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2-0046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0-28 | [ 发布日期 ] | 2021-10-28 |
重庆市璧山区水土保持监测站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全区水土保持规划的事务性工作及技术服务,组织编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
3.负责全区水土流失治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组织建设全区水土流失调查、综合防治和监测评价、预报、公告、水土保持服务体系,水土保持项目实施及验收工作。
4.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监测、预警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备案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的事务性工作。
5.负责(水利系统)国土绿化巩固提升工程相关事务性工作。
6.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水土保持监测站为重庆市璧山区水利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7名,截止2020年12月31日在职7人,退休3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属于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12.31万元,支出总计212.3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 减少21.23万元、下降 9.1%,主要原因是2019年7月机构改革,2020年在编人员减少3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农林水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12.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3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2019年7月机构改革,2020年在编人员减少3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农林水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3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12.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3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2019年7月机构改革,2020年在编人员减少3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农林水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138.83万元,占65.4%;项目支出73.48万元,占34.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2.3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23万 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2019年7月机构改革,2020年在编人员减少3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农林水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46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增加河边镇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支出61.76万元。资金用途是河边镇水土流失治理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2.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3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2019年7月机构改革,2020年在编人员减少3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农林水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46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增加河边镇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3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2019年7月机构改革,2020年在编人员减少3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农林水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46万元,增长22.1%。主要原因是增加河边镇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支出61.7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60万元,占6.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2020年1月至9月我单位实际在编在岗人员6人,比预算时在编人员7人少1人,相应的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7.57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1万元,下降20.1%,主要原因是2020年1月至9月我单位实际在编在岗人员6人,比预算时在编人员7人少1人,相应的支出减少。
(3)农林水支出176.74万元,占8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38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是增加河边镇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支出61.7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3.40万元,占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0万元,增长94.2%,主要原因是2020年末调整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范围,相应的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15万 元,下降43.5%,主要原因是2019年7月机构改革,2020年在编人员减少3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农林水基本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0.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5万元,下降12.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有所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9万元,下降80.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务接待了市水利局领导视察璧山水土保持工作。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未安排人员出国。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未安排人员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安排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4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文件报送、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6万元,下降67.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5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水利局领导视察璧山水土保持工作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4万元,下降94.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 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公务接待,2020年有接待市水利局领导视察璧山水土保持工作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5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6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节省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节省开支。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0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参加外出培训的批次减少,参加线上培训的批次增多,故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主要是用于全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文件报送、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9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初步建立了比较全面规范的绩效指标体系,强化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和效率意识;扩大了绩效运行管控范围,及时堵塞管理“漏洞”,纠正执行偏差,有效的实施绩效管理和绩效自评,提高了工作效率及资金使用见效力度,也为财政节约了资金。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我单位2020年无重点专项项目,自评表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2020年没有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0年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7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