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算/决算 > 决算 > 其他单位决算  >  2023决算
[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635U/2024-0035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28 [ 发布日期 ] 2024-08-28

重庆市璧山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统计事务工作。

2.建立农业生产标准化系统,提升按标生产水平;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工作。

3.建立社会化服务系统,承担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化推广工作。

4.建立农产品监测认证系统,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监测认证保险等工作。

5.建立品牌营销系统,承担农业品牌培育发展工作,拓宽农产品的线上线下营销渠道。

6.建立利益联结系统,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收益共享;统筹推进“菜园、果园、花园”建设工作;推动“三产”融合发展。

7.发展农产品加工,推动农产品增值,承担农产品加工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

8.承担农业工程建设工作。

9.负责粮油、畜牧兽医和渔业生产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突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承担国家相关强农惠农政策的具体实施。

10.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中心(重庆市璧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科。主要承担党建及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统计事务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2.农业标准化科(农村物流基地建设科)。建立农业生产标准化系统,提升按标生产水平;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3.社会化服务科(小型农业机械化科)。建立社会化服务系统,承担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化推广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建立农产品监测认证系统,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技术服务、监测认证保险等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5.市场与品牌建设科(农村电商科)。建立品牌营销系统,承担农业品牌培育发展工作,拓宽农产品的线上线下营销渠道;其他有关工作。

6.产业融合科。建立利益联结系统,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收益共享;统筹推进“菜园、果园、花园”建设工作;推动“三产”融合发展;其他有关工作。

7.农产品加工科。发展农产品加工,推动农产品增值,承担农产品加工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其他有关工作。

8.农业工程建设科。承担农业工程建设工作;其他有关工作。

9.农业技术推广科(疫病防控科)。负责粮油、畜牧兽医和渔业生产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突等相关事务工作;负责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承担国家相关强农惠农政策的具体实施;其他有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0089.70万元,支出总计10089.7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8.82万元,增长6.31%,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需要年中追加市级和中央项目资金预算收支。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089.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8.82万元,增长6.31%,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需要年中追加市级和中央项目资金预算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89.7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089.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8.82万元,增长6.31%,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需要年中追加市级和中央项目资金预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592.77万元,占25.70%;项目支出7496.93万元,占74.3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89.7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8.82万元,增长6.31%。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需要年中追加市级和中央项目资金预算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89.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88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需要年中追加市级和中央项目资金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24.81万元,增长124.28%。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需要年中追加市级和中央项目资金预算收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89.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8.88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需要年中追加市级和中央项目资金预算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24.81万元,增长124.28%。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需要年中追加市级和中央项目资金预算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36.95万元,占6.5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0万元,下降0.44%,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151.54万元,占1.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4.67万元,下降26.51%,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387.54万元,占3.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7.5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节能环保支出预算,年中追加节能环保支出预算。

(4)农林水支出8500.63万元,占86.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92.01万元,增长149.39%,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需要年中追加市级和中央项目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113.10万元,占1.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5万元,增长2.49%,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工资变动,缴费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2.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0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21万元,增长5.98%,主要原因是人员薪级工资调整及人员职务变动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补助等)。公用经费391.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9万元,下降4.18%,主要原因是部分办公经费财政未审批支付计划,未列报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99.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9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需要年中追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本年支出299.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9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需要年中追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1万元,下降27.1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节约开支较大,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0万元,下降6.8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节约了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故无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预算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未购置公务车,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预算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2023年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预算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6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停车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8万元,下降33.60%,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车管理,减少了燃油费、维修费等预算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4万元,下降14.93%,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车管理,减少了燃油费、维修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4.77万元,主要用于市农委、市级业务站所、市农科院指导工作的接待;以及区县部门间交流学习联系工作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3万元,下降4.6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接待的规模、陪餐人数、标准等。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5万元,增长21.68%,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增加,业务量增大,与上级部门联系工作以及项目评审验收增加,导致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4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3.6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2年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万元,增长33.99%,主要原因是:事业发展需要,技术培训及业务培训增加,培训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75.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8.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4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6.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31 %。主要用于采购土壤表层样点调查采集服务、土壤表层样分析测试、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有机肥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6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0089.7万元。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1,本单位无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14234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