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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1-000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8-10 [ 发布日期 ] 2021-08-10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各位代表:

2020年我镇财政决算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在区财政局的业务指导下,圆满完成了决算编审工作,且已顺利通过区财政局审查。现受镇人民政府委托,我就大兴镇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向各位代表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0年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

1. 镇十八届人大第七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草案。

(1)收入总计5924.4万元。其中:本级收入预算770.29万元(包含:工商税收收入629.95万元,契税收入15.34万元,非税收入1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592.7万元,上年结转561.41万元。

(2)支出总计59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31.67万元,体制及专项上解支出292.73万元。

2. 2020年11月26日镇十八届人大主席团第24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

(1)收入总计调整为6120.57万元。其中:本级收入768.63万元(包含:工商税收收入642.06万元,契税收入14.47万元,非税收入11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18.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43万元,上年结转582.81万元。

(2)支出总计调整为612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14.56万元,体制及专项上解支出406.01万元。

3. 决算情况。

(1)收入总计6385.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3%,同比下降10.7%。其中:本级收入881.8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4.7%,同比增长9.2%;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576.8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同比增长4%;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94.0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33.4%,同比下降22%;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同比下降90.4%;上年结转582.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同比下降43.9%。

(2)支出总计6385.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4.3%,同比下降1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87.4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5.5%,同比下降10.8%;体制及专项上解818.4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01.6%,同比下降21.3%;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3.19万元,同比增长124.4%;结转下年566.8万元,同比下降2.7%。

(3)支出主要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1467.1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其中基本支出914.88万元,项目支出552.2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人大宣传及履职代表补助等相关支出11.9万元,2019年度区政协各委员小组委员活动经费1万元,行政判决债务还款300万元,民兵标准化建设6万元,交通安全及消防车辆运行等相关支出11.06万元,公安协警费用9.64万元,消防人员、高铁巡查、专职巡逻、敬老院、伙食团等临聘人员工资费用55.05万元,职工互助、共青团、妇联等群团活动经费10.16万元,扶贫相关经费15万元,扫黑除恶费用2万元,退役军人事务站慰问宣传、人武部规范化建设等费用7万元,信访镇街劝返处置、2018年补助信访稳定工作经费、2019年度各镇街村(社区)网上信访事项代理费等相关工作经费8.22万元,机关党建活动及宣传等经费8.4万元,阵地建设欠款20万元,40年党龄补助86.82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6.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3.6%,主要用于法制建设费用4.14万元,禁毒专职社工补助经费1.9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272.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2%。其中基本支出259.46万元,项目支出13.2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葡萄节活动修建场地及周边环境整治等相关经费6.43万元,流动文化服务进村及镇街综合文化中心免费开放活动经费4.86万元,全民健身活动经费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535.0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4.5%,其中基本支出502.76万元,项目支出32.2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社保补助费用18.13万元,公安库列管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监护费用10万元,城乡困难群众送温暖慰问4.12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完成256.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9%,其中基本支出195.60万元,项目支出61.07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疫情防控、购买物资及防疫补助等应急处理费用50万元,计划生育家庭节假日慰问、管理服务、家庭奖励等相关补助费用8.06万元、安排大兴镇企业参战退役人员困难补助经费0.36万元,二等残军医疗补助费1.58万元,农村改厕补助资金1.07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55.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5.2%。主要用于秸秆焚烧5万元、汪家河沟水体治理补助资金,河道、山坪塘生物治理工程实验经费山坪塘水体整治等生态河长相关经费相关费用33.84万元、美丽乡村建设四季度考核评价奖励补助资金0.35万元、大鹏房拆除复耕补助资金3.5万元,人居环境整治等相关费用13.25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完成235.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9.2%。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违法建筑整治定量工作经费补助32.85万元,

城乡社区规划及管理2.93万元,城镇污水管网项目整治维护经费4.99万元,市政设施路灯及道路等运行维护费35.58万元,垃圾代收处置及分类专项治理相关费用2.99万元,环卫车辆运行及维护、环卫工人及驾驶员工资等相关费用92.22万元,城乡环境卫生管护费19.89万元, 2016年市级中心镇补助资金22.25万元,辖区内各项目工程审计经费17.89万元、养殖场关停费用及温氏种鸡场占地赔偿等支出4.38万元。

农林水支出1770.5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8%,其中基本支出846.92万元,项目支出923.5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农产品质量监管站运行费用0.73万元,春秋防疫、兽药等支出2.4万元、硬化公路行道树栽植管护16.21万元,森林防火巡查等相关支出14.67万元,政府基础性设施建设11.66万元,、村居办公经费、村干部奖励性绩效考核经费5.7万元,村社办公经费40.4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85万元,村(居)监察监督员误工补贴3.04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补助经费20.82万元、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工作补助28.67万元,村居工作考核、村居干部误工、离任两职干部补助657.65万元,各村居党员活动经费补助27.54万元,村居各项会议补助9.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87.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主要用于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4)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20年支出总体正常,但部分科目运用预算编制不精准、部分转移支付下达时间较晚,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年终执行数之间有较大差异,执行较差。主要有: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6.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3.6%。执行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安全警示工作经费支出未执行。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55.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5.2%。执行偏低的主要原因是安排大兴镇汪家河沟水体治理补助资金结余29.21万元,安排兑现美丽乡村建设四季度考核评价奖励补助资金结余9.65万元,支出至年终未达拨款进度。

城乡社区支出完成235.9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39.2%。执行偏低的主要原因是环城路公园租地费用,安排公共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补助,统筹使用两年以上结余资金安排的大兴镇中小学校园周边各交通要道路口安装监控摄像头经费补助、停车场建设项目、大兴镇人才公寓装修维护项目、花箱苗木采购沤肥池建设项目资金支出未执行;安排2018年各镇街违法建筑整治定量工作经费补助资金结余78.09万元,支出至年终未达拨款进度。

(5)结转566.8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结转526.06万元,部门指标未拨款结转40.7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

1. 镇十八届人大第七次会议批准的年初预算草案。

(1)收入总计77.02万元,全部为上年结转。

(2)支出总计77.02万元。本级支出77.02万元。

2. 2020年11月26日镇十八届人大主席团第24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中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均未做调整。

3. 决算情况。

(1)收入总计77.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61.6%。其中:上年结转77.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同比下降57.3%。

(2)支出总计77.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61.6%。其中:本级支出52.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8.1%,同比下降57.5%;结转下年24.57万元,同比下降68.1%。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2.4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16年1-11月街镇基金、配套费分成0.04万元,行道树管护费用19.99万元,下达璧城街道等镇街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专项补助经费5.93万元,第十届重庆璧山葡萄采摘节补助资金20万元,安排区纪委补助大兴镇平安村、茅莱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0.08万元、安排拆除缙云山脉、青龙湖国家森林公园等区域违章建筑给予工作经费补助6.41万元。

(4)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2020年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总体正常。但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执行比例偏离度较大,主要原因是:统筹使用两年以上结余资金安排的大兴镇场镇监控安装项目、大兴镇人才公寓装修维护项目支出未执行。

(5)结转24.57万元。其中,转移支付结转24.57万元。

(三)转移支付分配使用情况。

根据《预算法》、《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调整镇街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等的规定,按“统筹兼顾,力保三保,专款专用”的原则安排下达转移支付。

1.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4870.8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576.83万元,同比增长4%;专项转移支付294.03万元,同比下降22%。安排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支出4661.53万元,结转下年209.33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全额安排;专项转移支付安排84.7万元,结转下年209.33万元。

2.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下达。

(四)超收收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的使用。

1. 超收收入。2020年经镇人大主席团批准的调整预算本级收入768.63万元,完成881.82万元,超收113.19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43万元,为上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支出18.13万,疫情防控支出15.56万,村居综合考核支出16.74万。

3. 预备费4.31万元,主要用于目标绩效考核调标支出。

(五)“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经费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比上年增减

增减%

“三公”经费合计

40.23

61.03

-20.80

-34.07

因公出境

0

0

0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0.01

56.69

-16.68

-29.42

公务接待费

0.22

4.34

-4.12

-97.93

2020年度全镇“三公”经费支出40.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1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国内公务接待55人次,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经比较,本年度“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20.80万元,同比下降34.0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1万元,比上年度下降16.68万元,下降比例为29.4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市政车辆维修维护经费;公务接待费0.22万元,比上年度下降4.12万元,下降比例为94.93%,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二是前期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便餐未列入公务接待费用。

(六)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依照区财政局要求,对2020年决算项目开展了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88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52.45万元,共96个项目,较好地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财政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主体财源缺乏,平衡难度增大。随着减税政策的持续落实,以及国际、国内疫情防控形势的影响,整体税收收入将呈下降趋势。财政当前首要任务是保“三保”,而人员调标等基本支出不断增加,这些刚性支出的增长给财政收支平衡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二)预算绩效管理,仍需持续深入。一是对全面绩效管理重视程度不够,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二是部门项目预算前瞻性不强编制不准,项目执行进度缓慢,年中预算追加调整较多。三是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有待健全。

三、下一步财政工作重点

(一)科学分析财政形势,提高工作预判性,严格预算约束,维护预算执行的刚性,做好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全面开展绩效目标编制、审查、追踪、自评等工作,把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和评审环节,综合评估项目预算安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积极采取措施,培植税源,有效缓解财政当前困难;积极与税务部门联系,加强税收征收力度。

(三)统筹兼顾,坚持“先必保后必需再发展”的原则,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四)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将项目监管重心由事后监督转移到事前监督,并注重事中监督,做好从项目编制到项目结束全程监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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