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治政府年度报告 > 部门  >  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3-15

2023年,璧山区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区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璧山府办发〔202320号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优化城市管理领域营商环境

1.按时按质办理审批事项和备案工作。2023年,我局办理行政审批共计487件,其中城市绿地、树木审批149件,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199件,迁移照明设施21件,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地指标事项审查29件,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许可28件,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28件,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3件;办理户外店招店牌广告备案1497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和备案,颁发相应证书。

2.持续抓好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时,经过勘察工地出入口,检查水槽、水沟、沉沙井、冲洗设施是否齐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置,出入口道路是否硬化等,同时对运输车辆密闭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密闭要求的车辆,待整改完毕后方可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2023年,共计办理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1908个。

3.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在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把“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期限和收费标准”这六项内容作为公开的工作方式;并且在窗口准备了各项业务宣传材料,对业务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和其他东西都作了详尽的说明,好差评工作无一例差评。

(二)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明确责任分工,聚焦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法运输处置、超重车辆违法通过城市道路桥梁、机动车辆违法停放人行道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工作中存在的7个方面问题,依托璧山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告》,在城区42处张贴栏张贴通告,公示线索举报电话,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针对收集的执法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通过开展执法队伍整顿,执法案卷评查等自查自纠工作,切实解决执法方式简单僵化、运动式执法、执法粗暴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2023年,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违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行政处罚案卷49起,较2022年同期143件有明显降低,建筑垃圾管控成效明显。2023年,机动车辆违法停放人行道行政处罚案卷,线上立案27814件,其中通过网上答题处理12178件;线下简易程序共169件,罚款30150元。

(三)提高城市管理执法服务水平

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对企业的“一次抽、全面查、综合诊治”的工作目标,依法加强对城市管理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上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进行动态管理;按照细则要求定期对市场主体进行随机抽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检查结果。2023年,完成内部任务1项,联合任务1项;抽查计划已覆盖抽查事项1项,其中联合计划覆盖抽查事项1项。

二是服务辖区企业。牢牢把握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管理理念,实行文明服务在先,严格管控在后的管理思路,将城区54个建筑工地划分为27组,每周包点责任人2次服务建筑工地,已服务建筑工地 1336人次,检查工地2672个次,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服务,引导其积极参与城市管理,自觉遵守工地出入口管理规定。

三是实施柔性执法。贯彻“721工作法”,推进柔性执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防止畸轻畸重。全面落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落实“首违免罚”制度,推行守法承诺书制度,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签订守法承诺书,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2023年,共签订免罚保证书246份。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开展“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执法监督专项行动。采取错时上班、工作日、“周末+节假日”的方式,不定时对各大队管理区域进行监督检查,对队员的履职情况、队风队纪等进行全方位的督查。执法监督专项行动自查自纠阶段,共发现问题83个,队员主动说明问题20个,到目前为止全部问题均已整改完毕。修订了《璧山区城市管理局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积分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协管队员考核管理办法》《协管队员辞退的相关规定》,制定《中队长、小组长考核办法》《中队长、小组长竞争上岗办法》,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推进对执法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2.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从立案、调查取证、决定与审查、送达与执行、结案到立卷归案,每一环节都落实责任,严格实行罚缴分离。每季度开展一次执法文书集中评审,细化管理,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每份案件执法依据准确,办案程序合法。2023年,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373件,简易程序6257件,办结率达100%

3.强化行政执法学习培训。2023年以来,开展队列训练、队容风纪培训10次,组织业务学习培训14次,参加人员1100余人次,组织法治考试8次,下发学习资料3300余份。培训围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执法规范程序、行政诉讼风险规避等方面,结合一线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剖析日常工作和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课题,提出破解思路。通过培训,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严格规范执法人员执法方式,提高队员的行政执法能力、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五)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1.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效能、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我局针对行政诉讼案件采取有效举措,主要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有效落实应出尽出、有案必出的工作要求。2023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庭率100%,切实增强实质化解责任担当、扎实推动行政争议源头治理。

2.深化政务公开。我局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在区政府网子站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办理结果、工作动态、权力清单、基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版块内容,公开文件严格按照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进行管理,针对各版块内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上级单位要求实行动态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在区政府网子站共发布信息216条,严格遵守发布时限要求及三审三校制度。

(六)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持续优化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流程,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并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提高案件答复质量。2023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件,3件撤诉,1件判决;办理行政复议26件,2件撤诉,24件未结案。

2.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我局城市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和宣传工作,通过边调解边宣传等方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23年,共受理民事纠纷20起,成功调解20起,涉及赔偿金额574.358万余元;防止纠纷激化5起;接待法律咨询60余人(次)。每月认真梳理案件情况,定时报送《调解室人民调解案件情况统计表》数据至区司法局。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队所协调配合的工作局面,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守法,认真履行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委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是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明确学习方式和主要内容,通过领导班子会议学法、举办法治专题会等形式,坚持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2023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

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案件办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部分执法案件办理延迟、程序履行存在瑕疵,法律适用不够严谨,文书填写不完整,文书制作不规范,法制审核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法律顾问参与法制审核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存在不足

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日常执法过程中,部分新进执法人员对自己从事的工作不熟悉,法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能合理运用法律法规。

2024年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持之以恒履行好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定政治立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推动学习,继续发挥班子成员的能动性,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培训。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办法》、《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培训,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与提高办案质量紧密结合,切实保证培训效果,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增强执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镇街执法赋权后的指导监督。加强镇街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业务培训机制,稳步提高基层执法办案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下沉人员间的经验交流、信息共享,不断提升下沉人员执法业务水平和指导能力;指导推动镇街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切实增加执法公信力。

(四)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化建设。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化建设是执法案卷规范化、标准化制作和管理的重要支撑。加大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的配置和应用,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20243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