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1-0007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3 | [ 发布日期 ] | 2021-08-13 |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镇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社会事务、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行政工作。
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
3.关注和改善民生,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护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加大环境整治,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政策。
6.不断强化社会维稳体系,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统一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置事业机构7个,即: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人大(2010101)、政府(2010301)、党委(2013101)、综合执法(2010350)、文化服务中心(2070109)、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2080109)、退役军人服务站(2082850)、建设环保服务中心(2110199)、农业服务中心(2130104)、产业发展服务中心(2130199)。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3,669.02万元,支出总计3,669.0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0.19万元,下降 20.6%,主要原因是本年继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辖区内各规模企业(特别是冀东水泥)产量减少,上缴税收等收入相应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3,66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0.19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本年继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辖区内各规模企业(特别是冀东水泥)产量减少,上缴税收等收入相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9.0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3,66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50.19万元,下降20.6%,主要原因一是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上年投入较大,已初见成效,本年投入比上年少得多;二是同时上年实施了生态镇建设项目,本年未实施;三是政府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一般性公用经费。其中:基本支出 2,013.50万元,占54.9%;项目支出1,655.52万元,占45.1%。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和2020年度年末结转结余均为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69.0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50.19万 元,下降20.6%。主要原因是本年继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辖区内各规模企业(特别是冀东水泥)产量减少,上缴税收等收入相应减少;支出方面主要是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上年投入较大,已初见成效,本年投入比上年少得多;同时上年实施了生态镇建设项目,本年未实施;本年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了一般性公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0.36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所致,资金用途一是保工资,二是保运转,三是保基本民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4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1.23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继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辖区内各规模企业(特别是冀东水泥)产量减少,上缴税收等收入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0.36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所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1.23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上年投入较大,已初见成效,本年投入比上年少得多;同时上年实施了生态镇建设项目,本年未实施。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0.36万元,下降18.2%。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所致,部分项目未实施;同时政府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和2020年度年末结转结余均为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2.06万元,占3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3.64万元,下降35.2%,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同时2018年和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和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均在2019年发放。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1.62万元,占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28万元,下降20.3%,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同时2018年和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和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均在2019年发放。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5.33万元,占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24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同时2018年和2019年目标绩效考核和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均在2019年发放。
(4)卫生健康支出247.16万元,占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1.34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相关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162.97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13万元,增长68.3%,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增加了生态环保相关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365.01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52万元,下降17.7%,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7)农林水支出896.58万元,占24.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3.13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19.20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 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稳步推进。
(9)住房保障支出199.24万元,占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00万元,增长123.3%,主要原因是改革性津补贴纳入了住房公积金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3.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45.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6.37万 元,下降20.8%,主要原因是上年发放了2018年和2019年两年终一次性奖励资金,2020年目标绩效奖及年终一次性奖励资金均在2021年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68.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89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费等支出。用途主要包括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通讯费、培训费、咨询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96万元,下降77.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上级专项转移补助属于政府性基金,2020年是2019年的结转结余资金,无上年专项转移补助。本年支出2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8.96万元,下降77.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有上级专项转移补助属于政府性基金,2020年上年专项转移补助,支出全部是2019年的结转结余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8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购车辆13.89万元,本年无该项支出。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90万元,下降58.7%,除开2019年新购车辆13.8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2020年度本部门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及2020年均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9年及2020年均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与加强了预算约束。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8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采购了一台新车,2020年未新购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6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污染源巡查、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4万元,下降42.3%,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了车辆外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5万元,下降37.3%,主要原因是持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了车辆外出。
公务接待费4.66万元,主要用于接受区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4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上级部门到访检查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3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2019年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基数较低。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59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0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9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6.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2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采购办公设备和宣传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79万元,减少36.0%,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压减了办公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农村干部会议费补助标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9万元,增长173.8%,主要原因是提高了农村干部会议费补助标准。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4万元,下降57.5%,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了集中培训次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32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减少了培训外出安排。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2.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空调、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按要求对5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1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项目49个,上年基金结余资金安排项目2个) ,涉及资金1655.5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看,本部门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经自评,51个项目自评总分达4942分,平均每个项目得分96.90分,其中最低分85.40分,最高分100分,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开展整体绩效自评。现将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进行公开如下。该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2020年完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受益人数约2.45万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项目资金有所结余,导致项目资金执行率为80%,项目总体得分93分。
项目名称 |
人居环境整治 |
自评总分 |
93 |
等级 |
优 | |||||||||||
主管部门 |
河边镇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河边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50 |
150 |
120.548681 |
10 |
80% |
8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50 |
150 |
120.548681 |
— |
8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河边镇党政办公会议纪要要求,2020年完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受益人数约2.45万人。 |
2020年完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高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受益人数约2.45万人。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系数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居环境整治完成率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质量指标 |
人居环境整治合格率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时效指标 |
人居环境整治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
15 |
100% |
15 |
||||||||||
成本指标 |
人居环境整治经费 |
=150万元 |
=120.548681万元 |
5 |
0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社会效益 |
受益人数 |
≥2.45万人 |
≥2.45万人 |
20 |
100% |
20 |
||||||||||
生态效益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居民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0% |
10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0年我单位绩效评价釆取自评方式进行自评,没有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李琳 023-41620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