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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2-005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3 [ 发布日期 ] 2022-10-13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本区相关规划、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本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贯彻推进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贯彻执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4.贯彻执行重庆市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地方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拟定本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区医保总额控制预算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贯彻执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负责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本区定价的医疗服务价格工作,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负责本区医疗服务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负责建立完善本区医疗保障监督检查体系,建立健全本区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等行为。

 7.负责本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负责本区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的实施。

 8.指导各镇街有关医疗保障工作。

 9.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贯彻实施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区医保局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与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璧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璧山区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医保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1.区医保局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管理科、监督检查科;同时下设1个事业单位: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参公)。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设内设机构9个:信息统计科、基金科、参保管理科、医疗救助科、待遇审核科、特殊人群服务科、特病管理科、稽核科、医药采购科。

2.部门人员构成:区医保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下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事业编制3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目前区医保局机关人员与中心人员混岗使用,未独立核算。

3.区医保局2021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3名(其中行政人员7名,参公事业人员27名,事业人员1名。批准临时聘用人员8名)。机关退休人员1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预算的部门均为一级预算单位,因此2021年度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594.94万元,支出总计3,594.9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0.22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中央和市级下达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553.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3.03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中央和市级下达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3.98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0.96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594.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9.26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中央和市级下达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24.92万元,占25.7%;项目支出2,670.02万元,占74.3%。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单位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完毕,且2021年度财政无全责发生制。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94.9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0.22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中央和市级下达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94.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0.03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中央和市级下达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54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职工死亡1人,财政追加死亡抚恤金23.48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0.96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5.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26万元,下降5.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中央和市级下达的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50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首先是2021年在职职工死亡1人,财政追加死亡抚恤金。其次是2021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奖进行了调整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单位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使用完毕,且2021年度财政无全责发生制。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4.71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29万元,增长94.1%,主要原因是2021年在职职工死亡1人,财政追加死亡抚恤金23.48万,其次是因为2021年财政安排其他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3,340.52万元,占9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变动及薪资调整所致。

(3)住房保障支出60.71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6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变动及薪资调整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4.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7.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50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薪资调整及年中绩效目标考核奖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年终绩效考核、公务员平时考核、应休未休假报酬、社会保障缴费等等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17.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4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机关运行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经批准临聘人员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0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减少。本年支出5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0万元,下降18.1%,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1万元,下降94.6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单位干部因公出国(境)产生的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用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2021年暂未购置公务车辆,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未编制,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3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医保局检查指导工作及其他区县医保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医保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1万元,下降94.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4.8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议程,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少开会多做事,故我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提升经办机构人员服务水平,加强了各项业务的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2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车改革补贴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4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运行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3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1年度我单位发生政府采购事项,但因采购合同登记工作在2022年完成,故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金额将在2022年体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2670.0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璧山区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

自评总分

99.41

等级

填表人

尹丽

电话

41419453

预算支出总额(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34,664,387.95

35,949,378.06

35,949,378.06

100

当年绩效目标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做好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工作,完成上级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任务。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辖区内普通城乡居民、驻区大中专院校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参保率达应参保人数的95%以上。区级财政参保配套资金到位率100%,并及时拨付到位。3、保障我局日常开支,确保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 4、对全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5、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6、确保全区参保群众依法享受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保待遇。7、全年印刷医保政策宣传资料5万份,全面宣传医保政策。8、全年对全区医药机构进行政策培训1000余人次,9、全年到各乡镇进行集中宣传活动10批次。

1、做好单位职能职责范围内工作,完成上级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任务。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辖区内普通城乡居民、驻区大中专院校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工作,参保率达应参保人数的95%以上。区级财政参保配套资金到位率100%,并及时拨付到位。3、保障我局日常开支,确保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 4、对全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5、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6、确保全区参保群众依法享受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保待遇。7、全年印刷医保政策宣传资料5万份,全面宣传医保政策。8、全年对全区医药机构进行政策培训1000余人次,9、全年到各乡镇进行集中宣传活动10批次。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预算执行率

%

>

90

100

100

15

15

预决算公开率(涉密信息除外)

%

=

100

100

100

10

10

完成辖区内城乡居民人数参保缴费任务

%

=

100

100

100

15

15

区级配套资金拨付及时率

%

=

100

100

100

10

10

全区定点医疗机构政策培训

%

=

100

100

100

10

10

全区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

%

=

100

100

100

15

15

医保政策宣传工作(印制资料)

万份

5

29

100

10

10

本单位职工、受益群众满意度

%

90

95

100

5

5

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

>

85

80

94.12

10

9.41

备注

璧山区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2021年城乡医疗救助区级配套

自评总分

100

等级

实施单位

区医保局

主管部门

填表人

尹丽

电话

41419453

项目资金
(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23369000

23329000

23329000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证医疗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医疗救助工作正常开展。

保证医疗救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医疗救助工作正常开展。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医疗救助对象人次

人次

=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

21395

100

10

10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

%

28

28

100

20

20

重点救助对象自负费用年度限额内住院救助比例

%

70

70

100

10

10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率

定性

不低于上年

不低于上年

100

20

20

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

定性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100

10

10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定性

成效明显

成效明显

100

10

10

工作满意度

%

>

85

95

100

10

10

备注

璧山区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离休干部医疗统筹金

自评总分

98.39

等级

实施单位

区医保局

主管部门

填表人

尹丽

电话

41419453

项目资金
(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1100000

1004948.36

91.36

10

9.14

当年绩效目标

预期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离休干部医疗待遇。

保障离休干部医疗待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离休干部待遇保障人数

=

22人

22人

100

10

10

资金发放覆盖率

%

=

100

100

100

10

10

医疗费用审核准确率

%

=

100

100

100

20

20

符合报销资金准确率

%

=

100

100

100

10

10

资金拨付及时率

%

=

100

100

100

20

20

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3000

5000

100

5

5

离休干部医疗待遇

=

提高

提高

100

5

5

离休干部医疗政策知晓率

%

=

100

90

90

5

4.5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100

95

95

5

4.75

备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2021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自评情况来看,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较好,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资金到位及时,各项目基本达到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重庆同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我部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并出具了绩效评价报告。《重庆市璧山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3。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尹丽  023-41419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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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