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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2-0074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4 [ 发布日期 ] 2022-10-14

重庆市璧山区园林绿化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璧山区园林绿化管理所为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正科级管理。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提供服务保障。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关于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规范;承担城区规定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建设;城区公共园林绿化的日常养护管理;编制区级绿地系统规划和绿线划定;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城市义务植树活动;对各镇(街道)园林绿化的业务指导;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生态、园林创建技术指导;苗圃基地建设管理,组织花卉、苗木培育生产;城区公共绿地节点美化和花卉摆放等。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园林绿化管理所为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8人(其中干部32人,工人6人),实有人数37人(其中干部35人,工人2人),退休人员14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384.21万元,支出总计2,384.2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44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城区绿化面积增加,绿化维护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384.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44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城区绿化面积增加,绿化维护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4.2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384.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44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城区绿化面积增加,绿化维护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52.90万元,占40%;项目支出1,431.31万元,占60%。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上年末和本年末均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84.2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0.44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城区绿化面积增加,绿化维护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3.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7.33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绿化维护费全部安排到基金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9.79万元,下降29.1%。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开展项目需要调整了资金来源。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3.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7.33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绿化维护费全部安排到基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9.79万元,下降29.1%。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开展项目需要调整了资金来源。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3.53万元,占1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58万元,增长101.9%,主要原因是补缴职业年金及人员工资变动缴费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1.33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0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2021年下半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延至2022年1月缴纳。

(3)城乡社区支出969.41万元,占7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9.76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功能科目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59.72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1万元,增长7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调资及“三项”改革性津贴补缴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2.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1.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43万元,增长36.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变动、补缴职业年金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1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8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14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7.77万元,增长1725.5%,主要原因是财政功能科目调整。本年支出1,14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7.77万元,增长1725.5%,主要原因是财政功能科目调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8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规模和人次,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陪餐人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25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绿化维护面积增大,洒水车用油增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4.86万元,主要用于绿化维护洒水车、巡查用车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维修、用油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44万元,增长21.4%,主要原因是绿化维护面积增大,洒水车用油量辆增加。

公务接待费0.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我区交流学习的各地园林绿化管理部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4万元,下降94.4%,主要原因是今年来我区交流学习人次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9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配餐人员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0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8.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会议费用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9万元,下降89.8%,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减少参加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1.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0.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2.2%。主要用于采购市街补植苗木、日常摆放草花。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所对部门整体和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1431.3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

 (2)部门无重点项目。

 (3)部门一般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较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2021年重庆市璧山区园林绿化所实施的6个项目,且都来自区本级资金,资金到位率100%,实际使用财政资金1431.31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度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3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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