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7009344635U/2024-0044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30 | [ 发布日期 ] | 2024-08-30 |
重庆市璧山区科学技术局(本级)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全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3.编制区级科技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加强科技项目资金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和科技金融结合。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4.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组织实施,开展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平台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审核推荐工作。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6.推动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结合。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7.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8.开展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10.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培育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宣传等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专家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12.负责机关、下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3.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技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按照上级要求推进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措施,统筹我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二)机构设置
璧山区科学技术局内设机构3个,即办公室、技术创新科、规划发展科,核定行政编制9名,控制行政编制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在编10名。下属事业单位一个:科技信息中心,事业编制8名,在编8名。临聘人员3名,西部志愿者1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90.14万元,支出总计790.1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9.42万元,下降34.68%,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奖励、科研项目费用等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9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9.42万元,下降34.68%,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奖励等支出、科研项目费用等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0.14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79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9.42万元,下降34.68%,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奖励、科研项目费用等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26.52万元,占53.98%;项目支出363.62万元,占46.0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0.1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19.42万元,下降34.68%。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奖励、科研项目费用等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8.05万元,下降35.39%。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奖励、科研项目费用等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1.46万元,下降77.50%。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奖励、科研项目费用等支出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8.05万元,下降35.39%。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奖励、科研项目费用等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1.46万元,下降77.50%。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奖励、科研项目费用等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677.13万元,占86.6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83.93万元,下降79.85%,主要原因是科技创新奖励、科研项目费用等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5.11万元,占8.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0.22%,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事业单位人员。
(3)卫生健康支出16.33万元,占2.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7万元,下降29.61%,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引起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22.94万元,占2.9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0万元,下降3.37%,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导致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6.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9.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2万元,下降5.41%,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下降、职业年金缴费下降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8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1万元,增长14.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调剂用于支付院士专家型活动费用等。本年支出8.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调剂用于支付院士专家型活动费用等。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6万元,下降35.4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则,压减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相关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95万元,下降70.7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0万元,下降57.7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3.7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科技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万元,增长93.23%,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深入推动科技创新,组织开展的科技活动较上年有所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8万元,增长228.32%,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深入推动科技创新,组织开展的科技活动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39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2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0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22.22%,主要原因是外出交流培训增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81万元,增长14.2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6项,涉及资金830.14万元(有40万元为存量资金,未在决算中体现),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一)单位自评情况(必须公开内容)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6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830.14万元(有40万元为存量资金,未在决算中体现)。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罗韵秋 023—4144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