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各项部署和市委依法治市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城市管理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抓好建筑垃圾处置新规定的落实。一是对城市建筑垃圾产生核准、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三个审批事项重新进行了规范,特别是针对建筑垃圾处置,按照建筑垃圾填埋、工程回填、资源化利用等消纳行为进一步细化,做好工地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手续办理工作。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收运及处置体系,规划布局各类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实现城市建筑垃圾源头控制、规范运输、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之规定,编制发布了《重庆市璧山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1-2035年)》。
2、按时按质办理审批事项和备案工作。2024年共办理行政审批共计561件,其中城市绿地、树木审批147件,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279件,迁移照明设施12件,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地指标事项审查48件,城市建筑垃圾产生核准11件,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许可30件,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26件,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8件;办理户外店招店牌广告备案1159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和备案,颁发相应证书。
3、领取并发布了新增的审批事项。今年领取并发布了新增的“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相关的三项审批事项,并对其法律依据、审批时限、工作流程、申请材料等内容重新进行了标准化梳理规范。
4、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活动,制定《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城市管理领域本级市场主体监管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完善《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今年以来,建立对象数据库3个,人员库3个,我局联合住建委联合抽查一次、抽查3户;内部抽查三次、抽查5户。
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严格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有力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治化水平;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切实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全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我局现行实施的规范性文件3件,拟废止1件,现已启动废止程序,其余2件继续适用。
6、严格落实包容免罚制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格落实《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的通知》文件精神,推进柔性执法,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防止畸轻畸重。2024 年,涉企免罚案件2起。
(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根据工作力量、工作特点和区域条件等不同情况,区城市管理执法支队采取“派驻+包片”方式,抽调精干执法力量162人(含临聘151人)派驻至璧城街道、璧泉街道、青杠镇街,其余12个镇街分为三个片区,安排6名执法队员进行包片指导。二是加强镇街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全年开展镇街执法培训2次,共计约310人参加。
(三)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
以“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宪法宣传周”和“城管进社区”等活动为契机,通过架设宣传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向热心市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讲解法律法规知识、解答市民现场法律咨询、志愿者散发传单、执法队员入户宣传、向热心市民发放纪念品等方式集中宣传各类法律法规。2024年共出动约8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
(四)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提升执法服务质量。强化“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运用,注重倾听市民声音,尊重市民意见,为方便市民反映问题,在璧山区政府网公示城市管理投诉电话,并畅通“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和各类投诉平台,安排专人负责,综合运用法治思维,第一时间高效收悉、处理并及时反馈,形成周全服务闭合回路,让城市管理服务更加贴近市民、更加高效便捷。2024年,共接收举报投诉681件,办结率100%。
2、强化卷宗质量管理。从立案、调查取证、决定与审查、送达与执行、结案到立卷归案,每一环节都落实责任,严格实行罚缴分离,细化管理,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每份案件执法依据准确,办案程序合法。全年共办理一般程序案件872件,简易程序1375件,办结率达100%。
3、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一是废弃食用油脂整治工作,全年共检查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7227家(次),发现问题线索92条,排查涉案人员103人,扣押涉案车辆56辆,下发责改通知书302份,立案查处14起,已结案8起,罚款5.4万元;打击取缔“黑窝点”6个,有效遏制废弃食用油脂再上餐桌。依法向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移交线索1条,向区农业农村委移交线索5条,向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移交线索1条,向区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条。二是建筑垃圾整治工作,全年巡查整治渣车共出动13155人次,出动3403车次,检查运输车辆约5815台次;查处违规运输车辆共161辆,共罚款486500元,其中乱倾倒14件,罚款41700元;检查工地约6363个次,查处违规工地3个,罚款4000元,建筑垃圾违法运输和乱倾倒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筑垃圾处置秩序得到明显改善,道路通行能力和市容环境卫生情况得到提升。三是执法行为规范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共发督查通报10期,累计排查出执法规范领域问题8个,核查人数9人,针对执法队员言语不文明、着装不规范和面对明显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等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教育,以确保类似情况不再发生。目前,所有问题均已实施整改并完成销号处理。
4、提高执法工作效能。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实行准军事化训练,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培训,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严格规范执法人员执法方式,提高队员的行政执法能力、服务意识和责任感。2024年,开展队列训练、队容风纪培训5次,组织业务学习培训6次。
(五)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执法数字化变革。
数字化引领执法监管。以区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为阵地,建立统筹协调指挥机制,整合调配使用执法力量,基本形成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数字化监管雏形。完成数字化系统平台升级搭建,开发建设AI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共享公安数据,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实现对城区主次干道、重要节点、人流密集场所等区域内高发频发城市管理执法类问题全天候、全区域监管。同时,积极贯通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例如城镇违建治理一件事,推动“执法+监督”数字应用。以数字化改革引领撬动行政执法全方位变革、系统性重塑,更好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执法联动,切实减少重复执法和执法扰企扰民等现象。
(六)着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1、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优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答复质量。2024年,共发生案件71件,其中行政复议48件,撤诉24件,维持23件,未结案1件;行政应诉23件,撤诉1件,裁定1件,未结案21件。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认真倾听和回应当事人的诉求,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24年,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庭率100%。
2、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开展调处工作,多角度灵活地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努力把城市管理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全年共受理行政调解民事纠纷4件,成功调解4件;受理行政调解行政纠纷6件,成功调解6件,涉及调处金额20.092万余元;受理人民调解民事纠纷11件,成功调解11件,涉及调处金额17.652万余元;防止纠纷激化8起;接待法律咨询60余人(次)。
3、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今年在区政府网子站新增“其他法定信息”栏目,公开文件均按照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进行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板块按照上级单位要求实行动态管理。全年公开发布信息90余条。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履职,调整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相互配合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认真履行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委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落实机制建设。一是落实重大行政事项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决策制度,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坚持民主决策和集体决策。二是督促各单位各科室、人员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法律权成性和严肃性,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带头学法普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普法,积极组织班子成员学法,坚持把学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知识和党内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法规、制度相结合,及时传达法治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切实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全体机关干部100%参加学法普法考试,形成全局干部职工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2024年,局领导带头集中学法4次。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业务领域较为广泛,涉及法律多,且法制工作严谨性、细致性要求高,执法人员数量仍然不足,部分一线工作人员未接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律教育,执法队伍的法律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还未能很好适应依法行政的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种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与民生息息相关,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带来的执法权增加,需完善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来予以监督,确保执法权规范行使。我局现有的执法监督机制、监督方式不够全面,监督效能仍有待提升。
(三)法治宣传工作的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普法宣传的形式、途径和载体还较为单一,缺少互动性、新颖性,不能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学法需求,宣传效果有待提高,整体法治氛围还不够浓厚,需要进一步探索创新精准化、智慧化的法治宣传模式。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法治政府的生动实践。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制度,深化领导干部述职述法制度,切实提高“关键少数”法治理念。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优化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着力提高政治能力、大力提升业务能力、切实加强全方位管理;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三)进一步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拓宽普法宣教渠道,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增强普法工作的实效性,以新媒介、新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1月8日