区统计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等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统计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核算科、工业科、投资建设科、服务科等5个科室;另有3个非独立核算正科级下辖事业单位:重庆市璧山区社会经济调查队(参公)、重庆市璧山区统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重庆市璧山区普查中心。2020年末在职人员66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参公事业单位人员10人,事业单位人员44人。我局现有正处级领导2人,副处级领导2人,正科级领导7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统计局无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305.51万元,支出总计2,305.5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5.74万元、 增长 22%,主要原因是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的专项普查活动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26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0.08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的专项普查活动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7.27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8.24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26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9.98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的专项普查活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1,296.48万元,占57.3%;项目支出965.03万元,占42.7%。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6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延续性项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市级资金下达较晚,故形成当年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05.5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5.74万 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的专项普查活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9.48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资金用途是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脱贫攻坚普查的调查工作和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考核。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0.08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的专项普查活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1.24万元,增长42.1%。主要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脱贫攻坚普查和第四次经济普查的专项普查活动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2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9.98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和脱贫攻坚普查的专项普查活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665.48万 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脱贫攻坚普查和第四次经济普查的专项普查活动经费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6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延续性项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市级资金下达较晚,故结转到下年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5.34万元,占8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7.44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专项普查活动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1.74万元,占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7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调资导致缴费基数增大。

(3)卫生健康支出70.12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9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科目从卫生健康支出调整到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中。

(4)住房保障支出134.31万元,占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76万元,增长137.5%,主要原因是补缴2019年“三项”改革性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6.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4.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2.88万 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72.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5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劳务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83万元,下降65.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预算也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和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连续两年都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购置公务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预算也没有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和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连续两年都没有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1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统计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取消发放驾驶员无事故安全优待。

公务接待费6.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75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04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0.1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9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5万元,增长13.5%,主要原因是劳务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5万元,增长10.62%,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追加公用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和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连续两年都没有举办会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预算也没有实际开支会议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8万元,下降52.7%,主要原因是合并相关专业培训。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2万元,增长82.18%,主要原因是新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追加培训预算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965.0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璧山区统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分值

评价标准

得分

投入

目标设定

绩效目标合理性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1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②是否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1

绩效指标明确性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确细化情况。(年度计划中的目标可视为绩效目标)

2

①是否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预算配置

在职人员控制率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100%

2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

"三公经费"变动率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2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2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

小计


7


7

过程

预算执行

预算完成率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1.5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0.5分,扣完为止。

1.5

预算调整率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1.5

预算调整率(调增调减)=(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本年度未进行预算调整,计满分;0-10%(含),计1分;10-20%(含),计0.5分;大于20%不得分

1

结转结余率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结转结余总额:部门(单位)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1.5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3%得满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

1.5

公用经费控制率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100%

1.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

1.5

"三公经费"控制率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1.5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

1.5

政府采购执行率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1

政府采购执行率95%—105%得满分,低于95%或超过105%不得分

1

预算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

部门(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1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0.5

资金使用合规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5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预算调整履行规定程序;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5

预决算信息公开

部门(单位)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1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算信息;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算信息;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扣完为止。

1

工程项目管理

招投标申报流程和标后管理是否规范

3

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是否均按照要求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比选程序实施;中标单位与实际施工单位是否一致,项目经理与合同指派是否一致,人员变更是否按合同要求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3

基础信息完善

部门(单位)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1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完整;
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准确。
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资产
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

部门(单位)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1.5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5

资产管理安全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2

①资产保存是否完整;
②资产处置是否规范;
③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是否帐实相符;
④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全部符合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固定资产利用率

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1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以抽查方式,发现一处扣0.2分

1

小计


24


23

产出

职责履行

统计常规调查完成率

反映农业、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能源、科技等专业统计常规调查完成情况

15

根据各相关专业统计报表制度,按时按质量完成。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15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 登记阶段工作计划完成率

查清全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0

按照区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及第七次人口普查方案要求完成即得满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10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后续工作计划完成率

主要是为了全面掌握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支撑。

5

根据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小组办公室《关于审定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镇街及部门考核结果的请示》及区财政局《关于安排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考核结果补助工作经费的请示》,完成考核任务得满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5

强化“四上企业”统计基础台账建立

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督促“四上企业”建立统计基础台账。

5

全区建立统计基础台账的“四上企业”数量占总量的70%以上得满分,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5

开展重点课题分析研究

反映完成重点领域课题研究、统计分析的数量

5

完成课题研究5篇以上,统计分析50篇以上,以上两项各占50%权重,符合则得分,否则扣除对应权重分。

5

专项调查完成率

监测疫情对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的影响,掌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4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形势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开展复工复产调查、《重庆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情况调查、“新惠企45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调查、脱贫攻坚民意调查,完成调查并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得满分,未完成1个项目扣1分。

4

脱贫攻坚普查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核查完成率

反映全区脱贫攻坚任务完成情况,为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5

对163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入户核查及普查,完成率=(普查或核查户数/贫困户总户数)*100%,完成得满分,每减少5%扣1分

5

小计


49


49

效益

经济效益






环境效益






社会效益

为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公众提供数据服务,反映璧山高质量发展情况。

使用部门对统计数据和统计服务的认可

10

及时编制提供统计分析、《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资料,及时开展调查研究,通过统计移动客户端体系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适时宣传。

1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反映我局履职效果的满意度

10

根据年度领导班子测评,由抽选的部分单位、服务对象填写的问卷方式获得。满意度95%(含)以上计10分;85%(含)-95%,计6分;75%(含)-85%,计4分;低于75%计0分。同时,多篇统计分析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批示。

10

小计


20


20

总分


100


99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四上企业统计基础台账补助

自评总分

100

等级

主管部门

区统计局

实施单位

区统计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6.63

36.63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6.63

36.63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建立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企业统计台账,解决因统计制度方法变动和统计人员调整造成的数据和工作衔接不到位问题,确保统计资料连贯完整,历史数据真实准确。

完成了限上商业、规上服务业、房地产、建筑业共276家统计基础台账、100家黄金样本建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系数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企业

376

376

20

100%

20
















质量指标

数据采集指标完成率

100%

100%

10

100%

10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台账登记

2019年12月

2019年12月

20

100%

20









成本指标

企业补助标准

100元/月

100元/月

10

10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为各部门提供统计数据

数据有效

数据有效

10

100%

10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确保统计资料连贯完整

完整

完整

10

10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企业满意度

≥95%

100%

10

100%

1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无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669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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