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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1-0036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0-28 [ 发布日期 ] 2021-10-28

重庆市璧山区市政设施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0

(一)职能职责

主要负责为维护城市市政设施提供服务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编制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事务性工作。参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

3、承担城区道路、桥梁、隧道、公园、广场等市政设施的维护。

4、承担规定权限内的城区窨井及窨井盖的日常维护。

5、承担城市功能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维护。

6、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功能照明、景观照明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

7、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市政设施所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9人(其中干部12人,工人17人),实有人数29人,退休人员1人,临时聘用人员54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591.90万元,支出总计2,591.9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14万元、下降 4.1%,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投入,部分项目未开展,景观照明日常维护未验收付款。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54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06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投入,部分项目未开展,景观照明日常维护未验收付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8.57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3.32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591.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7.81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投入,部分项目未开展,景观照明日常维护未验收付款。其中:基本支出 565.45万元,占21.8%;项目支出2,026.45万元,占78.2%。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3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弥补收支差额。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91.9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1.14万 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投入,部分项目未开展,景观照明日常维护未验收付款。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4.40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投入,部分项目未开展,资金用途是:保障人员经费及路灯灯饰、璧山隧道等安全正常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7.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83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根据职责调整,公路所划转16名工作人员到市政设施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8.57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弥补收支差额;景观照明日常维护未验收付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3.32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1.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08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根据职责调整,公路所划转16名工作人员的市政设施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24万元,下降4.3%。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弥补收支差额;景观照明日常维护未验收付款。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3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弥补收支差额。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57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42万元,增长59.1%,主要原因是:根据职责调整,公路所划转16名工作人员到市政设施所,人员缴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2.71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4万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根据职责调整,公路所划转16名工作人员到市政设施所,人员缴费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616.53万元,占2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98.03万元,下降76.4%,主要原因是:根据开展项目需要调整了预算。

(4)农林水支出1,733.67万元,占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33.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开展项目需要调整了预算。

(5)交通运输支出88.91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职责调整,将区交通局承担的璧山隧道的养护和管理职责划转由区市政设施所承担。

(6)住房保障支出47.67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14万元,增长313.4%,主要原因是:根据职责调整,公路所划转16名工作人员到市政设施所,人员缴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5.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9.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64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根据职责调整,公路所划转16名工作人员到市政设施所,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25.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32万元,增长77.1%,主要原因是:根据职责调整,公路所划转16名工作人员到市政设施所,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0.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1.89万元,下降86.9%,主要原因是:根据开展项目需要调整了预算。本年支出40.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1.89万元,下降86.9%,主要原因是:根据开展项目需要调整了预算。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2.2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6万元,增长41.5%,主要原因是:根据职责调整,公路所划转16名工作人员,7辆工程作业车到市政设施所。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31万元,增长64.1%,主要原因是:根据职责调整,公路所划转16名工作人员,7辆工程作业车到市政设施所。

  1. “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元,和上年决算数持平,原因是连续两年都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今年既没有预算也没有实际开支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年度公务车购置费支出0元,和上年决算数持平,原因是连续两年都没有购置公务车辆;较年初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今年既没有预算也没有实际开支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86万元,主要用于路灯灯饰维护维修及隧道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6万元,增长66.2%,主要原因是:根据职责调整,公路所划转7辆工程作业车到市政设施所。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4.35万元,增长95.5%,主要原因是:根据职责调整,7辆工程作业车到市政设施所。

公务接待费12.4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接待相关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路灯灯饰建设及维护维修工作接待支出;二是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三是工作用餐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0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5辆;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1,3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5.3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元,和上年决算数持平,原因是连续两年都没有举办会议;较年初预算数持平,原因是今年既没有预算也没有实际开支会议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5万元,增长145.8%,主要原因是:增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22.3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培训项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026.4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2020年璧山区市政设施所实施的1项项目,且都来自区本级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财政资金2026.4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1个项目综合绩效总得分为99.3分,绩效评级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路灯灯饰电费及维护费

自评总分

99.3

等级

主管部门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实施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市政设施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180

2180

2026.449951

10

93%

9.3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180

2180

2026.449951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以城市综合管理提升为重点,推进城市照明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营造整洁美观的城市照明环境

推进了城市照明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营造整洁美观的城市照明环境,改善了市民生活环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系数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道路照明新建改造完成率

100%

100%

8

100%

8


照明设施编号完成率

100%

100%

8

100%

8


质量指标

下穿道、隧道照明整治工作完成率

100%

100%

8

100%

8


景观照明设施完好率和亮灯率

≥98%

98%

8

100%

8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率

100%

100%

8

100%

8


成本指标

成本节约率

100%

100%

8

100%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景观照明提档提质

95%

96%

9

100%

9


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88%

90%

9

100%

9


生态效益

推进城市照明绿色节能步伐

95%

97%

8

100%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推进市政设施色彩管控

79%

80%

8

100%

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城市居民满意度

≥90%

95%

8

100%

8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1.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此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38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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