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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2-0075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4 [ 发布日期 ] 2022-10-14

重庆市璧山区公路事务中心2021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编制公路养护和公路大中修工程的规划和计划,负责公路工程的勘测、设计、编制工程概预算,经上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3)定期检查公路工程设施的技术状况,及时有效、保质保量地完成公路养护任务,提高路况质量,保持公路畅通。

(4)负责组织或参与公路大中修工程、养护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5)在区交通主管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参与对乡、村道公路养护计划的审核、养护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及养护质量的检查验收。

(6)负责公路的绿化、美化工作,负责对受自然灾害的公路损毁进行应急抢险、抢修工作。

(7)推广和应用公路的现代化管养技术,提高公路管养质量和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

(8)研究和统计上报公路交通情况。

(9)负责培训公路养护专业人员。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交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中心现设有5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建设与养护管理科、安全科、劳动工资科)、2个公路管理站(璧南公路管理站、璧北公路管理站)和1个农村公路管理站。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单位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7,225.43万元,支出总计7,225.4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9.84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全区国省道公路养护维修项目及农村公路养护。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6,523.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0.62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及市级养护经费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23.78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701.65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7,22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1.54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及市级养护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579.10万元,占35.7%;项目支出4,645.55万元,占64.3%。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1.70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将结转结余的市级养护经费进行了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25.4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79.84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及市级养护经费收入和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2.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00.34万元,下降46.5%。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中心隧道管理站人员16人及运转经费和隧道站电费等全部划入市政设施所管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9.23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级养护资金结余的使用,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01.65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9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9.42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中心隧道管理站人员16人及运转经费和隧道站电费等全部划入市政设施所管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0.10万元,增长58.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级养护资金结转结余的使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1.70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将结转结余的市级养护经费进行了支付。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33.20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7.03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是补缴了职业年金保险并发放了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

  (2)卫生健康支出135.34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80万元,下降29.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增加及2021年公务员下半年医疗保险费未缴纳。

(3)交通运输支出2,412.54万元,占6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3.18万元,增长77.5%,主要原因是将结转结余的市级养护经费进行了支付。

  (4)住房保障支出112.61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0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补缴了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79.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5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1.14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标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考核、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公用支出等。

公用经费326.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30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加大了三公经费的管理力度,能省则省,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福利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维修(维)护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53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0.96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3,53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0.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65万元,下降72.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45万元,下降46.8%,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使用年限已久,造成车辆年审未通过,使用减少。但是公务接待、公务培训会议等严格做到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人员出国,故无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2.26万元,主要用于工程机械车辆和公务车的各项费用,我单位车辆19辆,其中工程机械车辆13辆,公务车6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74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公路市场化养护后,单位工程机械车辆使用减少,费用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44万元,下降46.9%,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公路市场化养护后,单位工程机械车辆使用减少,费用降低。

 公务接待费0.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我中心检查国省县道公路建设及养护情况,并对我中心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等的用餐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91万元,下降99.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把接待关,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把接待关,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工程车辆和公务车保有量为19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9.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7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万元,增长2535.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公路养护技术人员的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单位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87.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4.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17.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26.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3.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1.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家俱、工程设计服务、公路维修材料、政府购买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单位整体和4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1项,涉及资金4645.55万元,全部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高,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高,资金使用效益较好。我中心2021年未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绩效目标自评表另设附件1)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表另设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报告另设附件3)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1)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措施:要严格依据自身职能职责范围,以及上级文件制度进行预算的安排,并要联系实际需要,关乎民生的项目进行预算的编制。

(2)评价结果应用于改进管理的措施:一是严格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制度进行管理;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对项目预算情况进行更改及完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中心无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单位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0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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