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2-0059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3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3 |
重庆市 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为重庆市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序列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市、区关于养老、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养老、工伤保险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养老、工伤保险基金年度预算决算方案等,并组织实施;承担养老、工伤保险的业务办理、业务咨询、业务宣传工作;负责养老、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核算;负责核算和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承担审核报销工伤保险费用等。承担养老、工伤保险数字化、信息化的建设,承担养老、工伤保险专用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各类养老、工伤保险的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办理养老、工伤保险稽核业务,督促单位依法参保、如实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指导各镇(街道)养老、工伤保险经办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目前主要开展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被征地农转非养老保险、超龄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村居“两职”干部及计生专干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以及按照渝府〔2005〕121号文件发放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生活补贴、企业离休干部津补贴、企业军转干、企业复退军人生活困难补助等工作。服务对象为城镇企业职工、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临聘人员)、村居干部、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企业军转干、企业复退军人等,涉及127余万人次。
(二)机构设置。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内设机构为10个:综合科、基金财务科、信息档案科、公共业务科、个人参保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退休管理科、工伤保险待遇审核科、稽核督查科。内设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设置20个服务窗口。
2.部门人员构成
重庆市璧山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7名,2021年末在编人数35人,退休职工5人,另经批准临时人员13人。领导班子成员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不存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634.08万元,支出总计1,634.0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91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9.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5.33万元和年末结转结余减少121.63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526.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3.49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6.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26.67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07.41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63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27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9.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23万元,占72%;项目支出457.84万元,占28%。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6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把上年结余资金121.63万元全部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之中。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34.0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8.91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9.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5.33万元和年末结转结余减少121.63万元,另外财政拨款收入中年初结转结余107.41万元,比2021年多14.5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6.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3.49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6.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5.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27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137.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3.2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7.41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4.0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27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9.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5.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3.68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预算增加244.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比预算减少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预算增加3.2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6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把上年结余资金121.63万元全部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之中。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29.38万元,占9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96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等增加所致。
(2)卫生健康支出40.38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6万元,下降10.1%,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所致。
(3)住房保障支出64.32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8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保障缴费基数约微增加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6.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5.13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中人职业年金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9.33万元、津补贴125.46万元、奖金16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48.4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5.2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缴费4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2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64.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4.61万元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2万元。公用经费307.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7.44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减少349.35万元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经费28.31万元、印刷费3.45万元、邮电费12.27万元、差旅费87.63万元、维修费0.33万元、培训费1.63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劳务费81.62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福利费4.5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4万元、其他交通费31.52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3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8万元,下降50.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指导思想,公务接待费比预算减少0.9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比预算减少2.3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0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增加了0.58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我单位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养老、工伤等社保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保养)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6万元,下降47.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8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燃料费比上年减少所致。
公务接待费0.5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和区县交叉检查社保基金运行情况所产生的用餐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2万元,下降61.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本年发生两次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5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6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产生会议费事务工作。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万元,增长2228.6%,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安排职工外出培训增加所致。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7.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经费28.31万元、印刷费3.45万元、邮电费12.27万元、差旅费87.63万元、维修费0.33万元、培训费1.63万元、公务接待费0.58万元、劳务费81.62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福利费4.5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4万元、其他交通费31.52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3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7.44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未发生,未产生委托业务费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和打印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部门整体和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457.8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自评表公开于后附件2、附件3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本年度没有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总体评价情况看,7个项目实施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资金使用效益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17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