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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1-003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28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是主管全区城市管理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的职能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城区道路、桥梁、隧道、排污(水)管网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占用、开挖、接沟等依法审批的维护和管理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等。

(二) 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市政设施管理科、法规科、安全督查科、行政审批科、停车规划监督科、市容环卫科8个内设机构,下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卫管理所、园林绿化管理所、市政设施管理所、城市智慧管理指挥中心五个二级机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3,250.76万元,支出总计23,250.7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增加11,365.50万元、 增长 95.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加大了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加大了园林绿化及景观灯饰的建设,同时在年初支付了部分历年欠款等。(本部门本年收入总计包括本年收入合计23073.5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7.25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2323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1.27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3,07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02.56万元,增长97.7%,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加大了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加大了园林绿化及景观灯饰的建设,同时在年初支付了部分历年欠款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73.52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177.25万元。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3,23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531.49万元,增长98.5%,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加大了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加大了园林绿化及景观灯饰的建设,同时在年初支付了部分历年欠款等。其中:基本支出 352.15万元,占1.5%;项目支出22,887.35万元,占98.5%。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98万元,下降93.6%,主要原因是2020年加大了对市政基础设施的投入及园林绿化、景观灯饰的建设,年初财政预算安排不足而使用了上年的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250.7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365.50万 元,增长95.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加大了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加大了园林绿化及景观灯饰的建设。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69.36万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是年初部分项目经费预算不足,在年中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临时追加了部分项目经费。资金用途主要是城市生态园林、立体绿化建设及市政基地建设土地补偿、垃圾填埋场垃圾清运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184.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35.41万元,增长95.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加大了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加大了园林绿化及景观灯饰的建设。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3,594.50万元,增长179.1%。主要原因是年初部分项目经费预算不足,在年中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临时追加了部分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5.0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88.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20.88万元,增长95.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加大了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加大了园林绿化及景观灯饰的建设。较年初预算数 增加13,698.26万 元,增长180.5%。主要原因是年初部分项目经费预算不足,在年中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临时追加了部分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76万元,下降90.2%,主要原因是2020年加大了对市政基础设施的投入及园林绿化、景观灯饰的建设,年初财政预算安排不足而使用了上年的结转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72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万 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工资调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增加了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

(2)卫生健康支出20.38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 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工资调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16,804.61万元,占7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04.61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未在节能环保支出中安排预算,在年中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陆续追加的项目经费。

(4)城乡社区支出1,754.63万元,占8.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59.81万 元,下降76.6%,主要原因是年终有部分市政工程尚未完工,未达到付款要求,不能按年初预算数执行。

(5)农林水支出2,635.84万元,占1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5.84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未在农林水支出中安排预算,在年中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陆续追加的项目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32.01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8万 元,增长106.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年度绩效考核补发,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为单位职工补缴了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2.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4.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5万 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退休和辞职各一人,追减了基本工资及各项津补贴预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7.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26万元,下降61.5%,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单位内部控制,对“三公”经费严格管理,减少了公务接待、办公费及印刷费的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62.2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889.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7.15万元,增长129.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加大了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加大了园林绿化及景观灯饰的建设。本年支出1,95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10.61万元,增长132.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加大了对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加大了园林绿化及景观灯饰的建设,同时在年初支付了部分历年欠款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74万元,下降82.9%,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加大了单位内部控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减少了公务接待经费,二是2019年采购的公务车燃油结转2020年度继续使用减少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22万 元,下降75.3%,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加大了单位内部控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减少了公务接待经费,二是2019年采购的公务车燃油结转2020年度继续使用减少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出境计划。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3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未安排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计划。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未购置公务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2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过路过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77万元,下降63.1%,主要原因是2019年采购的公务车燃油结转2020年度继续使用减少了公务车燃油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52万元,下降73.4%,主要原因是2019年采购的公务车燃油结转2020年度继续使用减少了公务车燃油费。

公务接待费1.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市外来璧学习考察城市管理工作先进经验,接待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97万元,下降97.1%,主要原因是2020年加大了单位内部控制,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6万元,下降69.6%,主要原因是2020年加大了单位内部控制,严格控制了公务接待标准及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6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4.2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8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2.92万元、水费0.16万元、电费2.52万元、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工会经费7.1万元、福利费0.94万元、其他交通费13.0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26万元,下降61.5%,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单位内部控制,减少了办公经费及印刷费的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14万元,下降75.8%,主要原因是年终财政预算功能科目调整。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万元,下降62.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未组织召开大型会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公用经费将会议费预算在商品服务支出经济科目中未单独预算会议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2020年均未安排工作人员市外培训,按就近原则参加的市内培训。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2020年均未安排工作人员市外培训,按就近原则参加的市内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的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23250.76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适中,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立体绿化建设

自评总分

98

等级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718.86536

15718.86536

15718.86536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5718.86536

15718.86536

15718.86536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深绿城市”标准,坚持“路建绿随”和“15分钟通勤半径可达公园广场”的原则,建筑红线退让10-40米用于延伸城市绿廊、绿带,高标准实施城区新建道路绿化,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十三五”期间,新建10个公园,其中综合公园1个、专类公园3个、社区公园6个。相继建成投用了漫水湾公园、龙珰山公园、东岳体育公园、秀湖汽车露营公园、金科社区公园、枫香湖儿童公园、紫陌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以及塘坊社区公园、青杠儿童公园、青杠大河坝社区公园、青杠湿地公园、三合平安体育公园等镇街公园。推进完成黛山大道(渝蓉高速至渝遂高速)、剑山路延伸段、沿河西路(聚金大道以南)、福顺大道西延伸段、银山路西延伸段、茅山路、双龙大道、祝嘉路、铝山路等30余项城区新建道路绿化建设,提升城市道路景观品位。

完成相继建成投用了漫水湾公园、龙珰山公园、东岳体育公园、秀湖汽车露营公园、金科社区公园、枫香湖儿童公园、紫陌公园等一批城市公园,以及塘坊社区公园、青杠儿童公园、青杠大河坝社区公园、青杠湿地公园、三合平安体育公园等镇街公园。推进完成黛山大道(渝蓉高速至渝遂高速)、剑山路延伸段、沿河西路(聚金大道以南)、福顺大道西延伸段、银山路西延伸段、茅山路、双龙大道、祝嘉路、铝山路等30余项城区新建道路绿化建设,提升城市道路景观品位。璧山城市公共绿地面积从1591万平方米增加到1901.22万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56.0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4.53平方米,城市植物品种达到3000种以上,立体绿化覆盖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系数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璧山城市公共绿地面积

1901.22万平方米

1901.22万平方米

5

100%

5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24.53平方米

24.53平方米

5

100%

5


城市植物品种

3000种

3000种

5

100%

5


质量指标

城区绿化覆盖率

56.08%

56.08%

10

100%

10


时效指标

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立体绿化建设及时完成率

100%

100%

10

100%

10


成本指标

城市生态园林建设、立体绿化建设成本控制率

100%

100%

10

10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改善居民周边居住环境

10%

12%

15

100%

15


生态效益

高标准实施城区新建道路绿化,完善城市绿地

13%

12.8%

15

85%

13

还需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地环境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城市道路景观品位

60%

80%

10

10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7%

98%

5

100%

5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附件附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3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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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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