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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7009344547D/2017-0935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人员招录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17-11-12 [ 发布日期 ] 2017-11-12

璧山区2017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我2017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体检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简章规定,体检人选按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计算后,依据总成绩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指1:1的比例确定。本次公招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参加体检人员公布表》。

二、体检的有关事宜

(一)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于20171113日(星期一)上午8:00前,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一张二寸的免冠近照及体检费到璧山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科(璧山区璧城街道东林大道48号103室)集中报到参加体检。超过规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4.本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023-41407799

 

 

                   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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