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4-0036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8 |
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乡就业创业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就业失业监测体系,控制失业率。
2. 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和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提供公益性就业创业服务,对就业困难群体和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按规定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承担失业保险有关经办服务工作。
3. 负责农村劳务开发就业工作;组织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并有序流动;发展劳务经济,牵头协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促进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同质均等。
4. 面向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就业创业等职业培训,承担职业能力建设相关业务经办工作;指导就业培训中心建设。
5. 指导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人力资源基础台账建设及充分就业社区(村)创建。
6. 承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就业服务及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7. 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管理,为用人单位、求职者提供招聘、求职等服务,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人事代理及流动党员管理服务。
8. 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城乡就业统计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工作。
9. 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区人力社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重庆市璧山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设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综合科、失业保险科、人力资源服务科、农村劳务开发科、就业指导科、职业培训科(挂重庆市璧山区就业训练中心牌子)、创业指导科;核定事业编制25名,领导职数3名(1正2副),实有在职人员24名,退休人员11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013.41万元,支出总计6013.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9.87万元,增长38.4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41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3.46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013.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9.66万元,增长38.4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数增加46.2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数增加1623.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3.20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21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01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0.08万元,增长38.4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62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85万元,占11.69%;项目支出5310.56万元,占88.3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消化了2022年结余0.21万元,2023年未新增收支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013.4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69.87万元,增长38.4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41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3.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13.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9.66万元,增长38.4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2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3.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15.10万元,增长216.80%。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专项资金4359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21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1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0.08万元,增长38.4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62万元,项目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3.46万元,主要是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增加了1757万元,其他项目资金总计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15.31万元,增长216.8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了4134.86万元,主要是就业补助专项资金4359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基本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19.5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消化了2022年结余资金0.21万元,2023年未新增收支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424.00万元,占90.2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10.38万元,增长312.9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了4114.53万元,主要是就业补助专项资金4359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基本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4.1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9.24万元,占0.4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7万元,下降14.28%,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实际缴费比年初预算少4.87万元。
(3)农林水支出527.08万元,占8.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4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是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3.09万元,占0.5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54万元,下降24.16%,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实际缴费比年初预算数少10.5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2.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10万元,增长4.87%,主要原因是职工养老、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和死亡抚恤金比上年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2.47万元、津贴补贴80.86万元、奖金155.95万元、养老保险49万元、职业年金24.5万元、医疗保险1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8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6.66万元、医疗费6万元、住房公积金33.09万元、退休人员死亡抚恤和健康休养费等52.06万元。公用经费162.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2万元,增长15.29%,主要原因是水、电、物业费纳入单位预算进行支付,劳务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63万元、水电费7.5万元、邮电费6.73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19.47万元、维修维护费0.01万元、培训费3.1万元、劳务费36.65万元、工会经费15.03万元、福利费4.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8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0.16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途用于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万元,下降30.57%,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公务车管理,厉行节约,公务车实际运行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少1.0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6万元,增长7.05%,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结束后,公务车外出次数绞上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是因本单位2023年度无人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未进行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2023年度也无人因公出国(境)。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无人因公出国(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公务车购置费预算,本年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采购费、保险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万元,下降30.57%,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控公务车管理,厉行节约,公务车实际运行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少1.0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6万元,增长7.05%,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结束后,公务车外出次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部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公务接待费预算,本年未进行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未进行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4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6万元,增长115.28%,主要原因是本年进行了对口邦扶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3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1.63万元、水电费7.5万元、邮电费6.73万元、物业管理费5万元、差旅费19.47万元、维修维护费0.01万元、培训费3.1万元、劳务费36.65万元、工会经费15.03万元、福利费4.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8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0.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52万元,增长15.29%,主要原因是水、电、物业费共计12.5万元本年纳入单位预算并进行支付,劳务费增加6.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1项,涉及资金5310.5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1)
项目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年无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单位对11个项目进行了自评,所有项目均顺利完成年初计划目标,资金均合理使用,无浪费财政资金行为。
(三)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四)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4142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